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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校螺的惨叫声,叶卿迅速回头,一眼就看到了凌夜。
6月的s市气温已经突破30度,但凌夜仍然一身黑色的长款风衣,领子竖起来,遮住了半张脸,加上黑色的短发和比一般人都要黑的眸子,像个冷酷的杀手。
“好久不见,叶小姐。”
他居然还对叶卿露出一个笑容。
叶卿盯着他的脚:“麻烦你高抬贵脚。”
凌夜真的将脚抬起来,被踩成海螺干的校螺艰难得从他脚底爬出来,好一会才把自己重新恢复成胖乎乎的样子。
凌夜的黑眸盯着它:“这是朱沐瑾用自己的精血创造出来的精灵?又是给你碧水镯,又是不惜耗费自己的精血,他对你,还真是不顾一切。”
叶卿继续用自己的幽默:“可惜,他不会为你做这些,你羡慕不来。”
凌夜居然还笑起来,他将领子放下,露出一张如刀刻般冷峻的脸:“你真是我见过胆子最大的凡人。昨夜青梓巷,胡媚娘的面馆外的人,是你吧?”
叶卿没有回答他。
凌夜突然靠近她几步,鼻子嗅了嗅,似乎在闻她身上的味道:“你跟朱沐瑾有没有发生肉体关系?”
叶卿脸色微红,声音冷了几分:“这与你何干?”
她与他现在站在一条马路边的绿道上,天色渐暗,路灯亮了起来,可是却听不到任何的车声。
大概是被凌夜用妖术将他们隔绝在另外一个世界。
凌夜干脆自问自答:“我差点忘了,他要修仙,就必须保持童子之身。我有时候真的挺佩服他的,兜兜转转找了你那么久,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了,却只能保持着‘发乎情止乎礼’,几百年了,他也能忍得住。”
不管是清暮,胡媚娘还是凌夜,这几个与朱沐瑾相识已久的妖精,似乎都知道她与朱沐瑾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她问:“什么几百年?你到底想说什么?”
凌夜的表情有些讶异:“难道他没告诉你么?你是…”
“狐狸!”
身后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打断了凌夜的话。
原来是清暮也出现在这里。
校螺趴在叶卿肩膀上,声音很虚:“妈妈,这两只妖精我都打不过。”
叶卿捏捏它的脸:“不用打,咱们就静静地坐山观妖斗。”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怎么会在这里?”
两个人居然异口同声,而且迄今为止叶卿见过的妖精颜值都是很高的,两个人站在一起,叶卿觉得自己出现在这里很多余。
清暮回答得很爽快,态度也有些恶狠狠:“我来找狼图腾,就是被你偷走的狼图腾。”
凌夜轻哼:“明显这次不是我的原因,我对那破玩意已经没有兴趣。”
清暮突然邪邪一笑:“你曾经拥有过狼图腾一段时间,定能比这个凡人女人更容易找到它。只要你帮我找到,我愿意找四个凡人女人的心肝送给你作为答谢。毕竟我有庞大的青帮,杀几个凡人对我本身来说不算什么。”
凌夜却盯着叶卿:“如果我要这个女人的心肝,你也愿意给我?”
清暮马上摇头:“那可不行,她是老朱的女人,我不能对不起老朱。”
凌夜冷笑:“那狼图腾永远不会再回到你手里。”
“你再说说其他的条件,能答应的我尽量答应。”
“我现在只对这个女人的心肝感兴趣。”
“我说了不行。”
“那没得谈了。”
叶卿觉得他们两只可能也跟朱沐瑾一样活了几千岁的妖精的对话很无聊,而且很幼稚。
既然清暮已经来了,她可以确保自己的安全,便不再管他们的绕口令,带着校螺继续往前走。
终于看到了马路上的车,叶卿拦了一辆出租车。
刚上车,报了地址。车门又被人拉开,清暮大大方方地挤进来。
妖精身上果然都带着花香的。
他身上的气味很像蓝色妖姬的,既浓烈又霸道。
不像朱沐瑾身上的清冷梅香让她很着迷,而是排斥。
叶卿将位子移了移,与他保持距离。
“凌夜呢?”
