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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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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旧恨,

独自凄凉人不问。

欲见回肠,

断尽金炉小篆香。

黛蛾长敛,

任是春风吹不展。

困倚危楼,

过尽飞鸿字字愁。

有人在唱歌,唱得婉转凄凉,这样的黄昏陌路,任谁都不该抗拒这样的歌声,可是路边经过的人却都面露菜色,当马车靠近时,更是一个个如蚂蚱一样跑跳开来,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一路目送着马车离开。

当然,他们之所以会投以注目礼,不只是因为那可比魔音穿脑的歌声,也因为传来歌声的马车。

色彩绚烂、花纹诡异,如此怪异的马车已然罕见,马车里却传来比杀猪还难听的歌声,真是怪异再加上诡谲。

而段微澜现在则是后悔得直想杀人,瞪着那个被捆成麻花,却仍一脸凄楚唱着歌的东伯男,忽然觉得会不会是自己杀孽太深,所以老天爷看不过去打算整她,才让她遇上这个男人。

“闭嘴!”

“春风吹不展……”

东伯男抬头泪光点点的眼睐她,却不理会她的威胁,继续制造魔音。

马车外依稀可听到有人求饶,“车内的大爷,您就饶了我们吧!”

“天涯恨不断……恨……”他仍以忧郁小生的神态卖力演唱,唱到恨字时还特别扬高了几度,仿佛他心中真有段难解的怨。

“你唱死我都不会理你的!”

她挥鞭加快马车速度,希望马蹄的声音能驱赶这足以杀死人的歌声,可是片刻后她终于认清事实──马车上那个男人不会唱死自己,只会把别人唱得生不如死,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就怕这破锣嗓子会引来他人注意,那么悬赏她的二十万两银子就可以让她死得很凄惨。

“你别唱了!我给你松开就是了。”

再也受不了路人的议论纷纷和魔音穿脑的痛苦,她拿出匕首挑开草绳,只把他的双腕捆上。

身体终于被解放的东伯男,可怜兮兮地看着手腕上被草绳磨出来的红痕,再看看绑得死紧的绳子,又继续哀怨地唱着,“独自凄凉人不问,人都不问……”

无力地闭上眼,她告诉自己要冷静地和他商量,“好,我可以全部帮你松开,但是你得保证会老实听话。”

他倏地抬头,乖巧的应道:“我一定老实听话,我十五个时辰没保养了,也已经三天没换新衣服了,所以我什么都听你的。”

她只感觉自己头顶仿佛着了火一般,忍住气顺顺衣领,好让呼吸顺一点,以免一不小心就被人给活活气死。

真怀疑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没用的男人,这只聒噪无聊的孔雀男,怎么可以这么……已经想不出任何形容词可以形容他了,但随即想到他之前那深不可测的行为,不禁又警觉地问道:“你先告诉我,那天你掉入河中后是怎么找到我的?那对夫妻到底是什么人?”

趁他昏迷时,她曾对他身上的几个穴位试探了半天,结果发现他的武功竟是奇烂无比,真不晓得他是如何赶上马车的速度。

只见东伯男一脸兴奋的回答,“那个啊,微澜妹妹难道没发现吗?那个地方其实是个迷魂阵,你走了大半天其实又会回到原点,我走出溪水慢慢晾干衣服,睡了午觉还……”

脖子上突然出现的冰凉匕首,让他不自觉地遏制住聒噪本性。

接着又乖乖继续解释,“总之,我整理好以后向前走了约一炷香时间,真的好累啊,太阳虽然下山了,但还是很热很热,我的汗水就……”

脖子上冰凉的感觉慢慢在施压,颇有不见血誓不甘休的架式,他叹了口气咽下无数废话,识相地简洁道。

“总之我看到那个茶馆后,才报了我忧郁的……嗯,别再用力,我会很疼的,总之就是报了我的名号,然后他们夫妻俩就很热情的招待我美味的茶水,可我一个不小心打翻了身上的药粉,他们又刚好不小心地沾上了些,然后就痒得满地打滚,不用多久时间就什么都招了,我看他们夫妻这么配合,所以就给他们解药叫他们走了。”

他十分配合地交代清楚前因后果,再小心翼翼地用手推推匕首,陪笑地示意她要手下留情。

她要是相信就是傻子!

