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手持上好的兔毫笔,挥手轻书,倒也有几分古人的自在潇洒气派。
而纸上密密麻麻的写着字,隐约可见上面的几行字:
‘请问小娘子,那莹莹小姐可常常出来吗?。。’
红娘:我们小姐出不出来,何得轻问?”。。。。。。
唱:老夫人治家多严谨,非召唤谁敢辄入中门!你既读圣贤书应知分寸,岂不闻男女间授受不亲。幸而是红娘我。。。。。。
没错,她就是再写大名鼎鼎的《西厢记》,是写给玉娘子的。
既然红娘子能因为一首曲子压过玉娘子,那么她就写一个更好的。她就不信,前世传了几千年依旧能风靡的戏曲,还比不过一个古人写的。
至于儒士造势什么的!?可别忘了,身为一个现代人,最会的就是造势什么的了吧!天天接受那些广告的摧残,即使不精通,也得会几分了,最起码能比古代的这些人强吧!无中生有什么的还不简单?!
早在上次精神力进步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前世经历过的事竟然越来越清楚,自己看过的书,经历的事,就连小时候经过一条街道时街上的几只蚂蚁好像都越发清晰了。就好像又从新经历了一遍一样。
不过那些事只有在她主动去想的时候才会主动出现,否则现实和过去交缠出现,她非得精神分裂不可。
就是因为发现这个,她才信心满满的去找玉娘子,帮她。也是帮自己教训那个高傲的江先生和红娘子一次。
自己可是有仇必报的,既然得罪了自己,自然得付出代价!
而且她一直认为从肉体上摧毁对手,那是三流的莽夫才会干的事,从他们精神上摧毁才叫痛快。
一手摧毁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东西,摧毁他们的骄傲,打击他们的自信,那才叫有趣。
刚开始写的时候还很生涩,毕竟现代用惯了钢笔之类的,现在用毛笔当然不是很习惯。
不过好在她在现代的时候还是练过几天毛笔字的,当时做官自然要想法讨好上官。
她的上官是一个将近六十的老人了,因为将近退休,平时最喜欢的无非就是喝喝茶,练练毛笔字,修身养性。
为了投其所好,她可是苦练了两个月的毛笔字,手都练肿了,才小有成果。
而那个领导“偶然”发现她写的一手好毛笔字,自然对她很有好感,毕竟现代釜的世界会毛笔字的人已经不多了!而且还特别热情的要给她介绍自己的儿子认识,可是杜晨曦已经有了那个他,自然没有答应。
可即便如此,那个老领导退休的时候还是把她推荐了上去,她成功升级。要知道,官场就是个熬资历的地方,而她初入官场便能迅速升职,可见其能耐了。
可是后来,随着职位的越发升高,她早就把这毛笔字放在尘埃里去了。
现在再次拾起,再加上前身也是从小就练字的经验。也是很快就从生涩越写越快了!
当然开始的时候因为和前身字体的冲突,很不方便,她便确定了一种笔法,确定一种字体。很快就上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