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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暮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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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筝是被女孩子宠坏的男孩儿。从小他就是。

凝从型暮筝是邻居,可谓两小无猜。听凝说在幼儿园的时候,他眼睫毛长得可以当扇子,年轻的女老师总是喜欢在他睡着的时候亲他。他人长得白,眼睛又大,所以,赢得女老师喜欢是件容易的事情,和他相比,我是调皮掏蛋的男孩儿,但这并不妨碍我和暮筝成为好朋友。他家里还算富裕,父母是政府里的人,油水还算比较足,那时他所有的东西都是名牌的。他爸爸是年轻的时候是开飞机的,这让我无比羡慕,我也想长大以后开飞机,暮筝就很懂行地问我,你身上有疤吗?有疤是不能开飞机的。

我是有疤的。自从布娃娃事件后我就一直很叛逆,有事没事就爱打架,到处是伤。惹是生非,在学校是出名的徐混。所以,我觉得自己第二个梦想也破碎了,这让我十分难过。

因为凝和暮筝要好,而我是一个孤独的孝,所以凝把暮筝介绍给我认识,希望我可以多个朋友,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上小学时,他哭着要跟我一个班,他妈走了后门,小学我们就一个班了。

后来中学也是。他说我没有朋友,就他一个朋友,所以,我们还得一个班。好多同学都风传我和暮筝是同性恋,这让我非常气愤,于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理他,他哭着来找我,跟我叫哥,说哥你怎能不理我?我可以偷我们家的巧克力给你吃。我的心就软了,我这人心软,看不了泪眼婆娑的人,何况有巧克力吃。

更多的时候,暮筝喜欢和我去海边散步,我常常会吓他,一个人潜到深海里去,他就在海边叫着,哥,哥——声音有点像婴儿,没有比暮筝更胆小的男孩儿了。

上初三时,他还给我搞了一套特种部队穿的军装,不带肩徽的那种。他说跟他爸爸要来的,家里好多套,随便就可以送我一套,那时穿军装是特别时髦的一件事。总之,我觉得自己穿上那身衣服显得特别牛逼,女生们看到我就尖叫,所以,对暮筝就更好了一点。

暮筝虽然看起来软弱,但女生缘特别好。我怀疑那些女生是喜欢了他们家的地位或者他的长眼睫毛,因为他本身是个没有多少特色的男孩儿,或者说,根本就像个女孩子,但让人不服气的是,还真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

他会拉小提琴,从五岁就开始拉琴。我见过暮筝的母亲,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子,喜欢穿长裙,苍白着一张脸,看上去,好像病恹恹的样子。

暮筝不喜欢拉琴,可他拉得却很好,特别是《布拉格之春》什么的拉得蛮好。他手指细长,眼神散淡,头发垂下几缕时分外忧郁。有女生管他叫忧郁王子,但他就说那些女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王子,他不想当王子,只想当流氓,跟我一样流里流气,抽烟喝酒,可他学什么不像什么,抽烟抽得烫了手,喝酒喝得吐,看来,学坏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高二时他和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早恋了。是那女生追的他,他总是这样,越是不想要,越是能得到。这个女生是男生心中的公主与偶像,我们追了半天没有追到,但她却反过来追暮筝,这让我们大跌眼镜。而且凝在那段日子经常心情不好的大发脾气,而我就成了她的出气筒,可悲呀~

究竟暮筝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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