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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脑中快速搜寻在直升飞机上时猎人给我的资料,这个肥硕的男人是地中海一带最为有名的掮客,意大利人,名字太长我记不住,只记得道上的人叫他大胡子,要知道地中海是欧、亚、非三大洲的交通枢纽,是大西洋、印度洋和太平洋之间往来的捷径,贩卖人口,走私毒品和军火,想想这一带会有多少生意可做,经大胡子牵线搭桥的交易,成功率相当的高,光看他脑满肠肥的样就知道他从中捞了不少油水。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接下这杯喝了会让人嗨起来的‘佳酿’时,耳坠里传来屠夫的声音:“随便找个理由拒绝,就用你最常说得那句‘我妈妈不许我喝酒’也行。”
该死的家伙,居然用激将法,要我喝直说就好,用不着这么拐弯抹角。
把镀金彩印的金色酒杯执在手中,在灯光的映衬下红色的液体更显鲜艳,釜奢侈、华丽光鲜的背后却是糜烂了的血腥。
是谁说过的血这种东西具有魔性,一旦沾染上就再也无法摆脱,那么我呢,是不是也会在尸体堆上腐烂?
“阁下若是有意,待会儿可要多举我的牌才是。”我笑着一口饮尽杯中之物,呃,该死,居然是干红,我讨厌这种苦涩的腥味,就不能给我一杯甜酒!
我皱眉吐舌的傻样惹得大胡子哈哈直笑,趁我递还杯子的时候拉住了我的手,一边摩挲一边笑道:“我喜欢你野性又充满纯真的眸子,就凭这一点我就愿意今晚多举几次牌子。”然而他的笑意在摸到我右手食指弯处的硬茧时就僵硬起来。
“拿枪的手?”大胡子问我,不愧是拿命在混的人,凡事都观察入微,呃,我该怎么回答他好呢,思索时耳侧又响起色鬼的声音。
我想我的脸可能已经红了,不仅仅是刚刚吞下的酒的原因,色鬼要我说的那些话太露骨了,可的确是很好的搪塞之辞,我底气不足的学了出声:“是呀,不知阁下身上这把枪能不能让我试试。”呀!丢死人呐,我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啊!我一定要把色鬼那家伙挫骨扬灰。
伴着耳里色鬼的叹息声和大胡子朗朗的笑声,我就知道我把事情办砸了,只听大胡子笑道:“看来你还是个生手,我想你肯定需要钱,不如我给你介绍几位金主,保证能使你的第一次卖个好价钱。”
我不禁赞大胡子是个聪明人呐,懂得把危险往外推,就像猎人教我的,任何时候,情况未明朗下,都不该把危险引到自己身边。话又说回来,我就真那么嫩吗?个个人看我都知道我是个雏的。
大胡子见我和奥斯顿认识,所以也就不再多做介绍,拉着我转向另一侧的人群,我对奥斯顿抱歉一笑,在奥斯顿探究一般的注视下跟着大胡子没进人群,也就在这一堆人里,我找到了我的目标,这艘游艇的主人卡尔修斯公爵,也是这个地下拍卖场的举办人,一个早已没落的英国贵族,呵呵,都什么年代了,还带着爵位尊称,我觉得这只是一个笑话而已。
见了真人,我才知道猎人他们为什么说对于我来说要完成这次的任务很难,因为这个狗屁贵族根本就有种族歧视,他一看见我是黑发黑眼的黄种人眉头就已经皱起,再听我是中国人,紧跟着一句就是:“我不想和小偷打交道。”
我一听火气就往上冲,这些自以为是的人总认为国人偷了他们的技术,对我们百般防着,资料中说这位公爵背地里是走私军火的,因为国人仿制了一大批国外高性能的枪械,卖的便宜性能又好,抢走了他在亚洲的许多买卖,我想他是嫉恨才是。
不过我看着屠夫他们从黑市上淘来的美国m16突击步枪,上面竟贴着“made in china”的标签,我就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
然而人都有热血的时候,何况我刚刚又喝下加了药的酒,话不经大脑就贸然出口:“和强盗说话我才觉得恶心,我们怎么说也是靠智慧摸索着模仿,进而再改进创新。”这和学绘画是一样的,都是先临摹,等驾轻就熟之后才能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作品。“不像有些人没有就眼红,只会拿着屠刀去抢,别忘了今天拍卖会上的那批青铜古器是出土于中国的领土,它们怎么会在这里出现,阁下心里比我清楚。”上个世纪初中国被列强瓜分的耻辱直到今天我们仍然要记住,不是要借题发挥,而只是要记住一点,国家弱了就会挨打。“更何况,我们改进后的东西你们不一样又偷回去再利用吗?”要不这世上哪有这么多的间谍?
