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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安禄山,虽然出身不佳,但我现在也已经身居高位了。不知有多少人争着巴结我,偏偏有一个叫李光弼的家伙半点都不尊重我,看我的眼神充满鄙夷。他知道我的老底,以前我还差点死在他的刀下。知道我老底的人其实不少,但就数这个李光弼最讨厌,简直就像眼中之钉肉中之刺一样令人难受。
我觉得我挺被命运之神眷顾的。
想当初,因为我会说会听好多种外语,所以被大唐官府录用,做了一个令人眼红的可以捞到许多油水的管理边境买卖的互市郎。
我娘是突厥人,她是个世袭的女巫,以跳神占卜为生。
我从没见过我老爹,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老爹叫什么。老娘恨他恨得要命,因为他抛弃了我们。老娘说老爹是昭武九姓胡人,至于他究竟属于哪个姓氏的,她也没弄清楚。我是他们偷情时一不小心留下来的种。
老爹是个不敢承担责任的家伙,发现老娘有了他的种之后,他拍拍屁股溜之大吉了。
老爹留给我的所有财富只有一个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名字:压力山大。老娘嫌这名字既拗口又不吉祥,于是给我改名轧荤山,翻译成汉语就是“战斗”的意思。
老娘其实很有点本事,她能说会道,挺会骗人,也有点姿色。只可惜她小巫见大巫,撞见了一个满嘴甜言蜜语比她更会骗人的浪荡胡儿,结果未婚先孕,但也只能自叹倒霉了。
我两岁的时候,老娘终于咸鱼翻了身,她不知怎的傍上了一个名叫安延偃的突厥小军官,老娘温柔无比小心翼翼的伺候这个小军官安延偃。
也许是她的殷勤感动了他,也许是他的脑子进了水,总之,一来二去,她就住到他的帐篷里去了,安延偃就这样顺理成章的成了我后爹。他给我改了个名字:安禄山。
安延偃有一个哥们儿,他是一个名叫安道买的死老头子的大儿子。安道买还有一个小儿子,我记得他的名字叫做安贞节。安贞节很有点本事,他嫌草原上的日子不够滋润,所以逃到大唐去了,而且他在大唐还混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岚州别驾。
当我后爹安延偃和他的哥们儿得知安贞节做了大唐的官后,大伙儿都羡慕得不得了。
没多久,后爹就怂恿他的哥们儿跟他一起逃出突厥去投奔安贞节,他那哥们儿也正有此念,两人一拍即合,做足了准备工作后,我们两家一起逃出了突厥。
安贞节是个很有义气的人,他很大方地收留了我们,还想方设法托关系给我后爹和他哥哥找了两份挺不错的差事。
大概是在大唐居住久了,安贞节说话也像汉人一样文绉绉的:什么“苟富贵、勿相忘”啊,什么“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啦,在他郑重严肃的演讲之后,大人们摆香案,让我们几家的孝子在神灵面前结拜为兄弟。
安贞节有个儿子叫安思顺,年龄比我小一点点,他在上一所文武学堂,这小子经常拿着书摇头晃脑的念“之乎者也”,安贞节叫我们去学堂跟安思顺一起学习。
学堂里同时开了文课和武课,学武倒是挺好玩的,但我对文课实在提不起兴趣来,无聊死了。我一会儿要尿尿一会儿要拉屎,想方设法的跑出课室去调皮捣蛋,三个月也没认全三十个字。后爹安延偃痛心疾首地说我不可救药了。
我才不相信呢,他不也是斗大的汉字认不出一箩筐吗?凭什么他在大唐能混得有滋有味的我将来就不可救药了呢?
我毕竟不是安延偃亲生的,他见我不争气,干脆也懒得管我了,只要不把我饿死,他就算尽责任了。
我在文武学堂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学了几年,武课一直都学得挺不错,总是名列前茅,但是文课嘛,估计我认识的字加起来也没超过一千个,更别提看懂那些复杂的“之乎者也诗云子曰”了。
当我满了十八岁后,后爹就打发我跟一个九姓胡人一起去西域经商。
跟九姓胡人学做生意的日子苦不堪言,天天风吹日晒不说,我那个师傅还把我当牛当马用。他娘的,老子不是你的牲口!
