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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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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星期五,一个特别的日子。

他人生的辉煌篇章,将由这一天开始书写。

而高丰集团的公司史,也将会永远记下这一天,并这么书写着:

张照,高丰集团第二任总裁,以第一名优异成绩考进高丰,深获创始人楼然赏识,参与诸多公司重大决策,并获得巨大成果。在数年后更是取代了楼然,成为高丰总裁,带领本集团由中大型企业发展为世界闻名的跨国财团,名列世界五百大企业,事业触角遍及食衣住行,其在职期间贡献卓着,那段时段被业界公称为「黄金时期」——

这是他为自己人生书写下的未来剧本、他奋斗的目标,他一定会做到!

全天下的人都会看到他的成功!

从昨天晚上开始,他就处在一种亢奋的情绪中,令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就这样在公寓里走来走去,像是有很多事要做,却又想不起来要做什么。就连吃饭都没法专心,被饭粒呛了好几次。

直到午夜十二点,必须睡了,偏还是没有半点睡意。为了在第二天以容光焕发的姿态面对高丰主管——重点是楼然这个人。他无论如何都得完美出场!

为了这一天,他已经准备了三个月了!

满柜新添置的衣服,在这三天里一让他穿了无数遍,买了一堆男性时尚杂志翻了又翻,就为了搭配出最适合他的风格,不仅不能落伍呆板,更要时尚与庄重兼具!

张照不知道自己最后到底有没有睡着,总之最后的记忆是在床上翻来覆去;当他再度睁开眼,已是清晨五点。起身后,他瞪着镜子里那双充满血丝的眼惊叫了声,赶忙找几片凉眼贴敷着补救。

接着就是换衣服。昨天终于配好的那套,今日一看,却觉得不够完美,于是又重新挑挑拣拣的搭配起来。

终于,在八点半,出门前,达到了自己对完美的要求。

站在玄关穿好鞋,看着门边那面全身镜里的自己,将脸侧了几个角度,最后停在四十五度角不动,勾着唇角,暗自丈量着勾起的弧度,在最刚好的地方定住。

很好,很完美。

这个角度的他,看起来不楼烈更像是楼然的兄弟。

就如他的优秀,也比楼烈更接近楼然。

不只接近,更会超越!

※※※

「今天是八月十号呢……」望着墙上的风景月历,那上头的向日葵花海在烈日下盛放得真是嚣张。

「八月十号有什么特别的吗?」也跟着看了一眼过去。

「有啊,很特别。夏天来了,伟人死了,复试的日子到了。」

曲秀颖顿兹粥的动作,挪出一只手抚了抚额,像是拨开满额黑线,无力的声线完全没有起伏地道:「夏天早就到了好不好。还有,今天根本不是什么国定假日,证明历史上的今天就算有一万个伟人死掉了,却构不上放假标准,那就说明他不够伟大,不能为广大民众创造休假的福利,因此也就没什么好感叹的,最后,你今天只是去复试,而不是已经进入高丰,所以这种日子不用太认真去铭记。」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原本天真善良老实拙言的曲秀颖小姑娘,也不过与堂姐生活没几日光景,就被带得一张嘴也开始淬毒了……

「哎啊,听你说得这样冷酷无情,心里真是好感伤。难道伟人的价值就只是给后人放假吗?」捂着心口,COS起施夷光。

「感伤个头啦!事实就是如此咩,没放假,谁会记得谁生谁死啊?」对学生来说就是这样啊。然后,朝她伸手问:「还要再吃一碗吗?我帮你添。」

「不用,我饱了,谢谢。」曲耘禾将碗筷拿到流理台放着,带着点悲壮的语调道:「我的面试时间是十点半,等会换好衣服就该出门了。」

曲秀颖朝她翻了个白眼,道:「不过是穿裙子而已,又不是叫你上断头台,干嘛摆出这种表情啊?而且你的腿形很漂亮,又直又白又修长,最适合穿裙子了。昨天晚上你搭配的那身衣服,真是迷死人了!人家考官搞不好就因此拜倒在你的美腿下,让你过关了。」

