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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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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夜和韩泉是韩文仲的近卫,跟在世子爷身边有十几年了,除了世子爷的两个影子近卫,就数他们两人最了解世子爷,可是今日……他们真的是看不明白,两人很有默契的互看一眼,世子爷就要失去一匹心爱的马儿,怎么还如此开心?

“虽然将你输给了武阳侯府的蓄爷,令我心疼,可是蓄爷是爱马之人,必定会好好照顾你,你就不用太想念本世子爷了。.”韩文仲轻声细语的摸着黑曜。

“世子爷究竟跟蓄爷打什么赌?”

“是啊,世子爷跟人家打赌,向来只赢不输。”

“你们不必知道。”

“黑曜是王爷送给世子爷的,若是让王爷知道世子爷将黑曜输给了蓄爷,一定心疼死了。”

“本世子爷不会心疼死了就好了。”虽然很舍不得,但是他所有的坐骑,除了黑风,不管多么心疼,他都可以割舍,只要达到他的目的就好了。

“黑字辈的马儿不都是世子爷的宝吗?”

同样是宝也有分等级,这取决于赠者何人,像父王——不懂马、不爱马,只因为人家说黑曜是匹好马,就买下送他,连带着黑曜的等级也跟着下降了。

韩文仲轻拍了黑曜的头,将缰绳交给韩夜。“你将黑曜送去给蓄爷,请蓄爷好好照顾黑曜。”

韩夜领命带着黑曜去武阳侯府。

“韩泉,别忘了提醒阿德,最近盯紧隔壁的宁国公府,没事就上门闲聊几句,就算是绿豆芝麻大的事,也要回来一一禀明。”阿德是韩文仲安排在王府正门的门房,原本就是为了方便他递送消息,如今还得为了他去隔壁的宁国公府打探消息。.

“世子爷放心,阿德已经跟宁国公府的门房打好关系了,他不上门,他们也会主动过来聊上几句,以后阿德每日都会向我或韩夜报告得到的消息。”

“我回崇文居,你也去歇着吧。”韩文仲大步离开马房,要回到崇文居,经过花园时,顺手采了一朵连枝的石榴花,他没有回房,而是来到隔开宁国公府的那一面墙边,左右瞧上一眼,见没有闲杂人等,他轻巧的往上一跳,藉着造景的奇石跃上墙头,再纵身一跳,进了芳馨院。

喻咏歆像个老头儿似的踏着沉重的步伐回到芳馨院,一旁的丫鬟婆子全部紧咬着下唇,就怕忍不住笑出来。

累累累,真是累坏她了,写了一天的字,怎能不累?只因昨日从睿亲王府回来,她一口气回绝了三位世家公子,母亲生气了,便罚她待在大书房抄写孝经、女诫,三天之内没抄完,她就禁足一个月。

禁足一个月?!这不是要她的命吗?所以她安分待在大书房写字,除了喝茶、上净房、活动僵硬的筋骨,不敢停下来,感觉她的手快要废了。

进了房间,她先钻入正厅右侧的小书房,窗边软榻旁有个花几,上面摆了一个花瓶,插了几朵小白花……不,今日花瓶里多了一朵火红的石榴花……石榴花?韩文仲疯了吗?干哈挑这么刺眼的石溜花?

“小姐不是累坏了,想早早沐浴上床歇息……怎么会有石榴花呢?”平儿的眼睛很尖,很快就注意到那抹突兀的火红。

“呃……我想插上一朵石榴花添色,你不觉得很好看吗?”

“好看,可是府里没有石榴花,小姐是上哪儿弄来了石榴花?”

什么?府里没有石榴花?!喻咏歆结结巴巴的道:“那个……我买的。.”

“小姐买的?”

“我在后街遇到一个卖花的小姑娘,看起来很可怜,就买了。”

“小姐什么时候在后街遇到卖花的小姑娘?”

“偷溜出去透气的时候遇见的。”

小姐确实常常偷溜出府去透气,总是一会儿就回来,说是上街……八卦,她也不知道这究竟什么意思,总之,自从小姐十岁落水被救,就时常说出奇怪的词,或是做出出格的事,她们现在都已见怪不怪了。而小姐偷溜出府这种事经常发生,她们几个丫鬟婆子都没有察觉,可是……小姐今日不是都待在大书房吗?期间也没见她出大书房啊!