我二十五岁那一年,营州柳城官府招募互市郎,会外语的优先录用。哈哈,看到这张榜文的我登时喜出望外,机会来啦,老子会四五种外语啊。
我兴冲冲地去应募。考试过程中,尽管我错别字连篇,可挡不住我的外语说得好啊。主考官拿着我和另外一个笔试第一名的汉人的试卷犹豫了半天后,终于拍板了,反正工作是要互相合作的,干脆两个一起录用吧。主考官要他教我做账,要我教他说外语。
其实做账并不是什么难事,一旦用得着,我学习还是挺用心的。三五个月之后,我就能像模像样的做账了,可我那可怜的搭档却没学会一种外语。
我的上司,也就是那位主考官,他毫不犹豫地将我那个搭档一脚踢走,然后另外招募了一个像我一样精通外语同时还很会做账的人。
凑巧的是,新招来的这个搭档居然是我的一个熟人,他名叫史窣干,是我小时候玩沙斗草的好朋友,比我只大一天,他也像我一样是一个杂有九姓胡血统的突厥人。
互市郎虽然只是小吏,可是外水相当的可观。胡人要来大唐做生意,必须得孝敬好我们啊。许多胡人因为语言障碍,离了我们简直两眼一抹黑,这个时候,我想怎么敲诈他们就怎么敲诈他们。另外,汉人要出门去异域做生意,也得找我们办手续。如果不包红包,那他需要的证件啊文书啊什么的三五个月也办不下来,拖得他们精疲力竭,结果自然是我怎么暗示他们就怎么做了。
我的小日子过得那个滋润啊,那个逍遥啊。照这样下去,三五年功夫我就可以给自己盖一栋豪华的大宅子了。有了大宅子,我一定要给自己讨一个漂漂亮亮的温柔得要命的汉家媳妇儿。
我觉得我做人够没良心的,想不到的是:这世上居然还有人比我更黑心,那就是史窣干。
因为工作越来越熟的缘故,渐渐地我也能瞧出账本里的许多门道了。史窣干竟然做假账把官家的钱直接搬到他自己的腰包里去。他娘的!这太过分了,你巧壤夺商人的钱也就罢了,怎么还能夺官府的钱呢?别忘了这个金饭碗是谁给你的啊。哼哼,哪天被官府抓住了,你就吃不了兜着走吧。
史窣干是我童年好友,我没忍心告发他,私底下还奉劝他:官府的钱拿不得的,你捅下来的漏子还是赶紧补上吧,免得将来吃官司。
史窣干满不在乎道:“怕什么?坐到这个位置上了,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是白拿。国家养了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官吏,哪里全部监视得过来?这年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史窣干还真是胆大包天了,他三不五时的把官府的钱挪走,他用官府的钱做本跟一些九姓胡人合伙做生意,他还会放高利贷,史窣干变着法子用钱生钱,等他大赚特赚之后再给官府补进去,更多的时候干脆连补都懒得补了。
眼看着他越赚越多,我也沉不住气了,既然官府的钱这么好拿,我为什么要规规矩矩的?
作为互市郎,要拿官府的钱真是易如反掌。我的头脑没史窣干那么管用,太复杂的生意我做不来,我就做简单的吧。
我三不五时的把官府的骏马、大肥牛、小肥羊牵出去卖,一次就能赚它三五贯甚至更多。牲口嘛,难免有患口蹄疫的,官府哪里弄得清那么多呢?
在我大赚特赚之后,我已经把偷卖官府牲口当做天经地义的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我的搭档史窣干甚至我的上司跟我都是一路货色,大家心照不宣闷声发财。我还以为一辈子都会这么逍遥呢。但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做梦也没料到远在河北幽州的节度使张守珪会突然心血来潮,他悄没声儿的跑到平卢来稽核财政。更不可思议的是:张守珪居然直接从军队里调了一批黄毛未退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来做临时财政稽核大臣。
史窣干见机得快,逃掉了。我却很不幸的被两个看城门的小兵抓住了。
那群黄毛小子的稽查结果是:我先先后后私卖了官府一千三百二十六头牛、两千五百一十一只羊、还有六百四十七匹马。他娘的,老子自己都没算得这么清楚呢。
没多久我就被判砍头。更恐怖的是,张守珪居然拿我们这些待死囚徒给新兵们练胆量。天啦,早知今日,当初我为什么要鬼迷心窍偷卖官府的牲口呢?
