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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不会这么讽刺吧!林书侗眯起眼,还真的看到只瑟瑟发抖的黄毛狗蜷在那里。

“我……”她差点撞到它!

“就算你不愿意见到我,也不必拿动物出气。”叶东禾带着怒气,“它那么大只从你眼前跑过去,别说你没看到!”

“啊?”它有从她眼前跑过去吗?道歉的话马上就要脱口而出,可是叶东禾却说得好像她故意去撞狗一样,林书侗硬是压下那几分愧疚,“早知道你会为条狗冲到车前,我就不该减速!”

第2章(2)

叶东禾震惊地看着她,但在林书侗的眼中他的表情是模糊的,可从他的语气中,她听出了他的震惊。

“书侗,你真的是我认识的那个林书侗吗?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叶东禾错愕,“难道以前你所表现出来的纯真和善良都是假的?还是这几年在法国发生了什么,让你性情大变,翻脸不认人?”

是谁翻脸不认人啊!林书侗对于他的指控以冷笑回应,“纯真善良?我想也是,你就是看中了我这点才会跟我在一起的吧,因为那时我‘傻’嘛!你现在趾高气昂地跟我说话又算什么?我早不是你女朋友了好吗?”

他这讽刺人的手段倒是高明,但她早不是那个对他逆来顺受的傻女孩了!

“你在说什么啊?这明明是两回事。”

“就是一回事,不然你是在以什么身分跟我说话?我又凭什么要听你的感慨和教训?我变成什么样又跟你有什么关系?”林书侗冷冷道:“快让开,别挡我路!”

她可不想听他说教,于是她转身回车里。

“是我不该来见你!如果不见,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那个美好的形象,可是我偏要来见,想亲口问你一句,四年前为什么不告而别?可是现在,我觉得也没有问的必要了。”

叶东禾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等她回到驾驶座,只看到叶东禾抱着那条狗走回路边的背影。

那个背影让她觉得伤感,曾几何时,他们也是在这样的雨中,并肩蹲着看小狗出生,老天爷对她真是有够恶毒,在这样的情景下被他冷嘲热讽,是比任何辱骂都要来得让她难过的事。

林书侗擦去脸上混着雨水的眼泪,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并不是躲出了国就能躲过该为他流的泪,只是来得越迟,积压得越久,也就更是教人难受。

林书侗擦着眼泪,另只手在副驾上摸来摸去,摸到她的眼镜戴好。

平常她开车都会记得戴上眼镜的,可是今天情差到极点,光想着快点走,加上雨本来就会令视线模糊,她完全把眼镜的事抛去了脑后。

那条狗大又怎样?没看见就是没看见啊!可是叶东禾连想都没想,就断定是她要拿那条狗出气,可见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也不是如他说的那样“美好”,那她还跟他解释些什么?

她不欠他的,从来不欠!不欠他一个理解、不欠他一个表扬、更不欠他一句道歉。

而目送林书侗的车子绝尘而去的叶东禾,更是一脸的复杂。

◎◎◎

夜晚,林书侗穿着火辣的红色紧身裙,化着浓重的烟熏妆,长发微卷披肩,性感妖娆,细长匀称的双腿交叉,脚上的黑色高跟鞋在酒吧绚暗的灯光下添加几分诱惑。

她指尖划过高脚杯的杯缘,再将它举起,鲜红的指甲和红艳的唇色都很配她的衣服,她将那杯酒一饮而尽,推给酒保。

“再来一杯。”她说。

“小姐,你在等人吗?”酒保礼貌而不安地问她,“等人的话最好不要喝太多哦,你已经喝第三杯了。”

“我等的人还没到呢,放心,我没事啦!”林书侗呵呵一笑,俨然已经有点醉意了。

没错,她是在等人,她身边空着的椅子总会有一个男人来坐的吧?她特地打扮成这样,明显是昭告于天下,她是来钓男人的!

