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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下午4点,香港时间凌晨两点。
夜阑静的公寓内响起刺耳的电话铃声,听到熟悉的旋律,沈牧梵霍地睁开眼,迅速抓起床头的手机,“牧笙?”
“哥,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打扰。”电话一接通,沈牧笙忙不迭道歉。
“没事。”沈牧梵翻身坐起来,声音已恢复如常,“找有事?”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跟他关系虽好,但平时联系并不多,这么晚来电一定是有急事。
电话那头默了片刻,才传来沈牧笙的话,“哥,跟唐糖有联系吗?”
沈牧梵挑眉,“为什么问这个?”
“也没什么,就是……”沈牧笙迟疑道,“刚才她打电话给DachlingPang,说想提前回来做检查,担心她是不是……”
沈牧梵闭上眼,屈指压了压发胀的眉骨,“应该不是担心的,上周刚见过她,她香港。”
“她怎么会香港?”沈牧笙小心试探,“是来找吗?”
“不是,她是过来交流的,另外……”沈牧梵顿了顿,“她有男朋友了。”
“什么?”电话那头的沈牧笙从椅子上弹起来,激动地喊道,“她怎么能有男朋友?”
沈牧梵淡淡一笑,“这话问得倒是有意思,她怎么就不能有男朋友了?”
兄长淡然的态度让沈牧笙顿时有种皇上不急太监急的感觉,不过转念一想,又松了口气,“这样也好,免得一直守着她。”
“谁告诉守着她。”沈牧梵好笑地问。
“这还要告诉?是个都看得出来。”沈牧笙没好气地回嘴。
沈牧梵捏了捏鼻梁,低不可闻地叹口气,“可惜,最该明白的一直糊涂。”
他低沉的嗓音潺潺耳边响起,是从未有过的低落,让沈牧笙愣得说不出话来。记忆里,这个大他5岁的哥哥就像一尊百炼成圣的金刚佛,喜怒不形于色,更不会让窥见软弱。
时隔多年,沈牧笙仍然记得他们兄弟初次见面的情形,那是一个冬天,父亲把一个又瘦又黑的男孩领进沈家,介绍道:“牧笙,这是哥哥。”
正拼玩具车的沈牧笙抬起头,仔细打量着面前瘦巴巴的男孩,没来由地就产生了亲切感,也把母亲之前的交待抛之脑后,脱口就亲热地叫起“哥哥。”
话音刚落,耳旁便响起杯子摔地板上的碎裂声,随即而至的还有母亲重重的巴掌,“个蠢货,叫谁哥哥呢?给生过哥哥吗?”
沈牧笙捂着发烫的脸,委屈地望着怒火冲天的母亲,“是爸爸……”
“他让叫就叫?”母亲扬手又是一巴掌,“路边捡来的野种,也配让叫哥哥?”
“叶庆慈,有什么冲来,拿孩子撒什么火?”父亲一把扯开母亲,撂下话,“不管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牧梵都是沈长青的儿子,以后沈家就是他们兄弟两的。”
“想把家业也分给他?”叶庆慈压抑着怒气,额上青筋尽显,“做的春秋大白梦吧,这个沈太太不同意,他休想拿到一分钱。”
沈木青愠怒地瞪着妻子,忽而冷哼,“沈太太?呵呵,当初要不是爸拿枪硬逼娶,今天坐沈太太位置的就是牧梵他妈。”
“……”提起当年的事,叶庆慈无言以对,只能狠狠地咬牙,“哪有怎样?自古成王败寇,才是明媒正娶的沈太太,而那个狐狸精死也别想入沈家族谱,她生的儿子一辈子都是野种。”
“可最爱的女永远是她。”
“沈长青……”叶庆慈扑上去,哭骂道,“个王八蛋,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
经年之后,沈牧笙早已模糊了这场争吵中,母亲和父亲到底谁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可沈牧梵的表情永远印刻他的脑海里,抹之不去。
那是哪个年龄不该有的老成、冷漠,还有隐隐的狠戾,让觉得他仇恨鄙视这豪华别墅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自己这个弟弟。
而事实也是如此,16岁成年礼后,沈牧梵便搬出沈家,再回来,竟是为了帮他们孤儿寡母从豺狼虎豹嘴里抢回家业。那一年,他29岁,是华尔街最年轻的银行家,可为了让天真的弟弟徜徉于医学海洋,他毅然接手沈家所有生意,周旋于堂兄叔弟之间,通过5年的时间,把沈家成功漂白,让母亲可以瑞士安享晚年,让自己可以无忧无虑地完成职业梦想。
沈牧笙眼里,沈牧梵是神一样的存,被枪抵着太阳穴,仍能不紧不慢地抽出一根雪茄,然后擦火柴的电光火石间,已反手擒住对方,动作狠戾决绝,让不寒而栗。
这就是沈牧梵,笑能藏刀,不笑能让买刀切腹。
可惜自古英雄难过美关,他再铮铮铁骨,遇到爱的,也化成了绕指柔。
想到他为唐糖付出的一切,沈牧笙惆怅地喟叹,“哥,再找个合适的吧。”
沈牧梵握电话的手紧了紧,眼里有深沉光芒掠过,“唐糖什么时候回来检查?”
