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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所有事故的背后,必定有缘故,有的缘故是天意,有的却是人为……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韩浩正与控方律师就方圆公司总经理罗克涉嫌雇凶杀害公司副总兼财务总监刘芳露一案,展开一场唇枪舌战地辩论。
控方律师说,法官,各位陪审员,证据显示,案发当晚,虽然嫌疑人罗克有不在现场的人证,可证人只有他的妻子,证据不够充分。据我方调查的资料显示,自从方圆公司与海纳百川公司联合开发成南商住楼的资金到位后,嫌疑人罗克与受害者刘芳露在公司业务上一直存在严重的分歧,双方在私底下也开始恶交。案发前两天,两人在办公室就资金安排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被告人曾扬言要弄死受害者。案发后,受害者负责保管开发城南高档商住楼社区两亿资金款不翼而飞。因此,我方认定嫌疑人因为资金问题雇凶杀害了受害者,并暗中转移了资金。
对方律师的话音刚落,站在被告席上的罗克叫了起来: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
旁听席上,涉案商住楼的合伙投资商、本土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海纳百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江海川也在现场,此刻的他正一脸凝重地听坐在前排。该案的发生,导致海纳百川两亿资金一夜之间莫名蒸发,这对他是致命的打击。
罗克的妻子王丽英看着昔日威风八面的丈夫一脸狼狈站在被告席上,不禁泪流满面。
参与该案的警方以及检察机关、两个涉案公司的有关人员均坐在旁听席上。法庭外,是一直等候消息的省市各大媒体记者。
听完控方律师的辩护,韩浩微微一笑,站起来环视在座的人一眼,又看了控方律师一眼,面对法庭说,法官,各位陪审员,听了控方律师的分析,我很佩服他丰富的想象力。我们知道,法庭是一个讲证据的地方,而不是靠想象来判定谁是凶手。本案涉及了两亿巨资,案发现场,凶手又没留下任何线索,在这种情况下就认定我的当事人雇凶杀人,未免过于牵强,这是对法律的藐视!对方律师称我的当事人案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是其配偶无法作为本案证据。在此,我方有了新的证据,该证据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案发当晚的确在家。
见法官点头允许,韩浩继续说,据当事人的配偶反映,案发当晚,我的当事人罗克一直在家里打电话谈论公事,这是证人口供和电信局的通话清单。另外,还有当事人与对方手机发的短信记录,请法官过目。
韩浩把罗克案发当晚打了几个小时的电话记录和双方当晚发送的短信等证据呈给了法官。其中一份被送到控方律师手中。
韩浩说,由此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与本案无关。他没有雇凶杀人,他是无罪的!
法官看了电话清单,说,可以作为证据。又对控方律师说,控方律师还有什么需要陈诉的吗?
控方律师情绪激动,说,我方始终坚持最初的观点,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是幕后凶手。法官,请允许我向犯罪嫌疑人提几个问题。
陪审团商议后,法官说,支持控方律师的请求。
控方律师来到罗克面前,说,罗克先生,你一直称案发当晚不在现场,是吗?
罗克看着他,说,是的。
控方律师说,那么请问,当晚你的电话是打给谁的?你们谈的是什么业务?为什么谈了几个多小时?请回答。
罗克看着控方律师,情绪激动地说,事情过了这么久,谁还记得那么清楚?
控方律师说,我选择两条当晚从你手机发出的短信内容念给大家听听,1、事成后按总价值的1%提成,小心。2、明天一早签合同,保密。请问当事人,短信中说的事成后按总价值的1%提成是什么提成?是那不翼而飞的两亿资金吗?小心是什么意思?明天一早签合同是什么合同?为什么叫对方保密?请回答。
罗克忽然大叫起来,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别逼我!我没有杀人,没有杀人!
控方律师又问,与你签合同的人是谁?是杀害刘芳露的凶手吗?
听到这个问题的罗克情绪失控了,在被告席上大声喊叫: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冤枉啊……
未完请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