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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杰持续地练习使用拐杖的技巧,发现愈常用它走路,就可以走得愈快。另外,他还发现扭伤的脚踝所造成的不便,比赤脚更少。只要附近有一颗石头,他的脚就一定会踩到它。
在他跟着小屋里飘出的食物香味,离开庭院时,他的脚掌早就已经伤痕累累了。
但他太饿了,无暇理会其他,只想要直接坐在椅的板凳上,吃着一大锅用洋葱、大蒜、药草和花瓣调味的炖菜,味道有如王宫菜肴一样美味。
这一餐既没酒、没肉,也没有面包,因此也不需要盘子。用餐时不是用银制或其他金属制的餐具,而是直接从粗糙制成的木碗上吃,汤匙是用剥净树皮的柳枝做成的。
但那食物的香味可以阻止一个军队的前进,而吃了一口以后,洛杰发现它的味道就像闻起来一样迷人。他从来没想过蔬菜——一种他绝不会单独食用的食物——可以这么美味。
甘蓝菜没有苦味,也没有怪味。浸过芬芳药草的芜菁松软而多汁,大片的黑磨菇吸满了洋葱和大蒜的气味,一瞬间他还以为那是羊肉或是牛肉。至于胡萝卜呢?他敢用自己的战马来下注,那些甜得不像话的胡萝卜,一定是用塞普勒斯产的糖腌过。
热腾腾、充满口感的食物在他的胃里,感觉起来不可思议地过瘾。但说实话,就算这些炖菜是煮干了或是半坏的,他也不会介意,因为他饿得足以吃掉一匹马。
不幸的是,他蠢到把这些话说出来。
她的汤匙停在半空中,和他一起坐下以后,第一次抬起头看他。
“吃掉一匹马?”她的脸上充满恐惧的神情,大口地吞下口水,然后脸颊失去了所有的颜色,皮肤忽然转成像餐桌中央,胡桃核中央包的那一小撮盐一样地苍白。“你们英格兰佬吃马?”
他忽然可以在脑中看到她奔离餐桌,由打开的窗户跳出去,在他大开杀戒之前,跑去把那匹阿拉伯马藏到森林深处。
“不,我们英格兰佬不吃马。”
她松口气,但还是朝他皱着眉头。
“这种说法只是在强调我们有多饿,一个人一定要非常非常饿,才能吃掉一整匹马。”
她低头瞪着汤匙,不发一语。
他又吃了一口,补充道:“那匹阿拉伯马很安全。”
然后她抬起头,沉默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在说:她觉得那样的说话方式既愚蠢又恐怖。
于是他们无言地用着餐。沉默似乎在两人的眼前扩张,过没多久,就变得和他酸痛脖子上的肌肉一样紧绷。
他才发现:他们两个似乎一谈话就刺激到对方。生长在一个充满女人的家庭,洛杰习惯于轻易地就能讨大部分女人的欢心,对这个年轻女子总让自己感觉像个傻瓜的情况,不太能适应。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开口说:“你为什么叫马儿‘阿拉伯马’?”
“那匹马是从东方一个叫阿拉伯的地方来的。”他舀了一匙炖菜,然后将手放在桌上,瞥向空空的碗里,很讶异自己的食物消失得这么快。
“你看着空碗的眼神很空洞饥饿,你想多吃一点。”
他迅速地瞥了一眼她的碗,然后又回到自己的。
不再多说什么,她直接站起来,拿起他的空碗,走向房间中央火窑上的锅子,一边弯腰、一边说:“你只要开口就可以了,英格兰佬。我不是为了把你饿死才救你的。”
她也许是个威尔斯人,但在那之前,她显然也是一个女人,不折不扣的女人,因为看来她并不打算让他忘记他的债务。她经常提醒他这件事,也经常提醒他,关于他已经许下的承诺。既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洛杰怀疑着:究竟是什么让女人认为男人一点记性也没有。
他环视小屋,看见一切就和以前一样:非常地干净,但东西很少。事实是:他认为她并没有太多食物,而他不打算把两个人的分全部吃光。
他不打算告诉她弄错了,就算她似乎决定用那些无情的话来鞭打他。他可以了解,她这么说是因为自尊。
以一个自尊心强的人来说,她过得相当清苦。他没看她换过衣服。那条裙子上有着泥巴印,而脚上也没穿鞋子,连那种农家女穿的廉价木屐都没穿。屋子里没有像是炉床和烟囱的应有设备,不过这地方有一种温暖的气息,但不是来自房间中央那个粗糙的火窑。
她转过身,沾满泥沙的赤脚向他走来,然后在他面前放下满满一碗冒着烟的炖菜。她尚未在对面坐下来,他已经吞下了三大口。她把手肘支在桌上,双手托着脸颊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她说:“说说关于我那匹马的事。”
“那匹马,”他摇着汤匙,好强调他太过轻柔、沙哑而模糊的声音。“是葛莱摩伯爵,鲍麦威的马。”
她僵住,肩膀挺直,嘴唇变薄。他可以从她脸上发现:她已经完全了解自己偷的这匹马,是属于一个有权可以吊死她的人所有。
她锐利地看他一眼。“马儿不是我偷的。随便你怎么想,但我没偷马。”她沉思地顿了一下。“所以,那不是你的马?”