“那家伙前段时间跟老朱斗法受了伤,还没完全恢复过来,现在打不过我,已经灰溜溜地走了。”
清暮得意地说着,然后看着叶卿,瞪起猫眼,有些警告道:“不过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你若是不尽快帮本大人找到狼图腾,本大人也不会放过你。”
叶卿弯起唇角:“所以清暮大人现在打算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清暮没有否认。
一直跟着叶卿到了丽苑小区,清暮看到叶卿的二居室就皱起了眉头:“你就住在这种地方?”
叶卿淡淡道:“若是嫌地方小,清暮大人可以回泰国住你的庄园,或者继续住北京的王府。”
清暮哼哼:“那不便宜你了?”
他摸摸肚子:“本大人饿了,你去给本大人烧几条鱼吃。”
叶卿回答得干脆:“没有鱼,我也不会做。”
清暮有些气结:“也不知道你这个凡人女人哪里来的胆子,一次次地敢忤逆和挑衅本大人。”
叶卿不理他,径直回到书房去处理事情,还“砰”得一声关上了房门。
声音不小,清暮猝不及防下还被吓了一跳,但他只是愤怒得朝房门瞪了一眼,没有跟进去。
叶卿打开电脑,在百度上搜索猫和狐狸怕什么,答案居然都是狗。
想到朱沐瑾好像也是怕狗的,叶卿唇角轻勾,好久没有把汹遛出来了。
陈冲给她发来一条信息,是上次她要他去查炸毁朱沐瑾房子的微型电脑有了眉目。
“老大,我查遍了黑白两道。最近三个月与巴西那边打交道的只有三家。一个是青帮,一个是军方,还有一家,是洪九。”
叶卿眉头皱起:“洪九回国了?”
陈冲答:“易先生召他回来的,据说就是因为得到消息,说青帮的头目清暮也来了中国。”
叶卿握着手机陷入沉思,在一边自己的玩耍的校螺吸吸鼻子:“妈妈,什么味道?好香啊。”
叶卿打开书房的门,却看到清暮围着她的围裙从她的小厨房出来,手里还端着两个盘子,盘子里躺着两条已经做好的鱼,一条清蒸,一条红烧。
这些妖精,果然个个都不把自己当外人,尤其是贪吃的时候。
清暮看到叶卿出来:“饿的话锅里还有一条鱼,这两条没你的份。”
叶卿走到厨房,看到在锅里的一条不到一寸长的鱼仔,无言以对。
校螺却很开心:“妈妈,这鱼够我吃了。”
“那你吃吧。”
叶卿拿一个小盘子将那条可怜的小鱼仔放上去,然后把校螺放在边上任它“大快朵颐”。
从厨房出去,清暮已经坐在她的餐桌旁,拿着刀叉分割着鱼肉,边上还有红酒杯。
果然是精致的猫科动物。
吃完了两条鱼,清暮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又跟国王一样巡视着叶卿的房子:“你这个小房子只有一张床,你要本大人睡哪里?”
叶卿很自然地答:“打地铺。”
清暮瞪起猫眼:“你居然敢让本大人打地铺?”
叶卿挑眉:“清暮大人也不至于要跟女人抢床吧?”
清暮哼哼:“你这里好歹还有一张沙发,本大人可以勉为其难地讲究一下。”
“那是朱沐瑾睡的。”
清暮本来想往沙发上一躺的身子立刻弹起来。
猫都是有很强烈的洁癖,不愿睡别人睡过的窝。
清暮本想回自己舒服的王府去,但想到在这女人面前说过要一直盯着她。
这女人本来就不把他放在眼里,若他还是自己先走了,岂不是平白让她看了笑话?
清暮咬牙,地铺就地铺。
他变出一床被子摊在地上,尽管被子很厚很软,他身娇肉贵的,还是觉得硬硬得地板咯得慌。
好不容易折腾到凌晨才勉强睡下。没睡多久他就被脸上痒醒。
不耐烦地睁开眼,清暮发现一个毛茸茸的大脑袋正在自己的脖子处蹭来蹭去,还不时用厚厚的大舌头舔着自己的脸。
清暮看过去,顿时差点吓得魂飞魄散。
妈呀,好大一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