段微澜在心里冷笑一声,不理会他的求饶继续追问:“那个什么痒痒粉的,你还有没有?”谎话说得倒是很溜,只是不晓得有无做好圆谎的准备。

只见他潇洒地甩甩头发,一脸的自得意满,“当然还有,就在我身上那个红色小瓶子里,解药则是那个绿色的小瓶子。”

她伸手就要去搜他的身,只是手还没沾到他的衣角,就看他一脸陶醉的模样。因此不禁犹豫了下,又想到他会不会是故意装模作样好让她却步,于是狠狠掴了他一巴掌,然后快速地从他身上搜出一大堆瓶瓶罐罐。

响亮的耳光声后,只听得一声男人哀鸣,再来便是一堆瓶子散落在马车里的声音。段微澜此时有些傻眼地看着地板上的瓶罐,以及东伯男拿着镜子猛照自己脸的欠揍画面。

死孔雀!她再一次兴起杀人后鞭尸的冲动,因为那些瓶子的形状大小都是一个样,甚至连颜色都没有不同,因为不是红的就是绿色的。

而马车中唯一的男人,心中正在淌血。他的脸啊!他没做面具保养的脸,已有十五个时辰没好好滋润了,现在又被打了一个耳光,天啊,他不想活了!一双保养有方的手,颤抖地抚着微微红肿的脸,动作几近僵直。

“这些罐子中哪个是痒痒粉,快说!”她没空理会他的疯癫,伸手作势还要再掴上一巴掌。

只见他慢慢地转过脸来面对她,眼眶中竟可疑的有些水水亮亮。

“我被你打丑了,丑了……”

段微澜心里顿时浮现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像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给沾染上一样。

“我最丑的样子被你看光了,你要负责,你一定要负责!”

话才说完,他忽然抓狂似的大哭起来,一副接受不了现实的可怜模样,让她几乎要以为自己是个刚采花结束的恶少,而他当然就是那个失身的少女。

默默看着他抽抽搭搭的委屈样,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第一次看到男人哭,而且还是一个这么奇怪的孔雀男,原本对他的戒备立刻抛到脑后,只是有些受不了的把他硬蹭过来想趴在她肩头的脑袋推向一边。

恶──她的周公子就不会这样。

“你给我老实一点,你……你说……别再乱甩眼泪了啦!”她再次把他从自己身上推开,感到无奈的撑住额头,“算了,就信你一次。”把手里的瓶瓶罐罐丢还给他,没辙的坐到一边,这时才发觉马车不知何时已停了下来,四周隐隐还传来小声的议论。

难道已经到了集镇?!她懒得理会还在掩面低泣的东伯男,迳自挑开马车帘子向外看去,随即又立刻放下帘子。

外面黑压压地围了许多人,只怕一半是被招摇的马车所引来的,另一半当然是被这个笨蛋的哭声给招来的。真是大意!刚才怎么忘记把马车停在偏僻的地方呢,段微澜顿时感到头疼不已。

可东伯男却忽然变得很快乐,还从那些红绿绿的瓶子里挑出几个,挖出透明的东西拍在脸上和手腕的磨痕上。

看到这个样子以后,她头痛更烈,他这副样子只怕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是谁了。而东伯男和段微澜在一起的消息早已传遍天下,所以只要找到他,段微澜在哪就不消说了。

丢下他逃跑?且不说她现在没有武功,即便她能逃离,她想恢复武功又能找谁帮忙,虽然当初嘴上发狠说天下厉害的大夫很多,但又有几个肯真正替她恢复武功的,不把她拿去换银子就算万幸了。

段微澜伸手把所有的瓶瓶罐罐抢过来,咬牙切齿道:“你还有心情搞这些,外面那么多人在等我们出去,我若被你害死,你就别想要你的脸蛋!”

