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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雁声远过潇湘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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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恒兀自点头,然后更有兴趣地问道:“就像你说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些我自有计较,你说说看第二步是什么?”

秦羽蹊想了想,一字一句道:“征军赋。”

“嗯,很好。”夙恒负手立在窗前,院落中的落叶扬起又落下,他沉沉一笑:“其实军赋挣来并无甚用处,陛下下拨卫清的兵力就已足够,不过我从来不张扬,自然让朵甘族摸不着头脑,所以更加忌惮。征军赋,本意是想看清他们在我背后玩的什么把戏。”

“所以,你从来没有把盈婀的故意亲近当做一回事?”

“是的,在陛下的密信中,这是很关键的一步,仅此一步,就能看出何人要防,何人可以亲近。”

秦羽蹊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有两分道理,你这一征军赋,朵甘族长与世家大族之间的脉络,就很清晰地暴露出来,族长本意是用这一份势力恐吓你,却不料露出了自己的七寸。”

“朵甘族长的第一步于我而言是威胁,与他们而言是死路。”

“可惜他们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妄为,揽财争权,三番五次挑战陛下的耐心。”

昭衍以退为进,看似放纵夙恒在卫清坐大,实则一切尽在他自己的掌握,宁王没有兵权,则一无所有,这一点夙恒看的很清楚,也不会强求,只要陛下有心帮助他铲除道路上的荆棘,他就有胆在卫清大刀阔斧地改革。

夙恒知道,卵击石实在不是明智之人该做的事。

秦羽蹊想清楚这一切,求知心切,又连忙问道:“我不明白朵甘族长的第三步是什么?”

“这一步,他们暂时还不会轻举妄动,不过该布置的人应该都布置的差不多了,粟城尽在朵甘族长掌握,卫清内忧外患,你说还剩什么?”

“常址!”秦羽蹊心一沉:“常址是粮城,简直就是卫清与长安的命脉,布置人在常址活动,简直居心叵测,不得不防,朵甘族长究竟想干什么?”

夙恒慢慢走到她身前,神色轻松,并无担忧地说道:“真正的粮城,其实并未分布的十分集中,关于常址粮城的记载,仔细追溯,还在百年之前,那时先帝尚未登基,征战四方,扫平北方三地后,将常址的粮仓十座,打乱成二十个小粮仓,以地窖的形式分散在卫清城的四周,这就是民间传闻的‘夜粮运’。”

秦羽蹊恍然大悟:“至今,我仍以为‘夜粮运’是个传闻,没料到先帝费了一番大功夫!”

夙恒点点头:“‘夜粮运’,就是民间所传,先帝用一个营的兵力,每逢月上中天,将士兵装作送粮的百姓,将粮草运往四方各处储藏,曾经还流传过粮仓图纸,只不过是假的,故之后也渐渐无人相信了。”

“也就是说,常址不过是一座空粮城?”

夙恒摇摇头:“当然不是,朵甘族长又不傻,这几年的粮食都在里面,陈粮都在卫清城四周分布。”

“虽然不能十分放心,却也有了底气。”

他拍拍她的肩膀:“这下,都清楚明白了吧?”

“嗯!”

他们这边聊得痛快,那边淇璋不满地扁扁嘴,哼唧起来,秦羽蹊连忙跑过去,将淇璋抱在怀里哄,孝子心细又单纯,“叭叭”地亲了亲秦羽蹊的脸颊,“咯咯”笑起来。看见女儿纯真稚嫩的面孔,秦羽蹊有一瞬的惶恐,随着卫清的形势越来越乱,淇璋无时无刻不处于危险之中,如果有一日她保护不了了淇璋……那么在夙恒与女儿之间,她该作何选择……

昭衍,你是不是因为担心卫清形势不利,才要将淇璋接走?

她是不是……误解了你……

“羽蹊?”夙恒从她怀中接过淇璋,问道:“怎么突然心不在焉了?”

“我……”

她看着淇璋,又看看夙恒,忐忑道:“我忽然想,也许将淇璋送回长安,是一个好主意。”

“嗯。”

夙恒的沉静让她不安起来:“我没有别的意思,也跟陛下无关,我只是……只是担心璋儿,不希望她跟着我们受苦,经历危险。”

“我也不想你跟着我受苦。”他的眸色愈发深邃起来,仿佛早有计较,一手放在她的肩膀上紧紧握住:“如果真的有迫不得已的一日,你与淇璋,都不必留在卫清,我一直自诩,能够将你们母子安好保护,但自从铲除江北余孽之后,我……愈发不敢保证。”

“夙恒!”她的眉头紧紧地拧起来,急迫地说道:“送走淇璋,让她安然无虞,是我所想,但我们夫妻同生死共患难,留你一个人面对卫清的蝇营狗苟、艰难危险,我秦羽蹊做不到!”

夙恒欣慰地微微笑起来,笑意虚浮,犹带隐隐的痛楚:“我知道,你是个甩不掉的小尾巴,是那种拼了命也要站在我身边的人。”

“我不管你计划如何,你反正清楚我的性格,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纵使此刻千军万马踏进了宁王府,我也要随你杀出一条血路,你这一辈子,别想丢开我。”

夙恒单手抱着淇璋,伸出手臂又将她牢牢地圈了进来,他的手臂又暖又让她安心:“我不丢开你,我们生死一处。”

“嗯,你要说到做到。”

“三个月后,我将淇璋送回长安,待卫清局势平稳,我再上书陛下,将淇璋接回来,你觉得呢?”