「你这是太看得起我,还是太看不起高丰的面试官?」

「哎唷,不用计较那么多啦。都闯过两关了,能撑到最后的,表示能力都得到了肯定。也就是说,在最后关头,能上或不能上,其实是运气问题了。如果美人计可以加分,为什么不该期待?」

「好吧,但愿我的面试官不是严厉刻板的女士。」

「其实也还好吧,如果是女的面试官,只要你别浓妆艳抹,走路还一摇三摆的话,大概还是可以获得好感度的……话说,姐,你不是上网看了彩妆教学吗?学得怎么样了?」

「淡妆是没问题……应该。」回答得没那么自信。

「什么应该啊!那就快点去换衣服化妆,我也好帮你看一下。快去快去!」

「好啦好啦,就去。」摆摆手,转身进房了,还低声咕哝着:「今天真是个鬼日子……」

曲秀颖耳尖听到了,从饭桌那边嚷过来:「姐,今年闰四月,端午节刚过,离鬼月还久得很呢!」

「知道啦,知道啦……」懒洋洋的应着,关上了房门。

※※※

今天是八月十日,是张照来高丰复试的日子。

他是第一名,第一号,是第一个面试的人,将在九点半来到高丰总部二十七楼的大会议厅,接受高丰所有高级主管面试。

说是面试,其实也就只是过个场罢了。从近二万人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前五十名,自然不会有被刷掉的疑虑,他们将会成为高丰重点栽培的对象,在未来十年或二十年里,成为各部门的高级主管,或是高丰旗下事业体的执行总裁……

真是令人羡慕……

有个漂亮的资历与起点,日后即使是像搭了火箭般的晋升,也不会被任何人说三道四的侧目不已,因为一切都那么名正言顺。

而他,林少丰,号称高级职员,跻身于代表高丰全力最高点的楼层,身边共事的都是总执行长的心腹,那些高高在上的各部门主管更是天天看到。表面上他看起来风光极了,前途肯定一片光明,但事实,也就只是看起来罢了……

在二十八楼工作的人,日后都是要去执掌高丰旗下公司的,所以即使现在的职称仅仅是秘书、特助、助理什么的,整幢大楼的员工也不敢有一丁点小看——但是,林少丰却觉得这一切都得先将他排除在外。

原来他只是个普通人,才能不算出众,学历也没什么好说的,所以从来没想过进入职丑会有什么了不起的际遇或成就。在这个愈来愈不景气的时代,即使各大公司依然求才若渴,但对于他们这样普通的人来说,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仍是件很艰难的事。

在进入高丰之前,他做过许多工作,待的都不是赚钱的或即将倒闭的小公司;那些只能短期做来糊口的工作,谁也不指望能待一辈子。但,有什么办法呢?他们就是这样毫不出色的普通人,连想进大公司当个最低阶的文员都得经历惨烈的竞争,通常还无法如愿。「请等候通知」这样的话,都听到麻木了。

在又一次经历公司的倒闭后,他跑去短期人力中介公司签约当约聘人员;幸运的是,第一份接到的约聘工作,竟然就是高丰为期八个月的财务会计工作。当时高丰财务部一名女职员因为怀孕期间状态极差,必须好好安胎,办理了留职停薪,于是便有了这样一份难得的职缺落到林少丰头上。

然后,他就开始走运了。

许多人都好奇林少丰为什么会突然从一名编制外的临时雇员,跃升为高丰的正式员工,并且还火速高升上了二十八楼——虽然只是个秘书助理的职衔,但对一般职员来说,已经是登上天梯了。对于这样的疑问,林少丰面对所有的打探,都只是笑笑不说,很低调老实的做一个安分的员工,像是什么也不知道。