林书侗又玩起了新递过来的酒杯杯缘,口中念念有词,“为什么还没有人来找我搭讪?现在的男人眼睛都长在脚底板了吗?我这么有艺术细胞,又是美女……嗝,气质又好……”

没道理她一生只能有叶东禾一个男人吧?瞧他那高高在上的样子,哼,还有脸说她变了……她变成什么样,还不是他害的!

害她都没脸待在医院陪她爸爸,她爸虽然对小雨很好,但是一见到她就情绪激动,骂她四年都不回家的事,天啊,他可是冠心病,生那么大气干什么?

虽然林书侗很想陪在爸爸身边,可一想到见到自己又要惹他生气,她就没有脸去。

“都是那个死男人,不要脸的大骗子害的!”她举起酒杯,又自己跟自己干了一杯,“再来一杯!”

酒保顺从地拿过她的酒杯,她突然抓住人家手腕,把对方吓了一跳。

“喂,你在这里工作几年了?”她问那个很年轻的酒保。

“三,三年了!”对方像受惊的小白兔一样。

“三年?那你也是有过些见识的了!那你告诉我,为什么都没人约我?我还不够好看?不够性感?不够有吸引力?”

对方拚命摇头。

“那是为什么!”

“我想,是不是你发出的气场太强了呢?”那个酒保战战兢兢地小声说,在这里工作什么场面没见过,可是,“这位客人,你的身边好像有团火焰在烧啊!”

熊熊的烈火,好像靠近她的人都必死无疑,简直像某种失传的内功一样,连他这个工作人员都望而却步了,何况是其他人,只会觉得她是危险分子啦。

“这算什么烂答案?这说明我还是个充满热情的女人啊!女人呢,不是有了孝就变成妈妈了的,即使当了妈妈,也可以同时是有热情有魅力的女人,不是吗?”

“是是是。”酒保点头如捣蒜。

林书侗终于放过那个酒保,因为她的注意力又被另外的地方吸引去了。

酒吧中间的小舞台上,一个黑人女歌手唱起“YouGottaPayTheBand”,酒吧的光线随之变暗,光影流转,酒吧里的客人沉浸其中。

林书侗是个例外,她眯着眼使劲看台上的歌手,那个胖女人唱得是还不错啦,可怎么能唱这么慵懒的歌?这里可是酒吧耶H酒把妹的地方!

她越听越不耐烦,心情没被平复,那首歌简直像是添进火堆里的一把柴火,让火烧得更旺了。

“真是让人受不了啊!”她推掉酒杯,踉跄着三步一摇,摇到小舞台那边,堂而皇之地从旁边的台阶走了上去。

乐队都有点发愣,忘情的女歌手并没有发现不速之客,直到她的麦克风被抢走。

和比她壮硕三倍的女人抢东西,这对林书侗来说也是很新鲜的经验,她觉得很有成就感,不由得笑了开来。

“各位!无聊的歌曲就到这里了!”她摇椅晃地向在场的人招手,“听这种歌呢,连酒都变得不好喝了,是不是!”

她沿着舞台边边转来转去,看上去惊险万分,一个不注意就会摔下来的样子,底下有人还真的起哄说“是”,更有人叫着:“那小姐你给我们来一首吧!”

这样的起哄掺杂着笑声,头晕脑胀的林书侗听着还挺舒服,很豪迈地说:“好吧!那我就来为大家献上一曲!”

“那么,你要为大家唱什么呢?”那个黑人歌手用蹩脚的中文问道,后面的乐队也做好了准备。

林书侗嫌弃地甩了甩手,“不用乐队啦!我的歌你们不会弹!我来为大家带上一首我的自创曲‘那个混蛋男人请你离我远一点’,谢谢大家!”

报上这个名字时,还真有些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可当林书侗举起麦克风,像猫王一样摆好架势展现歌喉时,那些稀稀落落的起哄掌声也消失了。

“那个混蛋男呀,你没心又没肺,衣冠禽兽就是你,管你认不认!我祝你下楼踩香蕉,我祝你吃饭见蟑螂;那个混蛋男呀,你离我远一点,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你,你的相片全被我改成黑白挂起;那个混蛋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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