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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夏季漫长潮热。
大二那年的暑假,我遇到了程迹。
我在楼下教培机构打工,他在楼上做平面模特。
我们知道彼此,但从不打招呼。
毕竟三年没联系的人,能有多熟。
他回一趟学校,要跨越整个城市。
整整三个半小时的公交车。
而我在这附近,临时租了间出租屋。
暑热最浓郁的那晚,是个台风天。
我最后一个锁门。
看见楼上一群人有说有笑地经过。
程迹又长高了。
走在后头也十分扎眼。
他一次,也没有看我。
等我走到电梯间的时候,他们已经下去了。
空荡荡的。
其实,打个招呼也行的。
毕竟曾经是校友。
我背着包下楼。
台风来的那晚,是不会下雨的。
整片本该泼墨似的天,被浸染成异常深的粉色。
程迹就站在那里。
穿着宽大的黑卫衣,额前碎发乖乖垂着。
眼神不设防,在前廊的灯光下,那双眼睛带着夏夜的清澈。
像只无家可归的小狗。
「学姐,公交车停运了。」
当晚,我带他回我用八百块临时租的单间出租屋。
床小得可怜。
后来,当他站在最高级别奖项的舞台上领奖,被誉为天才型影帝,受众人追捧时,我还在这间出租屋里吃泡面。
脑海里闪过的想法只有一个。
他十八岁的第一次,挤在我这张小床上。
真是委屈了他。
我不明白。
很多媒体对他的形容都是桀骜难驯、天赋高过了头的狂妄无畏。
但我印象中,那个暑假的他,始终是听话的。
他很乖的。
干所有家务,煮一日三餐。
一直叫我学姐。
只有在床上。
蔫坏,变着调喊我:「宋冬宜。」
越界。
说什么都不听话。
后来我才明白,什么叫他的天赋全在演技上。
以及,我打工的那个楼上,根本没有模特公司。
三个半小时。
只为了看我一眼又一眼。
看着我安全回家。
送一次,就要送千千万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