他避而不答的态度,让沈牧笙终于明白了颜子衿说过的那句话,“对她而言,唐糖不仅是爱,还是执念。”
长舒口气,沈牧笙回答,“DachlingPang安排她下月10号来。”
沈牧梵嗯了声,两又聊了几句,才结束通话。
挂掉电话,沈牧梵阖上眼,靠床头,静默半晌,才拿起手机按下一串号码,“替把下月8号以后的行程全部取消。另外,再给定一张7号飞休斯顿的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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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唐糖腰酸背痛中醒来,身边却没有宋博彦的身影,吓得她一个激灵弹起来。
伸手摸摸枕头,已经冷了,看样子已经走了很久,可今天他不用值班,按理不用起那么早?难道是他还生气,所以一走了之?可也不对,昨晚欢-爱后他的表现不像是会丢下她走的样子。应该是客厅吧?
随手抓来睡袍披上,唐糖走出卧室,还没走到客厅就闻到了饭菜香,仔细听还能听见厨房传出的嗡嗡响。
她一阵小跑冲到厨房,拉开移门,正榨果汁的宋博彦听到响动回过身子,还没来得及斥责她怎么不穿鞋,她就像一枚炮弹一样冲了过来,紧紧抱住他的腰。
于是万千话语,最终变成一声叹息,“笨蛋,一点都不乖。”
他放下手中的猕猴桃,围裙上擦干净手,再提起她的腰,将她抱离地面,示意她踩自己脚背上,“饿了吗?”
唐糖点头,肚子应景地发出一阵咕咕响,佐证她到底有多饿。
宋博彦失笑,“看来真饿了,那去洗脸刷牙,穿好衣服出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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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洗簌出来,早餐已摆好,热腾腾的花生粥,香喷喷的煎饺和鸡蛋,还有新鲜的蔬果汁。
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称赞道,“好丰盛。”
“这就算丰盛?要求可真低。”他按着她的肩膀坐下来,“快吃吧,吃完们出去逛逛。”
“去哪里?”唐糖问。
“随便。”宋博彦盛了碗粥递给她,“来了真么久,都没时间陪好好逛街,太对不起购物天堂的称号了。”
“不缺什么。”唐糖一本正经地说。
宋博彦没好气地瞥了一眼,“知道不缺,可想给自己的女买东西,行了吧?”
唐糖微愣,眼睛笑得弯弯地,“行。”
他们刻意避开游客密集的中环和尖沙咀,直接开车去了圆方,不过一圈下来,还是两手空空。
宋博彦侧头看了眼身边的女,“什么都不买,该不会是为省钱吧?”
“谁说什么都没买。”唐糖举起手中的冰淇淋,“这个不是买的吗?”
宋博彦翻了个白眼,“这个才几毛钱”
“158港币呢。”唐糖纠正,顺便挖了一勺冰淇淋喂到他嘴里,“很贵了。”
宋博彦含下冰淇淋,把话题又转回来,“刚才B家看到的大衣不是挺好的吗?”
唐糖回忆了下,摇摇头,“那种款式已经有两件了。”
“那a家橘红色手提包呢?”
“颜色太跳,拎着上班不合适。”
“F家的鞋子总适合上班了吧?”宋博彦问。
唐糖想了想,还是摇头,“鞋柜都装不下了,不想买鞋。”
宋博彦抽气,怔怔凝视着她,下一刻,他突然拖起她的手,径直走向F家的专卖店,指着她刚才试穿过的两双鞋,对店员说,“开单。”
“不……”
拒绝的话还未出口,就遭到他警告的冷眼,令她只好乖乖噤声。旁边的店员看着这对璧,暗自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见多了女的逼着男买东西给自己,从没想过,有一天还能反过来,男硬要买,女还撅嘴不乐意的。
宋博彦的强权下,两总算满载而归,就近吃了饭,唐糖突发奇想,要去星光大道看灯光表演。
他们到的时候,表演已经开始。唐糖挤到群里,找了个位置,爬到栏杆上坐着,像普通游客一样看着两岸摩天大楼打出镭射灯光,兴奋地指指点点。
注视着她被灯光映照的脸,宋博彦宠溺地笑了笑,“香港住了那么久,都没来看过吗?”
“看过啊。”唐糖头也不回地答。
“看过还这么兴奋?”宋博彦不解。
唐糖微扬起头,绽放出灿烂的微笑,“那不一样,这次是陪来看的。”
宋博彦心中一突,动容地望向她,“傻子。”
“喜欢傻子,那更傻。”唐糖不客气地回驳。
“那是小傻子,是大傻子。”宋博彦用力揉了揉她的脸。
唐糖张牙舞爪地嘟起嘴,刚想反扑回去,忽然觉得眼前一黑,恶心感瞬时袭上胸口,“呃、呃……”
这突如其来的反应把宋博彦脸都吓青了,急忙把她从栏杆上抱下来,手拍着她的后背,“怎么回事?哪里不舒服?”
唐糖没说话,只是扶着栏杆一个劲地呕。
宋博彦心疼得揪起来,他手足无措地望着脸色惨白连连干呕的女,倏然间一个念头从脑海闪过,“老婆,该不会是怀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