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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江煜城出门后,我拿出包袱,准备过两天回村一趟。
我虽和他定的是娃娃亲,但两家也是交换过信物和八字的。
真的要分开,退婚也是要让大队的人在场的,免得之后扯不清。
收拾包袱的时候,我看到这几年我暗暗绣的被套和枕头。
我想了想,拿了个袋子装了起来,把被套枕头和做的新鞋等,都一股脑地装了起来,到了街尾的当铺。
用了几年绣出来的东西,我卖了三十块钱。
虽然钱不多,但是到了大学吃的喝的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这些钱我刚好可以存起来。
回到家,我在今天日历上,再次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还有二十天。
再有二十天,我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奔赴我的新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