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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开视线,不顾邦宁遽然变冷的视线,他正要转身,无骨小手已握住他的大掌。乍愣之下,手被用力摇了摇,丢开,她的笑语同时响在耳边——
“易公子,欢迎光临我烟火楼,择日,百里新语恭候大驾!”说完,她转身走入轿内,依旧是步步摇情落月。
坐定,起轿,一行人诡异地来,诡异地去——别人怎么看易季布不知道,至少,他心里就这么认为。
烟火楼?什么地方?她在这城里究竟是个什么角色?
面无表情,眼瞳垂落。
展开的右掌尚余她的香气和触感,他五指微微动了动,缓缓垂下。袖落的须臾,将那抹未及消散于空中的芬芳,挽留。
“那个……易大人啊,您这是去哪儿?”
一声叫唤让抬脚的男子回头,“孙总把?在下回官衙。”
火情已灭,后继工作也安排妥当,他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回衙署阅读风物志,以尽快了解此地民情。
“季大人若不介意,等下官一同回去,可好?”孙总把一张黝黑的脸扬起微笑。
易季布颔首,找了一处不碍事的角落站着。他见孙总把向救火兵交代几句,往回走的当口,身后传来一道轻沉的脚步声。随着他的转身,轻朗的嗓音响起——
“易大人救火之急,果敢明敏,宗某佩服。”
来到他身后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头戴苍水玉冠,褐绸春衫,外罩蓝罗半袖袍,袍上绣以云藤水纹,腰带上挂着三个玉佩,手中正拿着一把折扇轻摇。
一句话形容——满身的财大气粗。
易季布不认识此人,只当他过来打招呼,听他话中并无敌意,仅点头笑了笑。
“当机立断以铁锚拉断横梁,再劈断四根主柱,借屋顶倒塌来阻止火势蔓延,易大人,你让宗某不得不佩服啊。今日,宗某可否有幸交你这个朋友?”
“宗公子过奖,这些只是救火的常识。”他脸色不变。交朋友当然可以,但这人总是“宗某宗某”,至少也要让他知道名字才行。
刚这么想着,孙总把已经走过来,“咦,宗公子也被这叙吸引来?”
“有热闹,当然要看。”宗公子摇着折扇,眼睛不离易季布。
“这当然、这当然。啊,这位是易大人,大都新调的同知,昨儿刚到。”孙总把笑着为两人引见,“易大人,这位是清风酒楼老板,宗盛道宗公子。宗公子才高八斗,风流倜傥,与易大人年纪相仿,日后见面的机会一定很多。”
为什么见面的机会多?是说他与宗公子一般风流,还是说他会常去清风酒楼?或者,宗公子是个惹事之辈,常被请去衙门?
盯着孙总把过于献媚的笑,易季布暗忖。同样是拿官俸,但同知的俸禄不比以往,他无奢侈之习,断然不会常去酒楼,两人若常有机会相见……嗯,多半是宗公子被请入官衙。
如此说来,此人算是个生事扰民之人。
心中有了定数,他抬头,“宗公子,在下初来贵宝地,日后还请多多指教。”他有自己的坚持,但官踌得久,虚应逢迎的嘴脸见得多,做起来也自然。
宗盛道哈哈一笑,“啪”地收了折扇,眼含趣味打量他一阵,方道:“易大人啊易大人,易同知,宗某……定要交你这个朋友。”他回头,召过身后一声不吭的侍僮,指着易季布道:“记下,易大人是本公子新交的朋友,他去清风楼,无论带多少朋友,三顿免费。”
“是。”侍僮从怀中掏出本子,“刷刷”写下数行字。
伸手拍拍易季布的肩,宗盛道另有深意地看他一眼,含笑离开。侍僮记完后,看了易季布一眼,面无表情追着主子离去。
不明所以盯着拐弯处消失的身影,他只当生意人好客,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举步向官衙行走。身边,孙总把颤抖而兴奋的声音响起——
“易大人、易大人啊……”
“孙叔,不在官衙,你不介意我唤一声孙叔,你就唤我季布吧。我初来,有些事还望您多指点。”
孙总把微微一愣,随即点头。他本就是豪爽性子,当下改了称呼:“季布啊,你刚来城里,有些事还是要知道的,不然,一不小心得罪了人可不好。”见他点头,将步速调得与他同步,孙总把四下望了望,小声道,“这城里,有些人惹不起。”
“哦?”袖中双拳微紧,随即缓缓放开,他轻轻点头。
又是如此,在哪儿都是如此。哪儿都有惹不起的人,都有得罪不起的官,在大都……在大都……罢罢,事如云烟,过去的都过去了,他又何必将自己困在往事里。
既来之,则……安之。
刹住跑开的思绪,他丢开往事,细听孙总把在耳边轻语。
“这世上,有钱的是大爷,大爷中的大爷就更是大爷了,得罪不得。刚才那宗公子,是城北清风酒楼老板。要说一家酒楼老板,也算不得什么,不过啊,宗家是咱们城里百年酿酒的行家,宗氏酿酒无人可及,这一代只有他一位公子,宗老爷是疼到骨子里去了,他开酒楼,宗老爷当他好玩,没想到居然也有今天这个声色。都二十八了,也没见他娶妻。”
也就是说,宗公子不仅祖产富旺,他自身也是个赚钱好手,而且,很风流。
点头,易季布仔细听着,神色平静。
“慢慢你就熟悉了,另有城北的陈家,老爷陈放勋,五十多岁,膝下有三位公子皆在外做官,不能得罪。”
“嗯。”
“城南应家,老爷应得财,大地主啊,光是收租就一年吃喝不愁,更别说还开了当铺茶楼青楼。这应老爷好风雅……咳,总之也是大爷中的大爷,得罪不起。”
“嗯。”
“若你真不小心得罪了这些人,还是可以商量的。这些老爷虽然好色的好色,爱财的爱财,背后又有当官的儿子撑着,再怎么说,咱们吃的也是朝廷俸禄,只要让他们面子过得去,也不会太多刁难。”
“嗯。”
“不过呢……”孙总把突然压了声,似考虑该怎么说。突然,他丢出一句“季布你等等,我去买两个馒头”,也不理他什么表情,径自跑向街边一家馒头店。
易季布回头望去,馒头铺外挂着巨大旗幡,上书“炙焦馒头铺”五字,铺面前站了许多人等馒头出笼,生意不错。孙总把去了一阵,托着两个荷叶包跑回来,递一包给他,“来,尝尝,城里最有名的馒头。”
接下,荷叶包未解,入鼻的便是阵阵香气。这个时辰……他看看天色,日斜半空,肚子不饿。
孙总把见他发呆,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这是城里最时兴的馒头,我儿子最爱吃。”
炙焦馒头?
