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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瀚算了个帐,这帕子差不多是一尺见方的。上次杜雪巧买的一匹布是长五十尺,宽五尺,每一尺长能做成五块帕子,五十尺就是二百五十块帕子,一块帕子一钱银子,一匹布就是二十五两。
虽说是贵了些倒也还能接受,毕竟新出的一种染布,颜色还这样美丽,宛朝云霓般又极自然的色彩他还是从未见过。
而且,若是成匹地向她买的话多半还是会再便宜些,十几两银子一匹也就差不多这样了,若是由他们出布匹交由杜雪巧代染,怕是收益更高。
而一匹布到了他们的手上,就冲这样的颜色,一两银子一尺也不是卖不出去,转手就能赚一半了,若是染色的布再好些,还能卖得更贵。
这样一算,安博瀚自然不会和杜雪巧再说帕子贵之类的话了,甚至还认为杜雪巧就是个实诚的姑娘,给他这个价已很实惠了,毕竟染布也是需要染料的,能染出这样的颜色,想必染料也十分昂贵吧,说不定还是很难得的媳材料。
如今,他最要紧的是把这两块帕子送到主人手上,接下来是要跟杜雪巧合作,还是出钱向杜雪巧买染布的秘方都是由主人来定了,他虽是替主人管着一间铺子,可到底还只是个管事,真正做主的还是他那位年纪不大却比谁都通透明白的主人。
向安博瀚道别,杜雪巧揣着卖帕子的两钱银子,带着两个娃出了布坊,并没回高升店,而是在大街上转了起来。
杜雪巧很清楚,得了这两块帕子,安博瀚肯定会第一时间送到布店主人手上,而见了这样颜色的布,那位布店主人一定是坐不住的,很可能会到高升店去堵她。
她表现的越是不急,到时争取到的好处就越多,别看重生前杜雪巧那么单纯的一个人,耳闻目染之下,真做起生意来,倒也不是生手可比的,一些小的手段还能想的明白。
见杜雪巧直到走出店门也没提卖布的事,只是卖了两块帕子,连买布的钱都没赚回来,杜春就急了,“姐,你不卖布了?”
眼见两块帕子卖了两钱银子,杜春曾经也学过算帐的脑袋瓜子就转开了,这可是好大一笔银子呢,姐姐怎么就没提要卖布的事呢?这布要是留在手里什么时候才穿得完?
再说,那样美丽的布,怎么看都是女人穿的,若是让他穿那样的布,他怕是连门都不好意思出了。
杜雪巧微微笑道:“要卖的啊,姐姐还要攒银子送春儿去读书呢。”
“可你就这么走了,布怎么办?”
“这就不要你操心了,雪巧姐当然有她的打算。”旁边的燕福生在杜春的头上轻弹下,“布要卖,只不过怎么卖就是学问了,若是直接把布拿过去求着人家买就落了下成,到时再好的布也卖不上价,若是等布店的人求上门来买就不同了,我们完全可以把价吊的高高的。”
杜春听的愣愣地挠头,“你当人家都是傻子?那布才多钱的东西,紫兰花又是不要钱的,你卖的贵人家就买了?”
杜雪巧听杜春说起紫兰花,心里一惊,生怕被人听了去,刚要阻止,燕福生已一把捂住他的嘴,“你这大嘴巴,什么都往外说,关于染料的话今后一句都不许往外说知道吗?若是被别人知道了,那布就不值钱了。”
杜春也不是全然不懂事,听了燕福生的告诫忙点头,把嘴闭的紧紧的,还不忘周围扫了几眼,见没人注意他们才松了口气。
燕福生又笑道:“其实很多时候,东西是同样的东西,卖的贵了反而显出它的与众不同,就好比京城的香锦楼,若说东西有多好吃倒不见得,但人家就是卖的贵,同样的东西在别家酒楼只需一成的银子,偏偏就他家生意兴隆,能去那里吃饭的人哪个在乎多少银子?无外乎就图个贵字了。让那些达官贵人去吃别家便宜的,人家还嫌丢面子呢。”
香锦楼杜雪巧知道,重生前杜春最爱去的那间酒楼,据说是整个京城最奢华的酒楼,杜雪巧曾问过杜春那里的菜真就有那么好吃?
