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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8点20分,天目路派出所的李所长来到广德花园小区59号别墅。李所长在询问了昨夜偷盗案的大致情况后,认为此案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因为,虽然那窃贼不曾得逞,然而根据初步分析,该窃贼应该是有备而来,而且其意图偷盗的目标物显然就是那件珍贵的宣德青花大碗。由于涉案物件价值巨大,而且不能排除那窃贼再次行窃的可能性,所以决不能掉以轻心!
20分钟后,西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秦亦虎率领几名刑侦人员赶到现场。在听取了郑易平及李所长的相关陈述后,他带领手下刑警开始勘查现场。
二楼书房朝北的玻璃窗已被切割出一个直径约20厘米的圆洞,那块被切割下来的圆玻璃仍被放置在窗台上。很明显,昨晚的窃贼正是通过该圆洞伸进手来、将玻璃窗打开,继而进入书房的。在书房玻璃窗外不远处有一株梧桐树,而且该梧桐树的一个分枝距离书房窗台仅有不到两米的距离。因此可以初步估计,该窃贼正是通过那梧桐树爬上二楼窗台的。
在书房及二楼走廊的地面上可见大量沾满泥土的散在脚印,那应当是窃贼进入室内后所留下的。书房窗外的梧桐树位于别墅北侧的花圃中,窃贼在攀爬那梧桐树时,必须首先进入花圃,他的鞋子上就必然沾满了泥土。而且,室外花圃的地面上所留下的几个脚印与屋内的所有脚印形状大小完全一致。可是,在二楼的其他房间里、在楼梯上、以及一楼各处皆不曾发现该脚印的痕迹,这就说明,该窃贼所涉足之处仅仅包括二楼书房和二楼走廊。
根据脚印大小以及郑易平和乔爱真的描述,该窃贼的身高大约在170厘米上下。
在书房门窗、铁皮文件柜上、以及二楼走廊各处,均未发现任何陌生指纹,在窃贼所遗留的尖刀把手上也未发现任何指纹。这就说明,窃贼当时是戴着手套作案的。
书房里的铁皮文件柜已经被窃贼强行撬开,然而其中并未丢失任何物件,而整个别墅也未发现有任何物件丢失。这就自然而然地令人联想到,那窃贼的目的非常明显,他所意图盗取的,乃是那只无比珍贵的明代宣德青花大碗!
窃贼遗留在现场的尖刀全长32厘米,其中刀柄长13厘米,刀刃长19厘米,刀刃异常锋利。根据那尖刀的形状、长短、以及刀柄上的花纹,秦亦虎立即判断那应该是一把蒙古刀。那刀刃上仍遗留有少量血迹,那应当是窃贼刺伤郑易平手臂时所致。据郑易平回忆,那窃贼当时异常凶狠,刀刀紧逼,似乎意在取其性命。由此推断,窃贼可能清楚地得知,当晚别墅里只有郑易平一个男人,只要将其制服,那青花大碗必然成为囊中之物。
秦亦虎认为,窃贼显然知道薛老板昨晚已将那只宣德青花大碗送来郑家,而且他估计那只青花大碗可能被临时保存在二楼书房的铁皮文件柜之中,所以他才选中了该处作为他行窃的第一目标。当他发现那青花大碗并不在书房的文件柜中时,他才离开书房,打算在其他房间里继续寻找,这就先后惊动了郑易平和乔爱真。而至于那窃贼是如何得悉薛老板与郑易平之间的交易、而且又是凭什么估计那宝物被保存在书房的文件柜里的,则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