他摇摇头。
“但你还是追着我?因为将它找回去有一笔报酬?”
“没有。”
“那么,也许报酬会是:把我的头挂在矛上。”
“不,麦威跟我一样,不会伤害女人。他会对你的偷窃行为加以处罚,但不致这么严厉。”
“我没有偷窃。”
“那匹马并不是你的。”
“我听过这位麦威伯爵。”
他并没有忽略她试图改变话题。“那么你也该听过他为人公正,并早该将马匹归还。”
“我怎么知道马儿是他的?”
“因为你是在麦威的领地上发现这匹马的,”他伸出手制止打算争论的她。“我能了解你一看到这匹马就想要它的心情,那匹阿拉伯马是我所见过最好的一匹。这个品种是来自于圣地,那里要求马匹必须娇小、迅速而有耐力;你可以从侧腹的肌肉看出它们的速度。”他又吃了一点,抬起头。“你骑过那匹马,知道我在说些什么。”
她不发一语,但他可以从她脸部试图隐藏,但仍显露的紧绷,看出她早已明白。
“麦威伯爵是和国王去突尼斯时得到这匹马,那是他救了一位回教酋长的报酬。”他顿了一下,汤匙停在嘴边。“真希望我是救了那个酋长的人。我第一次看到那匹马时,从未垂涎过任何东西的我,就非常想要它。”他的嘴巴动了动,然后吞了一口口水。
“麦威也知道。我已经缠了他两年,”他狠狠地看了她一眼。“就在我差点说服他的时候,你把它偷走了。”
“我没有偷马儿!”
“你没有偷?”不需要多高的智慧,就可以知道他并不相信她。他的表情和声调都这么表示着。
“没有。”她坚定地摇着头。
“我几乎逮到你的那一次,你正非常迅速地骑离葛莱摩。”
“我真的没有偷它。但我那天的确是骑着它离开的;一个单身女子,碰到一名全副武装、追赶自己的武士,后面还有一大群手下。”她抬高下巴看着他。“真对不起,我那时候没有乖乖待在原地。”
对一个稍早之前还很怕他的人而言,她现在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样子,虽然她很可能应该要怕。她只是直截了当地看着他,心里想到什么就说。对于这种情况,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感觉,虽然他也许应该很生气。
她朝沉默的他眯起眼睛,刻意地补充道:“真是遗憾,英格兰佬,那条河挡住了你的路。”
当时她逃脱了,现在又将那次的失败当面丢了回来——不智的举动。他知道自己该采取一些行动,让她知道他并不觉得这很好笑。
但他真的觉得很好笑。他发现自己很喜欢她的大胆,以及她面对他时那自以为是的蛮横。对一个身经百战的男人而言,跌倒在河里,被铠甲的重量压得动弹不得,并眼睁睁地看着目标物逃脱,并不是很美好的回忆。但他想像从她的眼里看来,一定是很好笑。“我像石头一样直沉下去,差点就淹死了。”
“真的吗?”她听起来一点悔意也没有。
“嗯,在追赶一个偷马贼的时候。”
“我没有偷马儿。”
“我猜它就像王后的宠物狗一样,自己从葛莱摩跟着你回到你家。”
“这比你的想象还要接近事实。”
洛杰不相信。不像猫狗,或是那只老是绕着她打转的猪,马匹并不是宠物。他等她自己将事实托出,但那个顽固的女人似乎到米迦勒节之前,都不打算开口似的。“告诉我那匹阿拉伯马怎么跟着你回家。”
她深深吸一口气,在板凳上摇来摇去,似乎打算开始说一个像圣经一样长的故事,然后双手抱在胸前,瞪着他。“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
天!她傲慢顽固得不像话。
“我没有义务告诉你任何事。”
“对,你没有,反正我知道你就是偷了马。”
她叹口气。“这八成就是你们英格兰佬说的滑稽问答游戏。”
“不对,这叫做威尔斯顽固。”
她发出一个小小的笑声,告诉他她不认为顽固是一种民族特性,然后深吸一口气,开始说道:“我见到马儿的时候,它正在河边喝水。”
“哪一条河?”
