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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小略的眼睛瞪得滚圆,黑漆漆的瞳仁里翻滚着熊熊怒火,她和莫克森死死对视,恨不能从眼睛里喷出两条火舌,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狂妄的死小子拉进去,大卸八块生吞活剥,他到底在干什么?
莫克森凝视着她,眼神里却丝毫没有一丁点的慌乱和内疚,而是?而是充满了荡漾的温情,加小略的心线又疯狂的跃起了一个新高点,她想把眼睛挪开,但莫克森微褐色的眼睛似有魔力一般,紧紧的吸扯住她的眼神。
“小略,别闹别扭了,这都是我的同学,打个招呼吧,你不是还要去和家人吃饭吗?别让他们着急。“莫克森温柔的说,硕长的手指甚至抚了抚加小略的面孔,他的手指微凉,轻轻滑过加小略的肌肤,她一个寒颤,他的手指所到之处灼灼的烧起来,空气也炽热起来,呼吸似乎越来越困难。
什么家人?什么乱七八糟的?像刮过一阵龙卷风,加小略的脑子被莫名其妙的莫克森搅得凌乱不堪,她无法再细细分析他的话,耳边开始嗡嗡作响,她变成了一尊美丽的蜡像,无措不安的瞪视着莫克森。
他好像突然之间变了一个摸样,不再是个青涩幼稚的男孩子,似乎突然变成了一个男人,英俊冷酷,霸气十足,加小略心底翻滚着的反抗气焰被他灼灼的眼神一点点熄灭,她不知如何回应,只能呆呆的站着,纹丝不动。
四周静悄悄的,有女孩子低头窃窃私语,大家都好奇的注视着这对璧人。
忽然,莫克森轻轻挽住加小略的腰肢说:“小略,别任性了好吗?大家都等着呢。“
等着?等什么?莫泊桑你到底在说什么?加小略僵硬的扭过头看着满屋的年轻男女,一双双好奇明亮的眼睛唰唰的射过来,加小略张了张口却半个字也说不出来,说什么呢?说嗨,大家好,我是克森的女朋友加小略?天啊!
加小略的脑袋陡然清醒过来,眼睛里又燃起了叙焰,她缓缓回头继续瞪视着深情款款凝望自己的莫克森。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加小略咬紧牙齿低低的凑到莫克森耳边说:“不管你在搞什么鬼!快点让我出去,不然后果自负!“
莫克森听见加小略咬着细碎的牙齿,发出轻微的咯吱咯吱声,他居然笑了,漂亮的眼睛弯成一道优雅的弧,精光四射,他哈哈大笑着说:“小略,你太淘气了,好吧,我投降!”
说完,莫克森放在小略腰间的手忽然猛地一紧,把她扯入怀里,加小略一惊,手足无措,只能惊异的看着莫克森的脸慢慢靠近。
他要做什么?他的眼神里溢出铺天盖地的柔情和暧昧,似有一股巨大的热腾腾的雾气,炽热的包围着和灼烧着加小略的身体,她想挣扎,却被这股强大的暧昧气场压的软弱无力。
莫克森的的右手缓缓抚上她的脸颊,慢慢的,慢慢的下滑着,一直滑到加小略小巧的下巴上停住,然后轻轻抬起,闭上眼睛,吻下去。
就这样,他的唇绵软而有力的压在了加小略的唇上。
顿时,房间里爆发出一阵激烈的起哄声,有人在用铁勺敲击玻璃杯,有人在打口哨,有人在鼓掌,还有人在拿着相机啪啪的一通狂拍,俯拍!仰拍!正面拍!侧面拍!
场面一片热烈而混乱。
但是,腰身不由自主向后弯曲的加小略却什么也没听到。
她甚至没有闭上眼睛,清晰的看着莫克森长而细的睫毛在她眼前颤动,他的唇潮湿柔软,像海底摇曳的海草,有淡淡的青草香气,他陶醉的吻着,脸上的肌肤偶尔轻轻扫过小略的脸。
加小略的眼波缓缓流过莫克森英俊的面孔,他剑一样的浓眉,紧闭着的迷醉的双眼,高直的鼻梁,硬挺墨黑的短发,但这一切为什么开始渐渐的模糊?像滴在水中的浓墨,化作一团飘逸摇曳的浅影,一切都似乎开始融化,滴落。
加小略不知不觉间悄悄的,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她慢慢勾住莫克森的脖子回吻。
莫克森和加小略就像两个重叠的英文字母“C”,柔和而契合的纠缠在一起,由一个绵长而悠远的吻紧紧相连。
以前在写文的时候,加小略经常喜欢用“迷失”这个词,这一刻,她才如此深刻的体会到这种感觉,她带着天旋地转的甜蜜迷失了,迷失在莫克森的深吻里。
时间和空间都凝固了,只剩下浓稠绵软的渴望。
不知过了多久,加小略也忘记了自己是怎么被莫克森带出这个房间,她也不记得是怎么打电话告诉董迪自己不舒服,然后撇下莫克森落荒而逃的。
冬日晚上的微风冰凉入骨,街道上的每个人都缩着肩膀行色匆匆,路灯亮了,一盏盏的延伸到远方,眯起眼睛眺望,像一排列队的萤火虫,加小略缓缓的走着,风吹散了她的发,她不在乎,任发丝轻轻的抽打在冰凉的肌肤上,鼻尖已经冻得微红。
手机一遍遍的响着,董迪和莫克森的号码交错在手机屏幕上,都被加小略默默的按下静音。
她走在海边,除下淡紫色的毛围巾,又脱下毛呢大衣,只穿一件冰蓝色的薄羊绒毛衫,她静静的伫立在海边,像颗柔弱的小树,行人都好奇的望着她。
只是,所有人只看到一个失魂落魄的漂亮姑娘傻站在海边,却没有人能看到这个姑娘的胸腔靠左的位置,那颗叫心脏的身体零件正在火热的躁动灼烧着,加小略甚至能感觉到,血液像一列失控的叙车般从心脏里发射出来,嗖嗖的穿梭在身体各个角落,将她的身体烧的滚烫。
海水平静的微微荡漾着,星光和月色交织着映入水面,波光粼粼,久久凝视,让人晕眩,那些四散的光点灵巧的交汇穿梭,逐渐拼成一个俊朗的男孩,莫克森。
他微笑着,深深的刻入加小略心神荡漾的眼睛里。
加小略终于明白,自从认识莫克森以来,她就自欺欺人的回避着一个自己一直不肯相信的事实,三十岁的她只有一颗二十岁的心,而这颗二十岁的心深深的被二十一岁的莫克森吸引。
如果加小略硬要不承认第一个酒醉后的糊涂的吻,那么今晚的这个吻,她再也无法自圆其说,必须承认,她喜欢上了比她小九岁的莫克森。
莫克森的一个吻,轻松的捕捉了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