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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出现这样的局面?一个自杀还没抢救过来,另外一个又跳楼了,你们还叫警察?警惕性到哪里去了?”在院长办公室,几个司法头头,医院戴院长,外科主任,一堆人站着,蓝县长拍着办公桌,有些气急败坏。
“我们,确实有责任,但巫离来自首时,执勤人员认真搜查了她的身上,连皮带和鞋带都搜走了,哪里想到身上藏有刀片!再说了,她既然是来自首,就没想到她会自杀,真是想不到,这,这真是,唉!”陈局长沮丧地垂着脸。
“巫离的事情,你们可以说麻痹大意,出乎你们意料,但车仁娜呢?既然都清楚她一直在作伪证,想救她女儿,眼看女儿抢救不过来,你们居然也没点警惕性,还让她当着你们的面跳楼!这要传出去,简直是里山县司法机关的耻辱C好看看网络上的新闻,看你们怎么去平息社会舆论!”蓝县长越说越有气。
何院长一直不说话,心中只叹霉运。巫离在看守所自杀,公安局责任当然大点,但车仁娜却是在他旁边跳下去的,当场摔了个脑浆迸裂,还让人拍了照片,不到10分钟就放到了网络,标题触目惊心:《女儿看守所自杀,母亲手术室绝望跳楼》。
新闻从法律的角度,详尽分析了案件的经过,指出司法机关有渎职嫌疑,质疑巫离精神可能有障碍,还说:“重审旧案,两命还两命。母女都坚称自己是凶手,案件本身是否有猫腻?到底谁是凶手谁是受害人?司法,到底是维护生命的尊严,还是以某种残忍在屠戮生命?”
评论上千条,有的怀疑巫离精神障碍,有的说可能受了恶势力所逼,有的说可能在看守所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因为看守所本就是人间地狱。还有的说十五年就是判重了,虽然说两条人命,毕竟犯案时才十二岁,监护人坐牢十三年,已经承担了相当罪责。还有律师发表意见,说判决前没有做精神签定和心理抚慰,司法机关明显渎职。很多人表示对中国的司法绝望。
大家看完,都有些垂头丧气。陈局长说:“怎么这么快消息就出来了?不会是医务人员搞的吧?”戴院长忙说:“在手术室跳楼,医院并不光彩,医务人员都了解这点,应该没有谁这样无聊。”
何院长回忆了会,说:“当时围观的人多,比较混乱,不过有个说普通话的男人很特别,好像在打听是谁,听说是车仁娜,就举起手机拍照,我发现后正要制止他,他却很快不见了。”
“对,我们都在楼下时,有个自称是巫离朋友的男人,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进手术室打听情况,护士和麻醉医生还询问过他,问他能否签字放弃抢救,他说不能,没这权利,当时举起手机拍照,护士觉得不对制止,他转身就走了。”外科主任说。
“那肯定是记者!那些人真是无孔不入!”陈局长带着厌恶的语气说。
蓝县长想了想,说:“等车仁娜的亲属来了,说服他们尽早把尸体拉走,如果要闹,陪点钱都可以,否则还会有记者来捣乱。另外,也让他们在巫离的手术书上签字表态,是放弃还是继续,最好是让他们签字放弃,否则一直这样不死不活的,以后医药费就是个无底洞。”
大家点头答应,正继续听蓝县长训话,周院长手机响了,说车跃鹏到了,还带着六七个亲戚,那两个女的一来就又哭又闹,说车仁娜是检察院和公安局逼死的,在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前,他们不会拉尸体走的,看样子可能要讹钱。
周院长接完电话,把情况汇报后,遵从蓝县长的指示,和陈局长一起找到车跃鹏,解释半天,好说歹说,拟定了赔偿数目,车跃鹏终于答应把尸体拉走,但拒绝在巫离的手术意见上签字,说:“十三年前她离开时,就和车家没任何关系了。现在我妹死了,她和我们就更没关系了,她的死活,由你们决定。”拿了钱,拖着车仁娜的尸体,走了。
得知情况,几人又在电话中商量了会,决定:放弃抢救。蓝县长说:“等她心跳呼吸停止后,就称抢救无效死亡,反正她男朋友分手了,通知她舅舅,如果不来,就尽早火化处理,让这事早点了结。”
手术室医生接到指令后,终于松了口气,取下巫离的面罩和给氧管,只把几样监护仪上好,等她自生自灭。
守在旁边的护士,眼看那仪器上跳动的曲线,即将变成直线时,冷云歌闯进了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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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白天有事,更新可能会有所减少,请各位见谅。
今天见到多了好多留言,因为有事,不再一一回复,只解释下判刑的问题。我不是学法律的,从构思这篇小说起,就一直在网上咨询律师,也查了些法律案例,有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杀人后,十三年后自首,被判了八年,法院的判决书上还说是因为自首后认罪态度好才轻判,所以借鉴到本文中来了。12岁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十三年后才自首,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本文是两条人命,加上毁容,所以给了15年的判决。如果有对刑法条例比较熟悉的,请留言指正。谢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