夙恒能说出送走淇璋的话,令秦羽蹊很痛心,但他们夫妻没有别的方法,三个人中总有一个不能受到伤害。

秦羽蹊一手触碰淇璋的小脸,淇璋懵懂地瞅着她,含笑的眼珠儿一转,嘴里“唔唔”着要说话,秦羽蹊轻抚她胖嫩的小脸,留恋不已地应道:“璋儿,你要记得,你是卫清恭和郡主,是宁王的女儿。”

“唔唔……”

“你瞧她正说话儿呢。”

“你猜她在说什么?”

夙恒用脑门蹭蹭淇璋的小脑门:“淇璋,叫一声父王听听。”

“唔……汪汪……”

“什么汪汪?”夙恒蹙起眉头,瞪住秦羽蹊:“秦羽蹊,她说的什么话?”

秦羽蹊瞥过脸去,忍着笑:“汪汪的是小狗。”

“我是问你,她为什么先学会狗叫了?”

“也许……也许是云草前两日从外面带回来一只小流浪狗,洗的干净放在祠堂前养……”

“什么叫也许?!”他嘴角不自觉地一抽:“养狗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告知我?这……这日后要带着她出门去,跟带一只小狗有甚区别?”

她朝他眨巴眨巴眼,软软地解释道:“你莫急,不是大事情,何况你的女儿由我看着,成了兔子都不准成了小狗。再说,我也喜欢那只小狗,淇璋更不用说了,好夫君,你千万别把它送走,它那么小,大冬天的,只有死路一条。”

夙恒一手扶额,哀叹一声:“唉!我不想送走它,但你需赶紧的,把淇璋的咿呀学语掰回来。”

“遵命!臣妾谢王爷。”她故作行礼,眉头一挑,眸中笑意满满。

他颠颠怀里的淇璋,满足道:“本王的淇璋是不是又胖了?这斤两长得足足的。”

“说到这,我还想赶在年前再给她添几套棉衣,你看准哪一家铺子的缎子?”

夙恒感叹一声:“这么快又是年了……对了,上次陛下赏赐的锦缎我看着就很好,那质量一看就是上上成之物。”

“用陛下赏赐的?”她侧头望着他:“真的?”

夙恒轻笑,点点头,认真道:“真的。”

“是不是太贵重了,给孝子穿……”

“不会,放着也是浪费,都给我们淇璋添置上!”

他“叭”地亲了一口淇璋的小脸:“淇璋喜欢新衣服吗?”

淇璋挥着小手,眼睛笑眯成一条缝,哼唧个没完没了。

“这孩子打小不爱苦闹,常常笑颜,是个知足常乐之人,长大后必定福泽深厚,无需我们夫妻为她担忧。”

夙恒一手握住淇璋的小拳头:“好了好了,父王听见淇璋说什么了,喜欢新衣服,喜欢对不对?”

“唔唔!”

秦羽蹊含笑望着眼前温馨的父女俩,眼眸中温情脉脉,但思及长远,要将亲生女儿远送至长安,无可避免心痛如刀绞。

秦羽蹊在十日后收到了昭衍的来信,她傍晚在菜园的花圃中给小茉莉剪枝,又担心冬日冻坏了,统统让人搬进花房中。

云草忙来忙去,累的气喘吁吁,秦羽蹊不忍,早早让她回屋休息了。

剩下两位宫女跟随左右,天稍晚些,房檐上忽然传来鸽子“扑棱棱”的振翅响动,秦羽蹊擦了擦汗,远望去,墙上立着一个黑影,看不清楚。

秦羽蹊顿时吓得出了半身的冷汗,待她再瞟过去时,人早已不知去往何处了。

“你们也先回去,本宫待会自己走回去。”

“是。”

支开身边的宫女,秦羽蹊放下手帕,走到墙角,一只雪白的鸽子正啄啾地上的谷粒,因爪子上绑缚着竹筒,走的一瘸一拐,很是逗乐。她躬身将鸽子抓起来,从竹筒里取出信笺,小小的一张卷纸,透着沧劲的墨迹,这是昭衍最爱用的熟宣。

放飞鸽子,她就着晚霞的红光打开纸卷,昭衍写了一句话:“在长安建卫清宁王府邸,接你回来。”

接她回来。

他说,宁愿在长安另建府邸,也要接她回来。

秦羽蹊默默弯起唇角,眼眸一时酸痛,她仰起头,沉沉的一吸气。

昭衍,她不是走错了方向的鸽子,也不是忘记回家的孩子,卫清是她的家,夙恒是她在这世上最亲的亲人,除了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她不知道天地之大,哪里才算是庇佑之所。

这么多年,昭衍都没有忘记她,她很感激,经历淇璋入长安这件事,她也能看清昭衍的心,他不自私,也没有被至高的皇权拖进权力的虚妄中,他还是多少年前,那个让她彻夜难眠,日日夜夜不忘的人。

秦羽蹊将纸卷撕成粉碎,抛进水池之中。

“让淇璋走就够了。”

“多谢。”

年后,他们夫妻含泪,带着撕心裂肺的不舍,将小小的,尚不会言语记事的淇璋送上归往长安的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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