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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都得有户口,没有户口那叫“黑人”,在计划经济时代连口粮都没有,在城镇里更是布票、油票、肉票等等全都没有,而且上学、就业也没你的份,很难生活下去。.新生儿一出生参与的第一项社会活动就是要上户口。看守所里也有“户口”一说,也有的人要上户口。这里所谓“上户口”,是一句牢房里的“专用语”,其实指的就是正式逮捕。因为被逮捕后,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规定,凭《逮捕证》可以把你在家里的户口注销,等于你的户口就在看守所里了。故名“上户口”。看守所凭你的“户口”可以向国家财政请领你的“人头费”,你就可以享受国家拨款的“供奉”了。.如果里面的人仅仅只是拘留,则属于没有“户口”,不能享受此项“公款吃喝”的待遇,释放时“住宿费”不收,但个人是要按在押天数交纳伙食费的。
一个犯罪嫌疑人,从刑事拘留到正式逮捕,现行法律规定有三十天的侦查期,如案情侦查需要还可以再延长七天。如果最后到了第三十七天还不能确定有罪,就不能实施逮捕。那么,还是按法律规定,最晚第三十七天晚上就必须放人了。在号里边,有心存侥幸的人就专门熬这三十七天。到了第三十七天下午五点(公安机关正式下班时间)一过,还没有接到《逮捕证》,自己就心喜若狂。有性子急的把自己吃的穿的用的就都送给了别人。第二天一早起来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有好衣服的全换上,就等着走人了。到时,牢门一响,管教喊:“XXX出来。”赶紧兴奋地奔过去,以为开放了。管教接着说:“拿《逮捕证》,签字。”顿时冷水浇头。“手续”拿进来一看,人家填的还是第三十七天的日子,只不过晚给了一夜而已。作梦娶媳妇,空欢喜一场,白给看守所添了一个“典故”。
这种情况也比较少,一般宣布逮捕都是随着提讯由办案警官进行的。
我的这里的户口是在5月19日那天上的。
又是一个“5、19”。不过这次和人家足球无关。之所以在这个日子想到那场酿成中国足球史上巨大风波的比赛,是因为我和我的太太就是在那天相识的,由于赴约我还错过了亲眼目睹那场风波大战的机会。这对我是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而且从今年今天开始,这个纪念日的内涵更丰富了,对我更有纪念意义了。就在这个纪念日的上午,牢门一响,又喊我去提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