“我还想去练一下剑,你们先去歇着。”喻咏歆根本不给她提出疑问的机会,占着习武的优势,转眼之间就掠过一个个丫鬟婆子,到了目的地——墙头上。

“你怎么垂头丧气?”韩文仲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么疲惫。

“三个人选没有一个满意,母亲还以为我故意找麻烦,罚我抄写孝经、女诫。”喻咏歆可怜兮兮的伸出手,韩文仲见她的手指红肿,立刻从腰上的锦袋里取出一个小瓷瓶,打开小瓷瓶挖出一坨凝胶状的东西在手心,用另外一只手在她手指红肿处涂抹,一股清凉的感觉瞬间扩散开来。

眼前的情景有一种说不出的暧昧,她不自在的将手收回来。“这是什么?”

“这是宫里的东西,因为练剑、练骑射,我的手总是红肿吓人,还长了茧,太后见了很心疼,便拿了这个给我,能够消除红肿,还能让厚茧不见了。”

怎么听起来好像芦荟之类的护肤霜呢?算了,这不重要,她比较意外的是——“太后很疼你?”

“我生得如此讨人喜欢,太后当然疼我。”

这位世子爷自我感觉良好的症状非常严重,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出生不久就被封了世子,头上的光环闪闪发亮,看自己当然样样都好。

“你好似不同意。”

“没有……对了,还没向你道声谢谢。”她还是赶紧转移话题。

“……我们是好朋友,干么跟我这么见外?”虽然他的行为很小人,但本意是好的,那三位公子实在不怎么样,配不上她。

“若不是你,我也没机会见到他们的真面目,说一声谢谢是应该的,倒是谢礼,世子爷就别跟我计较了。”

他怎么敢向她要谢礼呢?“府里已经推掉这几门亲事了吗?”

“过几天祖父和父亲押送粮草回京,回府后母亲就会将我的意思告诉祖父,请祖父推掉这三门亲事。”

“老宁国公会同意你推掉这三门亲事吗?”

“祖父答应过我,我不想嫁的人,绝对不会勉强我嫁。”

“老宁国公真的很疼你。”

“祖父是相信我识人的眼光,绝对不会看上不像样的纨裤子弟。”她很自然的又瞥了他一眼,不是有意,而是他纨裤子弟的形象实在深植人心。

“我是风流潇洒。”他不厌其烦的更正她错误的观念。

“我又没说你是纨裤子弟。”

她的眼神已经说得这么白了,还用得着说出口吗?

他像个怨夫似的瞅着她,害她觉得自己好像亏欠他,浑身不自在。

“那个……我全身臭死了,我要去沐浴了。”喻咏歆随即起身往下跳,两三下的工夫就不见踪影。

“你不臭,全身都是墨香味。”他真想看她坐在书案后面写字的样子,肯定边写边嘀咕,还染了一脸的黑墨……单单想到那幅景象,他就开心的笑了,躲在暗处的两位影子近卫很苦恼,你看我、我看你,主子到底怎么了?

当了古人,喻咏歆最难以忍受的莫过于绣花,可不管是千金小姐,还是穷苦人家的姑娘,女红不能不会。

因为身体原主性格软弱,成天只会绣花,针线工夫了得,若她不擅女红,总是难以自圆其说。撞了脑子,可以忘记一些事,但不至于连灵巧的手都不听使唤,因此一得空,她就练习绣花,还好在另一个时代她经常帮武道馆的师兄师姊们缝缝补补,穿越来这儿五年,针线工夫也不会羞于见人。

不过,这不代表她喜欢这玩意儿,这种东西实在太麻烦了。

“小姐绣的荷包就是跟别人不一样。”乐儿没有一次看得懂喻咏歆绣的荷包。

“这是……巨大的怪鸟。”虽然她已经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可是偶尔还是会想念那些科技产品,尤其是一直还没有机会搭乘的飞机。

“巨大的怪鸟?”乐儿唇角一抽,小姐这只巨大的怪鸟长得确实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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