易季布捏捏荷叶包,有点硬,不像寻常馒头那般柔软。他道声“谢谢”,没多说什么,眼光只在街上梭巡。
“季布,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怎么说都会有比大爷还大爷的人。”孙总把将刚才没说完的话继续,“那人……城里商会老板,个个见了会给三分面子;那人……总是任着自己的喜好做事,有时会过分了些,大家都知道,都尽量顺着,就算心里有些怨恨的,也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
“嗯。”
“那人……万万得罪不起。”孙总把的声音有些发寒。
他停下步子,叹气,“孙叔,你想说什么?”
“刚才……”孙总把吸口气,胸挺了挺,拍上他的肩,“刚才和你说话的姑娘,是烟火楼老板百里姑娘。”
脑中闪过一瞬间刻入心头的名字,他轻喃:“百里……新语。”
“你还是找个机会,去道个歉。”
“……”
“百里姑娘若是心情好,兴许不会刁难你。”
“……等等,孙叔。”找回自己的声音,易季布满脸惊诧,眼中恍然明白什么,“你的意思是……这城里的恶霸、土皇帝、地头蛇,就是那位百里姑娘?”
“呃?”这次轮到孙总把诧异了。他刚才……有这个意思吗?不会吧?
“孙叔,我明白了。”
两人说话间已回到官衙,易季布冲他笑了笑,提着馒头向衙内走去。
明白?孙总把张着嘴,不知道他到底明白什么。突然,眼角瞥到衙门内冲出的官袍男子,孙总把头一缩,立即决定——先将馒头送回家讨好儿子。
冲出来的官袍男子姓皮,名之纯,三十五岁,长着一张标准的白净书生脸。
他冲出来的速度,其实仅比走路快了那么一点,见了易季布手中的荷叶包,当下三步并作一步,速度当之无愧的是“冲”了。
“易老弟,想不到你初来乍到,也知道本地最时兴的馒头。”眼光绕啊绕,就是不离开他手中勾挂的小东西。
“这个?”易季布瞧瞧神色,将荷叶包递给他,“既然皮大人喜欢,不知能否给在下一个薄面,收了这份小礼?”
他不能说这是孙总把送的,也不能说自己现在不饿,更不能说……唉,如果他的顶头上司,堂堂皮之纯皮知州“明目张胆”向他讨馒头,他又怎会私藏。
“谢了谢了!”父母官果然喜笑颜开,“我家浩儿最爱吃这个。你知道,官衙事多,我又不能假公济私让手下在这个时辰去买馒头,嘿嘿……”
浩儿是皮之纯年方八岁的幼子,易季布昨天见过。
“你你,来来来!”皮之纯招过一名小差,吩咐道,“快替我送回家,就说是爹特意向易叔叔讨来的。”
“是。”小差吏点头,转身就跑。
这就是“不能假公济私”?明白明白。
眼珠转了转,易季布保持沉默。然而,他想沉默,皮之纯却不会让他清净,盯着小差吏跑远,书生脸转向他,严肃的表情仿佛戴了面具,“我听说……你遇上了百里姑娘?”
诧异抬眼,他不明白皮之纯语气中的……兴奋?
“是。”
“好,很好!”皮之纯来来回回踱了几步,大笑,“季布,你在街上救火,本官已听说了,判断精准,好!本官有了你,日后可安心不少啊。”
知道他话中有话,易季布仅是微笑,等着他继续,不想等了半天,只听到皮之纯抽筋似的笑声。终于,他忍不住心中好奇,问道:“皮大人,这百里姑娘……”
“咦,你不知道,孙总把没告诉你?”
“……”
“烟火楼,花酒场。它是本城最大的舞伶馆,大爷们砸钱的地方。说起老板百里姑娘,当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尽。”拍拍他的肩,皮之纯欲言又止,张张嘴,终是一笑,“慢慢来,时日长了你就会明白。”
话中玄机微妙,易季布听不明,回想孙总把的话,再联系皮之纯的叹气,他还是……不明白。
烟火楼……花酒场……
他总是在得罪人,得罪那么多人,他还学不乖吗?在大都如此,在这儿……“唉……”他低低一叹,眸光垂向掌心。
不知是掌中残留着香气,还是香气徘徊在心中,呼吸间总能闻到淡淡香芬。
将掌放在鼻下闻了闻,等明白自己做出这不合时宜的举动之后,脸皮一僵,他赶紧垂下手,暗骂自己不正经。
垂手时,脑中蓦然闪过……
飞花斜飘,蓝纱如雾,像是一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