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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侗忘情地唱着,歌词是临时迸发的灵感,曲调更是天马行空,听得人食不下咽,耳朵硬是被凌虐。
“唱什么呀?下去吧!”这样忍无可忍的声音开始此起彼伏。
林书侗一边挥手说“谢谢”,一边继续她那如破锣一样的“名曲”。
几个保全人员暗暗围到台前,林书侗的歌完全不被喜欢,在无声的酒吧里只听到她嘶哑的叫喊和咒骂。
终于有个人忍无可忍,比保全先一步冲上台来,旋风一样将她瞬间抱起,又冲向台下。
在这期间林书侗始终没有松开麦克风,她眯眼看那个将自己公主抱的男人,还想总算有男人识货了,可这一看之后,不免哈哈地大笑了起来。
“大家看啊,这个就是我歌里唱的混蛋男人呀!啊!”她尾音随着麦克风落地的刺耳声,钻进每个人的耳里。
叶东禾铁青着张脸,抱着乱踢乱踹的林书侗,在众人的围观下回到他自己的桌前,和他同来的朋友们已经一个个笑得脸快抽筋,捶桌戏弄他,“还说你怎么突然跑掉了,原来是遇到了‘旧识’!哈哈哈哈哈!”
叶东禾的脸更青了。
“是啊是啊,旧识难求啊!”林书侗一把抓起叶东禾的衣领,“叶东禾,我们喝酒吧!庆祝在这种情况下都能遇见你,我的运气真是狗屎到极点,肯定是最臭的狗屎运!”
叶东禾的脸微微地抽搐,他几句话应付了那些朋友,叫他们继续玩,而他抱着林书侗到她一开始坐着的吧台旁,这才把她放下来,放到椅子上。
林书侗很自豪地指指他,跟那个酒保说:“看吧,我等的人来了!”
叶东禾的脸由青转黑了。
本来,他早就看到她也在这,从他们进门时,他就已经看到了酒吧边坐着的“风情万种”的她,穿着一身对以前的她来说,风格很不可思议的衣服。
但是他忍了又忍,最终选择无视,因为他想起来,她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林书侗了,他又何必再去管她、自讨没趣?他又不是她男朋友!
叶东禾保持修养,就当自己没看见,直到眼看着她竟然跳上台去,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扭来扭去……她知不知道自己内裤都要被人看光了啊!
随她去了,他又不是她什么人!叶东禾手心开始冒汗,酒杯都拿不稳,而台上那个醉鬼还状况外地压根没注意到底下男人看她的目光,竟拿起麦克风唱起了歌来!
那是什么歌啊?就算他天生少根筋也能听出来那是骂自己的……那也就罢了,但是那个曲调也太人神共愤了吧。
叶东禾终于忍无可忍,他十分确定自己只要再迟一步,林书侗就会被台下涌上去的人打死。
而他的英雄救美虽然算不上自愿,可也免于她那张漂亮的脸蛋挂彩,而他自己又换来了什么呢?被全酒吧的人看热闹、被自己的朋友嘲笑,这一切全多亏林书侗得了便宜还不忘“出卖”他的福!
“来嘛来嘛,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吧,怎么能臭着一张脸呢?”
林书侗笑意减了,一直闹着要跟他干杯,而叶东禾看着她那双找不到焦距的眼、歪七扭八的坐相,心火就往头顶上冲。
“你喝醉了,还是早点回家吧。”他努力保持理智。
“我没醉!”
“你会想跟我喝酒,就说明你已经醉了。”
“嗯……有道理,那我应该是醉了!”林书侗呵呵笑了两声,“那我们干杯吧!”
叶东禾掐了掐眉心,在他的记忆里,她从没有像麦芽糖一样缠着他的时候,没想到分别这么多年,倒是给他补上了这一环节。
“好!干杯!”叶东禾也是压了一肚子火呢,但他拿起酒杯并没马上干了,而是悬在那里,在林书侗渴望的目光下问她,“你家现在住哪?”
林书侗连结巴都没有,像机械一样快速报出自己的住家地址,然后等着他干杯。
“钥匙呢?”
