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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菜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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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季节,温存着晚秋的静爽和暖阳,在经历了枯与荣、炎与凉之后形成白霜铺在荒芜的地表。落叶枯黄,凉意蒙蒙。

凌墨的房间内暖哄哄的,屋内四角和床边的五个暖炉全部烧起来。凌墨穿得厚厚的坐在床上看书,尸老儿躺在门边,伴着门缝里吹进来的小风乘凉。

凌墨手中的书有一段时间没翻动了,他放下书,问道:“师父,您说缪女这次一定能死掉吧?”

尸老儿一听,心中发虚、他就说不要在有金玄的时候刺杀缪女,可他的墨娃等不及,偏偏要尽快下手、他派了他的大徒弟出去到现在还没回消息呢,怕是凶多吉少。

他倒不担心他徒儿的性命,又没有血缘关系,是他的徒儿又怎样?

他担心的是墨娃的命,一入冬他就担心死了。他的墨娃要是熬不过冬天不小心死了,他又得回乱葬岗吸食尸气,天啦、那种风餐露宿的日子他这辈子都不要再过了!

所以为了给墨娃续命,还是别刺激他了、缪女没死的事绝对不能说给他!他这个大徒弟还真是废物、两次刺杀都没成功,上一次他徒弟就该死、到底留了他一命。这一次让睿亲王抓住也活该,就劳烦王爷动手,把他这不争气的大徒弟解决了吧。

缪女那里…嘿、本尊亲自上门解决,就不信你那小命比九条尾巴的狐狸还多!

“你就安心过冬,相信师父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再告诉你个好消息。”

没有等到凌墨的回应,他心不在焉,也不感兴趣。

“听说缪女失踪了,王爷不管不问。”

“嗯。”凌墨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一切都引不起他的兴趣。入了冬他就没上过早朝,更是见不到成熙了、成熙,再等一等,金坚快不行了、爷爷那里也快动手了,到时候夺了皇位,我就把大权给你。天下是咱们的,你是万万人之上,咱们再在一起,谁还敢说闲话!

天空泛起鱼肚白,金玄一夜未睡、弃妻容易,忘记难啊……烦躁,从书房出来走去两人的新房。结婚才几天,大红喜字按说应该贴上个数把月的,但是金玄不喜欢艳丽的颜色,又因为缪女总让他生气,一生气那囍字就变成两半、呃,所以新房早早恢复了一码色的黑。

金玄躺到床上,身旁空空的、拉过锦被…没有盖在身上,只是窝成一团抱着,呼吸着锦被中散发出来的淡淡玫瑰香。

‘女人,你本事是真大,还有让本王对你念念不忘的本领。本王命令你马上回到本王身边…不许想除本王以外的男人…不许再对别的男人流露出那样的表情了…本王,心会痛的…死女人,你真是、小妖精!’

……

“主子,翔羽带了信来。”夜青一瘸一拐的走到门前,敲了敲门。他低估了主子的黑心,也高估了自己在主子心中的地位,主子早就通知了护院结结实实打了他一百板子。

金玄含糊不清的道:“进来。”

见金玄刚起床,夜青道:“主子,属下叫之桃夫人来给您更衣。”

金玄厌烦的制止了他:“以后府里的大小夫人一律都称姑娘,侧王妃就称呼柳夫人便是。把翔羽拿给我,你退下吧、”

“是。”将一只信鸽递给金玄,退出屋内。站在屋门口的夜青捂着他的小腰,嘀咕一句‘主子说要把府里的女人都清理了,这都多少年了,只多不少、后院都快装不下了!切、’

夜青这声嘀咕的音量可不小。

金玄对门外喊道:“夜青,还想挨罚吗?”

门外夜青哆嗦一下,一溜烟跑远了。

看来他真是对这群属下太好了,胆子越来越肥,竟敢背后议论其他的事来了!不过、呵,处理女人还真不是说说就能办的,因为她们还有点用处。

金玄在翔羽的腿上抽出纸条,又把纸条放在蘸了茶水的桌面上,字迹出现——王妃、太子在郝城;凌丞、缪府有行动。

金玄手指一搓,纸条化为粉末。挥掉粉末,手指捏在眉间,呐呐自语:“原来你在郝城,这就带金轩临去了连本王都不知道的地方,真是本王的贤妻!”