他眼巴巴地看着她手里的瓶子,神情委屈地问:“那你想要如何?只要你别摔了它们,要我做什么事都可以。”

她一愣,垂首看着手里的瓶子,再看看一脸紧张的男人。

从没见过这么笨的人,居然傻傻地告诉别人要胁自己的办法,虽然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但马车外人群骚动声越来越大,所以她来不及细想,只是轻蔑地看他一眼后,便把手中的罐子收到自己的包袱里,然后带着一丝哄骗地威胁,“你只要乖乖听话,我每日会给你一点药,但是如果不从,我就把它们全摔了!”

“好,我什么都听你的,微澜妹妹……”东伯男非常合作地乖乖点头。

“不许再叫我微澜妹妹!”她低喝一声,随即看到他像小媳妇一样扁着嘴不说话,心里的不安逐渐扩大。这个男人真的有这么好控制吗?

暂且管不了那么多了,她放柔声音又说:“你只要乖乖听话,我就会对你很好,你放心,我林……我段微澜向来说一不二。”

隐忍下满肚子火气,她唇边含笑,伸出白皙的纤手,轻轻帮他整了整衣服。

“我不会计较你害我失去武功的事情……”

他马上插嘴辩驳,“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闭嘴!”他以为她是白痴吗?段微澜喝了一声,隐隐咬牙道:“这些都先不谈,现在你我都在同一个马车上,要是被人认出来,对谁都不好……”

“我怕什么?”他再次好奇地插嘴,且伸手顺了下乱发,一脸骄傲地说:“我的样子随时可以展现给大家看啊。”

她闭上眼睛,咽了下口水,但满腔的怒火还是压不下,于是伸手抓住一个小瓶子狠狠敲了他脑门一记,“我要是被人杀了,你的东西一个都别想拿到。”

他尖叫一声,拿出镜子紧张的查看头上是否多了一个不雅的大包,在发现自己的脑门还是那么完美无缺后,才安心地收起镜子,摆出深情模样,看着她的眼睛表白。

“我不会伤害你的,就算之前可能不小心伤到了你,但那也是被人利用,只要你跟我去拿药,我一定会恢复你的武功。所以……”他伸手抓住她的柔荑,然后捧在心口道:“微澜妹妹,天涯海角我都会跟你去的。”

嘴角抽搐了下,她使劲抽回手,偷偷抚了下身上的鸡皮疙瘩,嫌恶地说:“我不需要你跟我去天涯海角,只要你帮我逃过外面那些想拿我人头做文章的人,再帮我找出解药,我也不会伤害你的。”只会杀了你,一了百了。

东伯男为难的思忖了下,“办法倒是有,就是易容,可如果要易容的话,我也必须跟你一起易容,但是……”

段微澜等的就是他这句话,毕竟以他俩现在的武功,出去被人认出来后就只能等死。不过听到他说“但是”后,她心中又开始窜起不安,怕是缺少工具什么的,因而无法达成。

“可是如果不易容,只怕我今日是离不开这里了,难道你真要我命丧此地?”她佯装出哀戚的神情,企图博取他的同情。

没想到却听他接着道:“但是丰神俊朗如我,若是易容的话,怎么对得起上天赐给我的完美外表,又怎么对得起我那千千万万的崇拜者。”唉唉!真是为难啊!

她闻言僵住,随即猛地给他一记飞踢。

“快易容!”她怒吼道。

************

太平城里最大最好的酒楼就是迎客楼,他们问了十个人,有十一个人是这么回答的。

但是已经闯荡江湖一段时间的段微澜知道,当所有人都一脸惊恐的回答同一个答案时,那么这个答案肯定有鬼,所以迎客楼绝对去不得。

“我要去迎客楼。”东伯男甩甩袖子,非常不满的看着自己一身月牙白长衫。

他那些颜色美丽的衣服都被微澜妹妹低价当掉了,换了这一件简陋朴素到极点的衣服,即使它的料子很好,但对忧郁的眼神和绝代的风度,以及渊博的才华而闻名天下的百恨公子来说,简直就是种侮辱,想他一向以别具一格的穿着而受世人敬仰,现在居然穿着这种素色长衫!