眼看着身边同病相怜的倒霉鬼被一个稚气未退的黄毛小子候希逸一刀砍了头,那脑袋骨碌碌直滚到我脚下,我的腿瞬间就软了,几乎站立不稳。
下一个要被砍头的就是我了,沾着血的屠刀被交到一个更小的小鬼手里,我敢打赌他才十二三岁,他就是我现在最讨厌的李光弼。李光弼一手举着屠刀,踮起脚来用另一只手抓着我的绑绳想拖我去行刑,我下意识地拼命挣扎起来。
李光弼年龄太小,力气不够,一时拖我不动,但他也没打算放弃。我更不愿被他拖去一刀砍头,我和他几乎卯足了吃奶的劲儿僵持着。
我们拉锯的时候,另外的新兵都虎视眈眈的围着看热闹。我知道他们不会任我一直抗拒下去的,怎么办呢?形势危急间,我忽然看到有一个人正朝这边走来,一看他的着装,我用脚板也能猜到他就是节度使张守珪了。我脑中灵光一闪,大叫起来,“且慢,我有话说。”
李光弼暂时放了手。我脑子飞速地运转着,我一定要争取张守珪的饶恕,这是我唯一的活命机会。
我想起在庙会上从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淮阴候的故事。于是努力佯装镇静,我清了清嗓子,像落魄英雄一样朗声问道:“节度使大人既然立志要剿清边境上的敌人,为什么却要杀掉真正的壮士呢?”
这句话的效果几乎跟说书先生讲的一样,张守珪果然被我的豪言壮语吸引,他背着手走近我,眯着眼睛打量我。
哈哈,我终于扭转了等死的命运。而其余几个倒霉蛋却没有我这样的好运,他们一个接一个的被砍了头。因为执行死刑的刽子手全是没见过血的新兵,有好几个倒霉蛋都是挨了两三刀才去阎王殿报到的。
我的运气好得要命,张守珪不但饶恕了我,还让我跟着他去范阳戴罪立功。我也没有让他失望,不到两年我就立了不少军功。在这两年里我老老实实什么坏事也没敢干。皇天不负苦心人,我逐渐获得了张守珪的青睐。
我在张守珪麾下辛苦四年之后,平卢知留后事(也就是代理节度使)李楷洛病倒,张守珪于是派我去平卢接替李楷洛的工作。
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当我穿着节度使张守珪亲赐的锦袍重回平卢军的大本营——营州时,我看到了许多熟面孔:当初逮捕我的那两个新兵——董秦和田神功都做了游击将军;而稽核我的那两个新兵——候希逸和李怀玉已经是中郎将了;还有那个拿屠刀要砍我头的李光弼,他居然做了左卫郎将。对了,他还是平卢知留后事李楷洛的儿子,我猜他那么年轻就做了郎将应该是他爹放了水。
我衣锦还乡,候希逸、李怀玉、董秦、田神功等人都有点惴惴不安,在我面前恭恭敬敬小心翼翼的拍马屁,我一皱眉他们就诚惶诚恐。真是风水轮流转啊,老子也有扬眉吐气的时候,这种感觉真的很爽。
可是李光弼却不像他的同僚们那样可爱,尽管他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美少年。他看我的眼神充满鄙夷,在他面前,我还是那个被抓住要砍头的偷卖官府牲口的贼!
李光弼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而且越来越不安,仿佛我又回到了当年的校场上,五花大绑着等待他来砍头。这种感觉太糟糕太狼狈了。老子现在是平卢的头儿!
我越来越无法容忍李光弼的存在,这人太不识时务了,就像眼中之钉肉中之刺一样让人难受。不行,老子一定要拔掉他!
作为他的上司,要拔掉他其实很简单。没多久,我就找到机会了。
李光弼一无所觉,欣然往我给他挖好的坟墓里走去。哈哈,终于可以跟你说再见了……呸,呸,呸……真不吉利,是永远也不要再见。李光弼,黄泉路上你走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