杜春的回答是:“菜好不好吃没注意,只是觉得那里东西贵,在那里吃酒倍儿有面子。”
当再次由打燕福生的口中听到香锦楼三字后,杜雪巧就一个想法,那些有钱人就是钱多烧的,脑子都有病。
不过,燕福生有一句话让她很喜欢:能去那里吃饭的人哪个在乎多少银子?无外乎就图个贵字了。让那些达官贵人去吃别家便宜的,人家还嫌丢面子呢。
同样是紫兰花染布,卖一两银子一匹,一般平民都穿得起了,有钱人势必会觉得穿这样布做的衣裳丢脸。
可若是贵到一定程度,一般有钱人都买不起,他们才会觉得这才是配得上他们身份的好东西,更能提升紫兰花染布的身价。
何况,杜雪巧可是深知在大概三年后,因野生的紫兰花被采的越来越少,紫兰花染布真就贵了起来,能够配得上用紫兰花染料的布都是贵重的布匹,到那时紫兰花染布的价也攀升到一定高度。
所以,她并不觉得十几两一匹的布卖的很亏心就是了。
不过,对于燕福生给杜春的解释,杜雪巧也很满意,这几日杜春每天跟着燕福生身后转,燕福生真是没少教他,比起村塾里那个半吊子的先生,燕福生教给杜春的东西要好的多。
就是除了染料名称之外大字不识几个的杜雪巧都不得不承认燕福生的才学不错,讲的那些典故很多她听都没听过啊。
若是这样由着燕福生教导杜春倒也不是不可以,至少不必担心先生会误人子弟,说不定真能把杜春教导成才了。
这样想着,杜雪巧便不怎么说话了,只听着燕福生不时给杜春讲各种典故,灌输一些道理,比听书还好听呢。
直到天擦黑了,卖帕子的二钱银子也都买了吃食进了三人的肚子,杜雪巧才带着燕福生和杜春慢悠悠地回到高升店。
刚走到店门前,就听到对面布店安博瀚喊:“杜姑娘,且留步!”
说着,人小跑着过来,杜雪巧停步望去,只见对面布店门前还站着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子,月白色锦缎在微黑的暮色中煞是显眼,只看一眼杜雪巧就愣住了。
往事如烟,一幕幕尘封的记忆被勾起,曾经十七岁的少女,倾慕过、敬仰过的人就在眼前,杜雪巧却茫然地不知今昔是何昔了。
安博瀚并没有说谎,布店的主人是姓冯,只是冯家没能成为有名的巨商,却是因为仅仅两年后,冯家便出了个当朝状元,娶公主、做高官,铺子都是交由下人打理,书香世家的冯家又怎会以商贾自居?
只是,曾经付出过的芳心就好像一个笑话,和公主琴瑟和鸣的冯大状元,又怎会在意她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呢?
想想也是可笑,二人连话也没说过几句呢,她却将少女的心思都放在一个不可能的人身上。
冯宣文负手于布店之前,明明很随意地站着,淡淡的微笑挂在脸上,并没有多俊俏的脸,却让人如沐春风般,想忽视都难。
不必刻意,只要有他的地方,身旁的其他人都会成为陪衬,这样的人又怎会是池中之物?
不过,合作的人是他的话……杜雪巧微微抿嘴,苦涩地笑笑,倒是不错的选择,谁不知冯大状元最是光明磊落,高情远致。
不过是少女情窦初开,回头想想,也没多少情真意切,最多也是一时迷恋。毕竟少年状元,又是这般出挑的人物,总是会成为少女们心目中的佳婿。
只是想到冯宣文最后的下场,杜雪巧有些淡淡的惆怅。
一朝天子一朝臣,宁折不弯的良臣大多不会有怎样的好结局,一向与五皇子亲厚的他,不肯为新皇所用,最终的下场更是令人唏嘘。
冯宣文见杜雪巧怔怔地望着自己,脸上明显写着‘我有心事’,一向被姑娘们追捧惯了,倒也没想太多,不过是见了自己这般才情与品貌皆佳的人才,一时有些情不自禁罢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样的姑娘,他出门一次就会见到一打,早就习以为常了。
不能说冯宣文自恋,实在是他常常被缠的不胜其烦,很多次想要甩手走人,偏偏被那条让他恼火又不敢违背的家训束缚。
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温和守礼,哪怕心中怒火熊熊,也要做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祖训,冯宣可以不理,可父亲打小就耳提面命,冯宣文却是不敢违背,就算忍的再憋屈,他也忍了十几年,境界那是相当高。
人人都道冯家一门儒雅谦逊,状元郎更是康兴第一温润人,谁又能料到十年后他也会一怒惊人,大殿之上刺杀新皇,最终落得凌迟之罪?
墨色乌发束在脑后,卓绝的状元郎还是少年模样,杜雪巧心中的那人却已血染黄沙。
重生一世,却让两人的相遇提前了两年,再也没有初遇时的怦然心动,不过是见过几面的陌生人啊。
可就是重生了,别人的命运,她又能改变什么?又有何立场置喙?
杜雪巧垂头,深吸一口气,再抬首,眼里只余生意人的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