“不行!”段微澜简洁且肯定的回应。此时,她易容成了一个长相平凡的小书僮,一身青衣显得朴素而不起眼。

他伤感地叹了口气,“你已经拒绝我十二次了,为什么不能答应我一次?”

闻言,她踉跄了下。他的话为什么听起来那么暧昧?站直身子斜睨了他一眼,“我会拒绝你十二次,是因为你问了十二次。好了,别说了,一起进去吧!”

说完,她带头走进一家小饭馆,东伯男不禁哀怨地看了看外表破旧的门面。

这样连招牌也没有的破地方,怎么配得上他的身分呢,可现在一切是美人说了算,所以踌躇了须臾,他还是硬着头皮跟了进去。

“我要点菜!”没等她开口,他抢先对热情迎上来的伙计微笑。

段微澜狠瞪向他,迳自转头对伙计淡淡交代,“随便来两个菜、两碗饭就可以了。”

“那怎么可以!”他靠近她耳边委屈地说:“我为了帮你,牺牲这么多。”他叹息着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我那些好看的衣服都被你当了,换上这些一点都不漂亮的东西……”

又伸手,给佳人看他空空的双手,“我的极品扇子也被你丢了,害得我现在好不习惯。”

然后又指了自己的脸,他没有易容,只是在唇上贴了些假胡子,“你看我忧郁深情的形象都被这胡子给破坏了,还有啊……”

“还有什么!”她不耐烦地转过头截断他的话,“你只做了这些改变,跟没易容一样,居然还敢大肆抱怨,你倒是说说你牺牲了些什么?”

东伯男被吼得有些不满,但还是小声嘀咕,“还有我的香囊,被你收去了。”

他贴身佩戴的香囊是名贵的玫瑰花香,但再怎么名贵,堂堂大男人还佩戴香囊的,全天下恐怕只有他了。不过无论如何,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忍耐,她现在没武功没依靠,又被全天下人追着要人头,说什么都不能发火而暴露了自己的身分。

所以即使心里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但还是隐忍地把菜单丢给他。

“让你点菜总可以了吧!”就当拿钱买个安静吧!

他压根不看菜单,只是习惯性地甩了下扇子,甩了个空才想起扇子早没了,于是顺势摸了摸鼻子,一脸深思地说:“现在手头不方便,就随便来几个菜好了,嗯……来个浓情蜜意、同生共死,再来个……”

每说一道菜,伙计的嘴巴就张得越大,因为这些菜名连听都没听过,因此东伯男又热心地帮忙解释这些菜是以什么材料做成,又是如何做的。

他在那里忙着点菜,段微澜则静静地看着客栈的窗户发呆。她第一次在酒楼吃饭是八岁的时候,那时欧阳落梅在巡查分店,忽然想为自己的儿子找个玩伴。

“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是个女孩,长大就是我们欧阳家的媳妇。”那时清冷尊贵的梅园大小姐,一身珠光宝气地坐在红桧木椅上,高傲且美丽。

