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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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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德伯来了。

德伯是村里最德高望重的老人。在农村,凡是遇到纠纷矛盾,都要找他这种长老来主持调解。

德伯看不惯奶奶叔叔的蛮横,他提出了解决方案。

赔偿金一半归我和妈妈,再过继个堂弟记在爸爸名下,我嫁人之后,家里的田地房产都归堂弟继承,由堂弟给妈妈养老。

那年头,这样的提议已经算有良心了。

前两年隔壁村也有户人家,父亲死了,独生女立刻被叔伯兄弟们赶走,家里所有财产都被瓜分殆尽。

那女孩才十三岁,被迫南下打工,听说遇人不淑,现在在夜总会坐台。

几个婶子出来打圆场,劝妈妈:

「明珠再过两年就嫁人了,你一个人守着这么大的房子也没意思,还不如拿着钱去县城买个房子,帮明珠带带孩子,享清福去。」

接着又来劝我:「这都是大人的事,你一个女娃子强出什么头?这么不好惹,以后也不好嫁人的。」

婶子们几番劝说,加上德伯在一旁劝导,妈妈有些动摇了。

「明珠,要不算了……」妈妈期期艾艾地说。

我打断她:「妈妈,要是今天我们妥协了,明天我们就得睡大街去。」

奶奶一听,又号起来:「余明珠,你好毒!你就是不想你爸爸入土为安,不想我儿子有人送终!」

那时候在农村,像我家这样没有儿子的,算是绝了后,在村里是抬不起头的。

逢年过节,村里大大小小的祭祀活动,我们是没有份的。村中议事,爸爸也没有资格参加。

死了之后,打幡摔盘、抬棺入土,女儿不得参与,都要去请同宗族的男丁代劳。

而代劳的酬劳,就是瓜分我家的财产。

你瞧,这多可笑。

他们只需一个举手之劳,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能得到爸爸奋斗一生的财产和用命换来的钱。

而我,作为爸爸的血脉至亲,却可能什么也得不到。

眼见闹得差不多了,我向德伯求证:「是不是我们同意了,以后这家里所有的事情都跟我们无关?」

德伯点了点头,总结道:「你们拿一半钱,剩下的怎么分怎么用,都与你们无关了。」

他又问奶奶叔叔:「你们同不同意?」

奶奶叔叔一听我话里有转机,忙不迭连连点头。

奶奶更是急不可耐地凑近我身旁,一张老脸掩不住笑意:「还是我们明珠懂事!奶奶总算没白疼你!」

我没理她,示意德伯和其他长老公证,将我家所有财产,包括钱、宅基地、田地、房子、家具、电器等,一一清点好。

又立好字据,白纸黑字,只差签字了。

几个老叔老伯凑过来看了看,叼着烟的嘴,羡慕得啧啧出声。

小叔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嘴角咧得大大的,迫不及待就要签字。

我拦住小叔的手,最后又确认了一遍:「签好了,就不能反悔了。」

二叔笑得合不拢嘴,安抚我:「放心,二叔是什么人,大家伙都知道的,签了字,就不会反悔了。」

我看着他们签好字,摁好手印。

再抬眼看了看墙上的时钟,时候差不多了。

真正的好戏该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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