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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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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见江南的莲花开放,在莲花里有一个女孩荡桨歌唱:“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这个梦我已经做了很久,许是有好几年了,但是这仅仅是一场梦而已。

我回到了沙漠,沙漠还是原来的沙漠,一眼浑浊的泉水就是当年左手用来酿酒的水源。我把江南带来的莲花种了进去,然后把剑沉在水底,然后开始酿酒。

当然,我不仅仅是酿酒,我还学会了喝酒。

“阿水啊,你为什么不和我们留在江南呢?”西风送我的时候这么说。

“我家在那里。”我说,“再说,空灵水就注定了不停地流动,否则就是一潭死水。”

西风懂得我的坚持,他告诉我说,他第一次遇见我的时候,在忘川边上。

忘川是沙漠里的一条河,这条河很神奇的会失踪,每年都会出现在别的地方。传说这条河从天上发源,一路往地府流过去。传说忘川水喝了就会忘记忧愁和欢乐,使人患上健忘症,左手还说那条河的河水可以酿造最好的美酒。

总而言之就是,我的来历扑朔迷离,可以和一条莫须有的天河联系起来。但是这样荒唐的来历我不相信,我相信的是我应该回到大漠里去,把我肩头已经死掉的剑沉在水里。

也许,剑是有生命的东西,所以才会有生死。而水可以让一把死掉的剑复活?

这绝对是胡说八道!因为我亲眼看到,剑在水里一点点锈蚀,铁红的颜色颓废无比。

但是我还是决定这样做。

所以我回到了沙漠里,在一个没有水的地方酿酒,在一个再也没有下雪的地方修炼《灵境鹤子》。其实我修炼的也不是《灵境鹤子》,因为整个的修炼方法都已经被我遗忘了,我所有的修炼都变成了左手唯一的一招——流年。

右手的招式有回风舞柳和龙斩刀,一个如同文士一般轻柔却伤心,一个如同大漠一般狂暴却多情。而这些在酒里面都有,所以越喝酒越能体悟武道的精髓,却让我忘光了我费尽十年苦功练就的三种武学。我记得最长的一次,我泡在酒缸里一觉睡了四个月,等到我醒来的时候那口酒缸漂浮在水面上。

好吧,这些也许只是我喝醉了,做的一个荒诞的梦而已。

这一梦有多长时间?

沧海桑田。

所谓的沧海,曾经沧海难为水;所谓桑田,我挑水来谁浇园?

我经常在喝醉的时候,想着这个让人伤心的问题,然后知道自己其实一点都没喝醉。我的酒量在几年前差的离谱,但是随着我不断喝酒、随着我内力越来越深厚,从此我就干喝不醉了。

我终于体会到当年左手和西风的痛苦,他们那么大的酒量也是干喝不醉,所以西风需要杀人,而左手则最终选择了追求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我不想杀人了,因为我一直无法忘记剑蝶风给我的折磨,这对于健忘的我来说就像是一个魔咒。

好吧,为了摆脱这个魔咒,就再来喝一杯吧。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一条河出现在我的面前:河床的地方原本是沙漠,储存着我的酒缸。我忽然想起那个梦境,在那个梦境里,我睡了四个月,醒过来就发现自己在一个漂浮在河水里的酒缸里面……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我忽然有了这样的顿悟,“不如归去!”

“你还要归去哪里?”

一个虚弱无比的声音,让我从半醉半醒间清醒了一些,才发现在枯燥的大漠上趴着一个女人。白天的沙漠白花花一片,这个女人瘦小而且匍匐,所以醉中晕晕乎乎的我居然没有发现她。

“天竺!”我大声告诉她,“也许是昆仑!”

“你这个混蛋!”

那个女人的叫声让我如遭雷击,曾几何时有一个女人也曾经这么评价我,想不到现在又有这样的一个女人千里迢迢,骂了我一句。

“我等了你三年了!”纳兰静静在我怀里告诉我,“幽怨说,我活不过第四年了,我就来找你了。我在沙漠里迷了路,我就告诉老天爷,找到你,我可以马上死。”

“你不会死的。”我认真的告诉她,“哪怕是老天爷,他要敢让你死,我就捅他一个天大的窟窿。”

“我知道。”纳兰静静闭上了眼睛。

那条在我梦境里出现的河流静静流淌着,我抱着一个憔悴地不成人形的睡美人,我想我必须要去把老天捅一个窟窿。所以我埋葬了唯一的牵挂之后,从水里找到了那把剑,那把才出鞘就折断的剑。靠着这把剑,我连一块木板都捅不破,所以我决定往西走。

传说,昆仑山上有神仙,他们葫芦里不知道是什么药,可以让人起死回生。

“药,我有。”神仙告诉我,“可是,我不能给你。”

“为什么?”

“轮回转世,天道有常。”仙人告诉我,“你也算悟道之人,不会不懂。”

“她在哪里?”

“此乃天机。”

天机虽然不可以泄漏,不过我可以自己参。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飘渺冰荷十年方可成熟,那就是凡间将近四千年的时间,你一个凡人早就死了。”

“先参着再说。”我坐在昆仑山上,看着太阳一个个起落变幻,一年年就这么没了。

天机这个东西,只有仙人才能参透,而仙人的一个特征却是忘情二字。红尘之中最难忘去的就是情,若能把情忘记,那么就可能参透天机。

“换句话说,你只有忘记了纳兰静静,才能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仙人这样告诉我,“可是如果你把她忘记了,你即便参透了天机,也不过是她的一个路人甲而已,何苦?”

这是一个可笑的悖论,却也是老天爷最为狡猾的地方。

“没有关系,我可以把它记录下来,这样将来翻阅一下就可以了。”我手中拿着一节枯荷,在一份玉书简上仔细记录着,“这样就不会忘记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忘不掉的。”

“男欢女爱,饮酒杀人,这是本能。成了!”

“大道轮回?”仙人叹了一口气,“这是一本魔书,昆仑山仙家重地,容不下的。”

“那放在地府好了。”这一点我无所谓,“那地方都是鬼魂,还有孟婆汤,万无一失!”

“九霄之上有玄城,如果有朝一日你果然成仙,就到玄城来吧。”仙人说,“凡间岁月太多,在那里时间过得比较快,四千年也不过就是三年五载。”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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