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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子”与“链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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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牢、犯人,与这些词组在形象上联系最紧密的,使人马上就会想到手铐、脚镣。.手铐、脚镣这是社会上的大众正规叫法,警方正式统称它们为“戒具”。而在看守所等监管场所里,它们还都各有传统的“专业”俗称。

手铐叫“捧子”,描绘了戴手铐人双手端在身前的形象,传神得很。

脚镣叫“链”,读时要加儿化,如:“链儿”。既简便也很形象。因为它确实是一段铁链连着两个脚踝处的铁环。

凡进过看守所的人都得戴过捧子,可并不是每个人都戴过“链”,戴链也需要一定的“资格”。看守所里都把戴链俗称为“挂链”。由于“链”的特定用途,具有区别其它的本质特征,由戴链还派生出一系列的专用名词:一、由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必戴脚镣,所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就俗称:“挂链” ;相对于那个犯人就叫“挂链的” 。二、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必要戴着脚镣从号里走出去,所以叫“走链” 。三、判了死刑,上诉后改判,只要不是立即执行了,要把脚镣摘掉,这叫“摘链” 。

在看守所里,除了死刑立即执行的以外,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戴链的,就是如果严重违反监规,吵监闹号,作为惩罚和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也要给该人戴上捧子和链。这种链叫“约束链”。与判死刑挂链的形式又有不同,判“死”(加儿化,这也是死刑的“简称”)的,链是在脚踝部的两个铁环处用铁销子砸死了的。而约束链则是用锁头锁上的。看该人的表现,循规蹈矩表现好了,随时可以打开锁摘掉。

现在看守所里的链主要强调约束功能,并不意在惩罚,所以重量并不太重,只有十八市斤。可如果挂了链还不老实,还要寻衅滋事,出于惩罚和戒备,就要在链上再挂上一个铁球,加大重量,制约程度就更大了。

“挂链的”挂链以后,为了防止脚踝处的两个铁环磨坏了皮肤。按照号里的通常作法,都要自己做两个“托”。“托”的简易做法是,剪两节秋裤腿卷起来,再罩上两只剪去了脚尖的线袜子,成两个圆环,套在脚踝处托住铁环,不让它直接摩擦皮肤。有的人讲究点美观,外面还要再罩上一层尼龙丝袜,显得光滑漂亮多了。在链的中间还需要拴上一条自己拧成的布带,行走时把它提在手里。不让链摩擦地面,既可防止出声音,干扰别人,而且重量转移到手上也可以避免腿部受力,铁环摩擦脚踝。布带再一个用途就是在放茅时,可以把链固定住,以免掉到茅坑里。不要小看这条布带,在号里只有挂链的人才有这个特权拥有。除了他们,别人如果也自己弄一条布带,那是违反监规,要受处罚的。说重了,你这是为越狱潜逃做准备。说轻点也是你要上吊自杀,对抗政府、逃避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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