郝城这一座人烟稀少的城市,靠海又有河流经过,水源充沛、北靠眉山,位于三座城市之间。缪女就想不明白了,这样一座要地城池,大宸的官员就因为这城里人少而不到此地做官,错把珍珠当鱼目、可惜了……既然没人管,那她缪女可就不客气的占山称代王了!

强烈的太阳光打进茅屋,缪女甩甩隐隐作痛的头,这才想起昨晚她和太子都喝大了。古代的酒喝着淡,后劲可不小,两人又都各怀心事,越喝越痛快、结果双双醉倒。

缪女偏头看了看身侧,金轩临还睡着,脸色潮红。缪女有些好笑,见过一次面的人竟然可以无所顾忌的饮酒,还喝大了,真奇!

不过经过这一晚上的畅聊,缪女发现金轩临的嗜酒如命相对于她的二叔缪勃来说简直是不值一提。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大概金轩临的故事让他自己都难以释怀,才让他醉于酒中强行忘却自己的故事。只是一个人的性情真的容易掩盖吗?金轩临的愁闷、他谦逊的本性、开阔的眼界、非同寻常的思想以及他大度的胸怀,这些缪女都有亲眼目睹。

可以说金轩临是完美的,他又有意掩盖完美,实则他是个安静的美男子。

缪女走到茶几前捧起紫砂茶壶,茶壶里干干净净,一滴水都倒不出来。便打开房门,扯着干疼的嗓子对一墙之隔的膳房喊道:“仓姐姐。”

另一边仓笛闻声放下手中的活走出来,手中端着两碗汤,“就知道您这个点会醒,毒医给准备的醒酒汤,主子先喝了吧。”

缪女接过汤碗,一口气喝下,又对仓笛道:“估摸太子还会睡一会儿,你把汤药端进去,再去队二那里寻件衣服给他换上。我去看看他们训练的情况。”

“好。”

由于是趴在桌上睡得,一觉起来头也痛胳膊也麻,金轩临不舒服的睁开眼。适应了白日的光线,就见一位肤色健康光滑、眼睛大大的姑娘在他面前晃,随之一声笛音般清脆的嗓音叫醒了昏沉的他,“临少爷您醒了,主子叫属下给您端了醒酒汤来。”

金轩临精神一振,强颜掩盖掉自己的不舒服,“姑娘早,昨晚在下冒犯了,还望姑娘原谅。”清醒着的金轩临绝对是君子的姿态。

仓笛的声音如乐符似的在贝齿间弹凑出来:“不敢,是我唐突出现。免贵姓仓,单名一个笛字。您可以直呼我姓名。”

“横笛和愁听,斜枝倚病看。朔风和解意,容易莫摧残。仓笛、好名字!”说完,一咕噜把那汤药喝光。

“是殿下的才华把仓笛的名字美化了。”

“好就是好。我四弟呢?”

没等仓笛回答,就听到了从海边传来断断续续的歌声。稍稍用心去听,金轩临的脸色一下变得苍白,他不再说话,屏佐吸去听那首不太清楚的歌。

仓笛被他的突变吓了一跳,惊问:“殿下,您…”

“嘘……”金轩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仓笛慌忙住嘴,连气也不敢出了,屋内一下变得更安静。歌声清晰的传进来——

“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小菜鸟!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调皮又灵敏……他们齐心合力,开动脑筋斗败了老鸟队。他们唱歌跳舞快乐多欢心……”

只听那歌词根本是不入流的,对金轩临来说却是天籁神曲啊!

一曲结束,金轩临的脸色更白了,心脏突突的跳动,就快跳出嗓子了!全身也忍不住发抖,喘着粗气。

这幅模样是真吓坏仓笛了,也顾不得会被金轩临训斥,不安的问道:“太子殿下,您这是怎么了?”

金轩临缓缓神,激动的问道:“你听到那首歌了吗?”

尽管内心平复了一些,但是他的嗓音还是颤的。此时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是怎样形容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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