“尼斯河。”
尼斯河位在康洛斯堡外面的森林好几哩。他仔细地看着她的脸,寻找说谎的迹象,但她的眼里和五官都没有一丝一毫的狡诈。她不是骗子,说谎时会很容易结巴。他对其中的可能性考虑了一会儿;那并非不可能,那匹阿拉伯马是有可能会跑到尼斯河那么远的地方去。
“我站在对岸看着它,真的很喜欢它,因为我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动物。它抬了一下头,然后腿似乎失去力气,跌倒在河岸上。”她回视他。“像是有人从后面打中它。”
她低头瞪着桌面,无意识地玩弄着上面的一根木刺,声音变得严肃,而且像他一样地安静。“我游过一整条河到它身边。”
她的下巴抬高,眼睛因心疼而充满泪水。“有两枝箭插在马儿的脖子上。”
洛杰的呼吸此刻冻结在胸口,她的故事突然间变得异常真实。
“英格兰人的箭?”
“不是,威尔斯人的。”她平静地承认。“但马儿身上盖着一块染成黑色的布,上面有胡桃的香味,是用来遮住它鼻子和脚上的白斑。我拔出那两枝箭,并用河水清理马儿的伤口。当我看见那些白色的斑纹显露出来时,就知道有人曾经试图要掩饰它们。除非马儿是被偷的,否则没有理由要将这些斑纹藏起来。”
洛杰对那天记忆犹新。“它不是被偷了。麦威伯爵的未婚妻、可琳小姐不遵守他的命令,骑这匹马逃出康洛斯堡。她当时乔装成别人,因此必然也会试图改变马匹的外表。要是被认出来,麦威的手下是不会让他们出城的。”
她咬咬下唇,不发一语,但他可以看见她的脑袋正在运转。
“麦威只知道他的末婚妻骑着马,走出了守卫严密的城墙。离开他的保护,只因为他禁止她出去。”
“谁叫他要将她锁在城中,不许外出。”
“不是。”他生气地看着她,然后简单地说:“他只告诉她不许离开,因为当时附近有叛乱的威尔斯人攻击。”
“攻击会发生,是因为你们英格兰佬来到这里,在不属于你们的土地上建筑城堡。”
“土地属于国王的。”他提醒她。“但这与话题无关,因为森林并不安全。”
“我不喜欢有人告诉我,不能再进入我的森林。”
也许他该走出去,用头撞屋子的墙壁,那总比继续进行这段对话容易且轻松得多。
他用拉丁文和阿拉伯话算着数,然后等她再次看着自己,再久久地看着她,严肃地说:“可琳小姐是个好人,但她很固执,不喜欢人家命令她该做些什么,不该做什么。大部分女性都有一样的缺点。”
她慢慢皱起眉头,张开嘴想说话。
“她一进入树林,”他迅速地接话。“就被盗匪攻击了。她非常幸运,因为我们同时抵达了康洛斯堡,麦威跟着她之后出城,应付了那些盗贼,但那时候可琳小姐的肩膀已经中了一枝箭。”
很好,现在她不再一副想说话的样子了,表示她至少还有一点智力。他低下头,发现碗又空了。她正看着他,所以他拿起碗。“我还很饿。”
她站起来,眼睛上下打量着他。“你把那些都塞到哪里去了?”