当时的自己立刻被吸引住目光,她第一次知道女子也可以有这样的气度。

随后,附近的人家纷纷把儿女送到欧阳落梅面前,但真正在挑选的,其实是欧阳落梅唯一的儿子,欧阳墨林。

那时的她早明白这是离开妓院最好的机会,一旦错过,那么十二岁一到,她一定就得成为真正的妓女。

所以她拚命哀求娘亲,最后终于用梅大小姐许下的大笔酬金说动了娘亲,总算有机会站在梅大小姐面前。

由于不晓得欧阳落梅喜欢什么,所以为了讨她欢心,八岁的她就尽力地模仿欧阳落梅,她在龙蛇混杂的妓院早就看清一件事,一个人再如何讨厌全世界,也绝对不会讨厌自己的影子。

当时几乎整个回春城的小女孩都来竞争,对手太多,她就在那些女孩的手绢上下药,让那些十岁不到的女孩不是哭得淅沥哗啦,就是拉得一塌糊涂。

她从来不后悔那么做,被娘亲打骂的这些年中,她熟稔一个道理──如果想往上爬就必须不择手段。这个道理也是她在梅园的那段日子中,更加深刻领悟的。

可是,无论她再怎么努力,终究逃不过上天的安排,她是娼门出身,所以生来就是命贱,战战兢兢了八年,所有的希望仍在一夕之间尽灭。

有些人注定就是命运的宠儿,比如管柔柔,明明都是妓女所生,但她自小就备受呵护,即使痴傻之后,仍有欧阳墨林无条件的宠爱;有些人则是天生命贱,一如她,无论怎么努力,还是一个心思邪恶的卑微女子。

不知发呆了多久,直到伙计把第一盘菜送了上来,她才回过神看着眼前的菜,看不出是什么料理,但色彩鲜艳,闻起来清香扑鼻得很。

在梅园的时候,她吃过的佳肴比这个好上千百倍,只是现在……段微澜自嘲地笑了下。本想问是什么菜,但实在是怕这只孔雀会再把她气个半死,所以转而叹了口气,夹了一口菜放入嘴中,一瞬间,她的眼睛倏地睁大。

这道菜的味道居然出奇的清淡若香。

“外表鲜艳的菜,其实味道最细腻。”东伯男笑嘻嘻的凑上来邀功。“我点的千面芙蓉不错吧?虽然多花了点银子,但好吃才是最重要的。”

还是不理会他,但胃口似乎明显得变好了,她在梅园也算吃过不少名菜,但这么对味的还是第一次尝到。

他虽然再次讨了个没趣,但却笑得更加得意,随手摇摇扇子,然后失落地看着空空无几的手。唉!又忘记扇子没了。

流落江湖这么久,段微澜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能好好坐下来吃一顿饭了。杀人和被追杀,成了她生活的主题,如今虽被这只孔雀所陷害,却意外得到了喘息的机会。

她小口地吃着饭,但深思的目光却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眼前男人,以及他那优雅到极度做作的吃饭动作。

这个男人或许也如那外表鲜艳的菜,竟让人猜不到他原本该是什么样子。

************

“你说什么?!”段微澜看着陪笑的伙计,声音阴沉且颤抖的质问着,“你说饭钱多少?”

伙计态度更加恭敬,脸上笑容也更加灿烂。

“客倌,一共是一百一十两银子。”

一百一十两?!寻常百姓一年的开销还不到十两银子,不过才四个小菜就吃掉了一百一十两?她冷冷的看着伙计,“你当我们公子傻就可以欺负我们吗?我倒想知道这些菜到底贵在哪里?”

“那个……小书僮……”东伯男不安地在她背后拉拉她的衣服,“你听我说……”

她随手甩开他,又站上前继续逼问:“你把菜单拿给我看,我倒要知道你们这里的菜都是什么价钱!”

伙计意识到这对古怪的主仆不会痛快付帐,顿时敛起了笑容,环胸冷视着眼前的人,“看什么看?这些菜都是你家公子自己点的,我们菜单上根本没有。”

她猛地一拍桌子,怒斥道:“没有就可以狮子大开口?”

好痛!她忍了半天才把表情稳住,可明明手都快痛得没知觉了。一时气愤下忘记自己已经没有武功!没事拍什么桌子啊,真是自作孽,好痛!