“你好烦啊!”她翻翻翻,从包包里翻出一串钥匙给他,叶东禾很自然地接过来放进自己口袋,这才和她碰了杯。
看着她满意的面孔,他心想,喝就喝嘛,谁怕谁啊!
第3章(1)
两个小时后,寂静无人的住宅区里,只听得到风吹树木,发出有些可怕的沙沙声。
两排栽种的树木间有条红砖路,路两边每隔五十公尺有盏橙黄的矮灯,为晚上回家的居民指明方向。
叶东禾衬衫的前三个扣子被扯开,本来合身的衬衫变得皱皱巴巴地贴在身上,梳得俐落的头发也像是被三只猫咪集体抓过一样,简直可让小鸟用来搭窝筑巢。
这一切都要拜他背后舒服趴着的林书侗所赐!
“好慢啊,好慢啊,你是牛吗?”她扯着他的领子往后拉,他的第四颗扣子也岌岌可危,她的脚蹬踹着他的腿侧,在她的想像中,自己应该是正在骑马,拉着缰绳、夹着马腹。
但他不是马!他快被她勒死了!
“不要乱动!马上就到了!”叶东禾努力稳往自己的双脚,试图在红砖地上走直线,和自己胃里的酒精抗争,还要忍受林书侗的虐待。
他为什么要跟她喝那么多酒?他没想到她原来这么能喝!虽然不出他所料,等她终于不再烦他时,她已经不省人事了,可是这对他有什么好处?招了三辆计程车,司机都不愿意载她,最后只能他陪她一块搭车回来。
不知道是不是在车上时酒醒了些,下了车林书侗又来了精神,非让他背着着她回家,如果他不背的话她就坐在地上不起来。
好,他背!就算他胃里也是一阵翻腾,起码他还保持清醒,清醒的人不能跟醉鬼一般见识,可林书侗却把他当畜生一样,爬上他的背就不下来,又是在他头上乱抓、又是勒他肚子、又是踢他,就是不下来。
啊啊,以前那个少话、害羞又朴素的女孩,真的只是他过往的一场梦吧。
“快点啦快点啦!”林书侗兴奋地叫嚷:“前面左转右转再左转左转一直往前就到啦!”
“你还认得自己家吗?不认得就闭嘴!”叶东禾按照她还算清醒时告诉他的地址,进了前面的一栋大楼。
他的脑袋随即遭受重击,“都跟你说左转啦,笨蛋!”她竟然用包包砸他的头!
叶东禾卯足力气,一口气走上三楼,艰难地从口袋里翻出林书侗给他的钥匙,试了四次终于找到了正确的那把,把门打开了。
打开走廊的小灯,叶东禾脱了鞋进屋,什么都不看先找沙发,把林书侗像卸货一样卸在沙发上,自己全身顿时轻松不少。
“哎哟,你不会轻点啊,笨蛋!”林书侗把鞋踢得左一只右一只。
“没想到你还蛮会抱怨的嘛。”叶东禾喘着粗气,他看着林书侗很不老实地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像瞎子一样在茶几上摸来摸去,结果好像失败了,她便放弃了茶几,摸着沙发椅背站了起来,小步小步像走在地雷区一样,不知道要干什么。
“你要水吗?”他问她。
“我要回卧室,我困了,我要睡觉。”林书侗正说着,“哎呀”一声被自己刚甩在地上的鞋子绊倒。
报应啊,叶东禾虽然心里这么想,可是还是出于本能地去扶起了她,扶着她进卧室。
她这房子一看就是刚搬进来不久的样子,除了生活必备品外,零碎的东西很少,卧室里也很干净整洁,尚是看不出屋主个性的阶段,不过叶东禾还是在这样的屋子里发现了样熟悉的东西,就是放在床头柜上的一支手表。
听林书侗说过,这支表是她考上大学那年,家人送给她的礼物,她习惯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用这支表看时间,所以不论她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带这支表,不然就感觉一天都不对劲。
想到当时跟他说这番话的林书侗面带桃红、有些含羞的样子,再看眼前的醉鬼……
“啊C困,我要睡觉!”林书侗自己爬上床,自己盖好被子,然后好像是瞪了他一眼,说:“关灯啊!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