“我很高,你自己也说过的。”
她摇摇头,走回锅子。
他将手掌放到桌上,挺直肩膀。“两碗炖菜只够填满到我膝盖的地方。”他自豪地告诉她。
她嘀咕着一些关于塞住他的嘴的话,一边用双手抓住围裙,用来拿起锅子的大把手。
在他知道她打算做什么之前,她从火堆上的铁架抓起锅子,然后用力拉着那个椅的黑色铁锅到他身边。她用力将它晃上桌子,发出一个了亮的“咚”声。
她拉下围裙,往后站。“吃吧!”她拿起他的汤匙插到锅里,用她那种特有的得意姿势:偏着头,双手插腰。“这些应该够填到你的耳朵了吧,英格兰佬。”
当他不停地吃、吃、吃的时候,黛琳走了出去,迅速赶到河边,胸口抱着一套干净的衣物。她跑过石桥,顺着河岸来到下游一个隐密的地方,这里的水流变宽,形成一个用来洗澡的小水池。她脱下衣服,眼睛盯着从小屋东边窗户透出来的微弱灯火。算算他吃完那一锅所需要的时间,她觉得自己应该可以从从容容地洗个澡。
她见过唯一会吃这么多的人是狄修士,那个胖修士可以一口气吃完五道菜,仿佛那是他的最后的晚餐。他也是外婆最喜欢消遣的人,那个穿着棕色袍子的神职人员非常迷信,每当老莱蒂接近的时候,都会在胸口画十字,并且喃喃地祈祷。莱蒂爱死它了,最喜欢拿他的恐惧和迷信找乐子,像是朝他眨眼睛。仿佛用眼睛就可以诅咒似的,编造一些他听不懂的威尔斯咒语,还有像蝙蝠翅膀一样张开斗篷。
外婆说她唯一更喜欢捉弄的,是一个英俊自大的骑士,他和全英格兰宫廷的已婚女士都有一手。老莱蒂说过一个夸张的故事,关于她怎样恶作剧地偷走他的衣服,让他像婴儿一样光溜溜地走回康洛斯堡。
黛琳轻轻地颤抖,不是因为冷——现在白天阳光的温暖尚未退去——而是因为那个英格兰佬说的关于马儿的事。她带走了麦威爵爷的阿拉伯马,要是她早些知道,当马儿一康复,她就会将它归还。
她一边叹气,一边走到水温极低的水池中央。现在是夏末,水位的高度无法盖住她的全身。黛琳坐到水中,看着远方,心似乎也沉到了水底。
她不想把马儿还回去。她爱它,它几乎就像她的家人。但麦威伯爵这几年对她外婆一直很好,老莱蒂也这么说,但她从未暗示或是说过任何关于马儿是来自康洛斯堡的事。
但黛琳很了解老莱蒂。外婆在必要时会狡诈地保持沉默;也或许她不知道或没认出马儿。莱蒂知道黛琳有多爱它,她曾帮助黛琳照顾过它,因此她应该不知道它和麦威伯爵有关。
她轻轻吹着口哨,过了一会儿,马儿昂首阔步地来到河岸的转角,跟着她走进水里,喝了一口水,然后用漂亮的眼睛看着她。她伸出手,摸摸它的鼻子,然后用手包住。“你真是一个漂亮的好孩子,马儿,你是属于我的,对不对?”
她亲吻它的鼻子,而它直直地站着,每当她对它轻声细语时,它便那样。它就像她的孩子,一个高大、有着长长的腿的孩子,体型几乎有自己的四倍大,但她并不在乎。
它摇摇头,嬉闹着朝她溅水花。她轻笑着,朝它泼回去,但它很快就厌倦这个游戏,走回溪岸,开始拨开地面,找寻好吃的青草,完全不知道黛琳心中所感到的罪恶。
她往回躺,将头发浸到水面下,感觉到全身放松,水面下的手臂、腿和脖子都变得柔软,而浮出水面的手和脚掌就像蒲公英种籽一样轻飘飘地浮在水面。
但在一个心跳的瞬间,她听到了一个声音,张开眼睛,看着对岸靠近石桥的地方。
一个巨大的黑影靠近她。
她开始发抖。
水花四溅,他的体重让她往小溪底部直沉下去,并将她压抵着河床上的石头。
她踢着、扭动身体,从嘴里冒出的空气变成珍贵的气泡往上冒。她的双手乱挥,挣扎着,然后伸进两人之间,尽全力推开他。
他呻吟着失去重心。她接着尝试让自己恢复自由。
她迅速地坐倒在浅水之中,头冲出水面,喘息、咳嗽着吐出水,然后往后仰,双手放在充满石头的溪床上作为支撑,一边瞪着他。
他就坐在身边,眼白睁大,显得非常无辜,好像刚才并没有试图淹死她。趁他尚未知道她的打算,她将双脚放在他潮湿且毛发茂密的胸口,用全力踢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