但其实,他是隐约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得到这份际遇的。

因为一个名字:丰禾。

某一日,已经习惯每日加班来应付永远也做不完的工作的林少丰,在深夜十一点半,拖着满身疲惫,挪着蹒跚脚步正打算离开公司时,没想到居然在电梯里遇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大人物。

那时他头昏眼花,一时没想起眼前这个衣冠笔挺、相貌堂堂、气势凌人的年轻男子正是他崇拜已久的当代最成功的青年创业楷模——楼然。

而楼然在看到他面孔的那一瞬,竟脸色乍变,脱口低叫出一个名字:「丰禾!」

丰禾。

又是丰禾!

一个,林少丰完全没见过、不认识,却彻底影响了他人生轨迹的人。

因为这个名字,他成为了张照的朋友,成为高丰的正式职员,还上了二十八楼。

但,这个名字能为他带来的福利也到此为止了。

除非他能再创造出更高得价值——用他这张充满优势的脸。

他长得像丰禾,而丰禾这个人已经死了,死在与楼然友情最浓厚之时。于是楼然便深刻的铭记他,在记忆里将他塑造成完美无缺的人去思念。

他长得像丰禾,他得赶在楼然随着岁月的流逝,将丰禾逐渐淡忘之前,获得更多的优待;或者是明确的栽培提拔,或者是私人的交情,反正都能让他牢牢的在高丰站稳脚步,终能真正位列精英之林,不再是那些庸庸碌碌的平凡上班族之一,而是职场金字塔上高阶中的一员,真正的商界人士。

比起那些名校出身、能力出色的精英人士,他或许平凡、或许普通,但他长得像丰禾。

这,便足够了。

走出捷运站后,高丰大楼远远一望,他一步一步走过去,在每次经过玻璃门面时,都会微笑的瞥一眼玻璃里映照出来的自己。

他讨厌丰禾,即使从来不认识他。

但他不讨厌自己长成这样一张脸。

一张,像丰禾的脸。

※※※

瞥见桌上电子日历上显示的日期——2012/08/10,楼烈眯着眼想了一会,当他终于想起为什么会对这个日子感到眼熟时,便恨恨的低吼了声:「靠!什么晦气的日子!」

一起床就想起这件讨厌的事,根本别指望今天一整天会有好心情了。

简单的洗漱好,换了身休闲服下楼时,突然想到什么,快步跑到面向庭院的落地窗前朝外张望。

「二少爷,您在看什么?」从厨房里端出早餐的福嫂好奇的问着。

「我哥呢?我记得他昨天是回来睡的,对吧?」

「大少爷吃完早餐就出门去了,已经出门好久了。」

「这么早?!」

福嫂失笑道:「不是啦,我的少爷!现在都快十点了。您的科技公司上班自由,但大少爷可不是。他每天都很早去公司,就算再晚也都是九点以前到公司的。好啦,赶快来吃早餐,这土司烤得金黄酥脆,完全符合您的要求,快点趁热吃,不然等凉了您又要嫌弃了。」楼家三个孩子可以说是福嫂带大的,也就这二少爷比较龟毛一点。

楼烈没空理会福嫂,仍然朝外看着,甚至推开一扇落地窗,半个身子向外倾去,不待福嫂发问,就开口问道:「墙边种的那一排七里香最近有开花吗?还是被什么人把花给都摘了?」一手还遥指着不远处那一排只剩下绿叶的灌木丛,脸色不怎么好看。

「咦!你怎么突然注意起庭院里的花花草草啦?」

「福嫂!」不耐烦的喊了声。

「哎,别生气,我不是正要说了吗?」福嫂拍拍胸口,一副很惊的样子,赶忙说道:「早上五点半多,大少爷就起来了,跟我拿了花剪和竹编小篮子,篮子下面还搁了个水盘,就走到外面剪七里香去了。我说要帮他剪,大少爷还怕我累到,说什么也不肯,我就只好回厨房帮他弄早餐去了。我看他剪了满满一篮子,倒是没发现把所有的花都剪了。」真是个好孩子的说。

「他、他一个大男人,拿花剪拎花篮的像什么话!这种娘娘、娘娘腔的行为他他他也干得出来?!不怕笑死人吗?」楼烈怒了,怒得都结巴了!