说白了,这个世界的生存原则就是弱者只能照强者制定的游戏规则来玩,谁都想做强者,而强者的宝座就只有那么一个,那么冲突就必然存在,流血当然也就不可避免。
卡尔修斯公爵被我一番抢白的话气的脸色有些黑,他正叫人要把我赶下游艇时,从我身后走近一位身穿白色西服的男子,他一手搭在我的肩上,让我紧紧贴在他怀里,他的掌心温热,仿佛给我传递着勇气似的,我忍不住抬头看向男人,立即被他特有的气质所吸引,我想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他和我是同类人吧。
俊美的五官,斯文中又暗藏着一丝霸道凌厉的气势,深邃如墨的眼睛,黑色的及腰长发顺直的披在身后,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想法,原来男人留长发也是这般好看,在猎人给我的资料里,没有这个人的信息,可我好想知道他是谁,他让我有种温暖的感觉。
“我还以为来这里会有什么好东西可拍,结果都是些不入眼的货色,好不容易看上个顺眼的美人,要是一会儿拍不到,就太可惜了。”男人音色温润,说出的话却字字带刺,我看修斯公爵很想发作,也许顾忌这个男人背景,所以说了些暖场的话再找了个借口先告辞了。
见没有好戏可看,一群看热闹的人才逐渐散去,我这时已经觉得有些腿软,看来我的抗药性还没练到家,不过已经是我的最高记录了,就我现在对药物的抵抗力,打一针吐实剂也不会有人能从我嘴里问出任何信息。
“需要我帮忙吗?你的身体很烫。”男人扶着我走了两步后问我。
我摆摆手,向他笑一笑表示感谢,这点剂量的口服药我完全能挺的过去,拥有致幻作用和让人兴奋的毒品而已,比屠夫直接给我注射神经药剂应付起来要轻松的多。
然而头脑虽然仍旧清醒,可身体好像有些撑不住,走路觉得轻飘飘没有踏实感,我刚摆脱好意要帮我的男人才走了一步就往地上缩,被那人赶上一步把我搂住,我推他,他却硬要扶着我,这样一来一往我们两的动作变就有些暧昧。
正拉扯时,我被人蛮横的拉住胳膊,那人用力一拽我就脱离了黑发男人的怀抱,我重心倒向拉我的人时才看清那人是奥斯顿,靠,他没事来搅什么局?而黑发男人我想也是吃荤的,拉住我也不松手,呜呜,我的胳膊好痛,他们要把我分成两半吗。
“跟我回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奥斯顿咬着牙关蹦出这么一句话,呵呵,他以为他是谁啊,他凭什么命令我。
“放手啊!”我吼一句,奋力挣脱两个人的钳制,然后揉着生疼的手腕步履偏倒的朝正前方走去,因为我看见屠夫正乐呵呵的朝我走来,看他那贱样我就知道任务很顺利哦。
我紧蹭几步就扑到屠夫身上挂住,因为我已经撑到极限了。
我已经是这个会场上最引人注目的焦点了,屠夫偏偏还要火上浇油,搂着我的腰大声吆喝了一句:“谁要是喜欢这只小猫咪,一会儿举牌时请不要客气,这个小家伙很热情的,特别是在床上。”屠夫说话时一只手顺着我裸露在外的大腿向上轻轻掀开裙摆滑到我的臀部,我听到男人们肆无忌惮的吸气声。
该死的屠夫,他绝对是故意的,我咬死他,我咬屠夫脖子的动作好像不具攻击性,事后色鬼说我那动作更像是在挑逗,他甚至看见屠夫额头上冒出的青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