偷偷把手搁在后面,直觉手心应该红肿一片,忽然一个冰凉的东西被塞进她手心,缓解了火辣的疼痛。她心里微微一动,回头看到一脸温柔的东伯男,正心疼地拿着药瓶在帮她涂药,心头不自觉涌上一些莫名思绪。

没想到他其实还满细心的。

处理完她手心的红肿,他甩了下头发,把刘海甩成最忧郁的造型,然后看着伙计慢慢说:“小哥儿没有说错,一百一十两银子的确不贵。”

她闻言正要发作,却听他又继续说:“但我家书僮也没说错,这些菜的确不值这些钱。”

原本得意的伙计忽地愣了下,正要开口怒骂时,见他又指着菜盘道:“不过这菜盘可是三百年前的古董,所以一百一十两银子很合算。”

她震惊的瞧了眼那据说已有几百年历史的古董盘子。不错,的确是古董,可是吃个饭有必要用到古董吗?这分明是蓄意敲诈。

段微澜指着嚣张贼笑的伙计正要怒喝,却发现他们周遭不知何时竟冒出几名大汉,且一脸奸笑的围了过来,她见状咬牙道:“你们这是黑店!”

伙计洋洋得意的承认,“我们迎客楼本来就是黑店。”

迎客楼?可是迎客楼明明是他们刚才看的那家大酒楼啊!

“是分店……”东伯男早被吓得躲在她身后,小声的解释,“刚才伙计要我选择古董菜盘花色时对我说了。”

什么?!她缓缓转过头来瞪着他。他点菜的时候就知道这是迎客楼,结果不但没告诉她,甚至还点了那个分明是敲诈的古董菜盘!

“你……”为什么胸口会这么闷?为什么会那么想吐血?她感觉有些晕眩,连忙扶住桌子,随即对一旁早吓得手足无措的男人轻轻一笑,“既然这样,这钱还是你付吧!我命贱财薄,不会摆阔,更没钱付帐!”说到最后,已经恨不得能咬下他一片肉。

东伯男痴痴看着她柔媚的笑容,深情又温柔的答道:“你的笑真是醉心,可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无伤大雅的坏消息──我没银子了。”

若不是在梅园住了好几年,她这下真的会不顾礼节地暴跳起来。

这个男人,不!这只禽兽是她见过最不知廉耻的男人,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谁派来的杀手,专门要活活气死她的。

看看伙计后头那票大汉,再看看躲在自己身后傻笑连连的男人,段微澜考虑了下情势,最终还是青着脸把自己的钱袋拿出来。

东伯男见状,立刻嚣张地跳了出来,对着伙计轻甩长发,“看见了没,我们不会欠你们银子的,把家伙收起来,有话好好说嘛。”

见伙计冷笑着接过银子,还掂了掂其中重量,他不屑的一甩扇子,然后再次失落的看着空无一物的手心摇摇头,“总共有一百一十三两,多余的给你当赏钱。”

伙计的脸顿时笑成一朵花,可一旁的段微澜眼睛却猛地睁大。那可是她全部的家当了啊!

他潇洒的微笑,又说道:“不用太感激我们,像我这样以忧郁……嗯,像我这样的贵公子是不会在乎这点小钱的。”差点就忘记自己还在隐藏身分中。

“可我在乎!”段微澜咬牙打断他,“请把多余的钱找给我。”

开玩笑,到嘴的肉哪有吐出来的道理,伙计轻蔑地一扬脸,“两位既然已经结完帐,就请吧!”

“不用送了。”东伯男十分率性的点头,随后拉着她的袖子喜孜孜地往外走。

段微澜只能呆呆地被他拉着,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不懂上天为什么要这么折磨她,她真的有那么十恶不赦吗?

回到他们停马车的地方,东伯男难得惊讶的倒跳一步,还在失神状态中的段微澜回神看去,只见马车还在,可是马却不见了。

青、天、霹、雳!

她现在不知道该为丢了唯一的交通工具哭,还是该为东伯男品味糟糕到连贼都唾弃的地步而笑,但她真的觉得今天的太阳太烈了,晒得人直想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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