福嫂见怪不怪,也懒得作戏再惊惊一次,淡定的走到楼烈身边,探头看向七里香灌木丛的方位,点点头道:「其实都剪了也好。前一阵子你不是抱怨花香的味道太浓,想找园艺公司的人来把整个庭院的花都拔了,改种那些不开花的,或者开了花也不香的植物吗?现在也算如愿了。」

如愿个头!楼烈满肚子火气发不出来,气呼呼的跑去餐桌前坐下。又问:「剪下来的那些花呢?」

「当然是大少爷拎走了啊。可能是拿去办公室当天然的室内芳香剂利用吧。真是太聪明了,那可比市面上化学香料做的芳香剂好太多了,还省钱兼环保呢。」福嫂觉得大少爷真是什么都好、哪里都好,连节俭起来都这么风雅的说。

楼烈闻言,无力的将额头叩在光洁的餐桌上,什么话也不想说了。那些被剪下的七里香去处,绝对不是楼然的办公室,至于去了哪里,不用想也知道!

真是见鬼的八月十日!

※※※

如果真能见鬼,那还真是满好的。

可惜,花了大力气,撒了大笔钱,拜遍了满天神佛之后,既没求回命,也美见到鬼。

那可算是他平生做过最赔的一场投资了。

然而,就算早知道是赔定了的买卖,若再来一次,他仍然会倾其所有也不皱一下眉头。

人一生当中,总会有一些事,做起来不管有多傻,都会无怨无悔;但求的,也不过是尽了全力之后的无憾吧。

「虽然每年你国历农历的忌日都会来看你,不过你可不要误会我是想要你死两次。」

楼然将满篮子的七里香洒在以黑色大理石铸就的坟头上,最后见篮底水盘上还浮着薄薄一层白色楔瓣,香味清新,姿态水嫩可爱,便将水盘取出,供在墓碑前方的座台上。

做完这一切后,他缓缓吁了口气,毫不讲究的往墓碑旁的大理石地板上随意一坐,曲起一肘搭着墓碑,就像是当年两人读书那会儿,成日混在一起讨论着什么损人坏主意时,勾肩搭背,没个正经的痞子样。

「当然,你可能会说:死两次代表着活了两次,倒是赚了。但我是不愿做这样的买卖。死亡的过程太痛苦,我不愿意你承受两次,就算能再见到活生生的你,也是不干的。」

楼然声音低低的、懒懒的,像耳语一般的音量,据说(据丰禾说)是无与伦比的大杀器,以后不管看上了哪个美女——贞节烈女也好,火辣艳姬也罢;只消凑在美女耳边说上一说,包准手到擒来,不费功夫。

「喂,朋友!对着你这块墓碑展示我的大杀器,简直像是在对牛弹琴对吧?」拍拍墓碑,感叹道:「这墓碑冰冷得就像你的心肠。你真的像你所说的,死了就一了百了,这辈子缘尽万事休,不会回顾,不会留恋,就算有灵,也坚决不入梦来打搅活人安宁。你做到你说的了。这两年,我居然从来没有梦见你。」虽然是自言自语,但楼然一点也不觉得无聊;对着这个人,他总有说不完的话。

只是,一年,两年,三年,可以;但十年、二十年之后呢?他无法保证对丰禾的这份情谊可以再有生之年都维持着这样的浓度,除非他在当下就死去。

岁月是最善于磨人的,再怎么刻骨铭心的感情都能磨成灰。海会枯、石会烂,他小小一个肉体凡胎,不敢自大的想着自己必能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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