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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班上,男生把他的笔记本给了我。
很厚的一本,黑色的封壳,里面是空白无线纸张。
纸张的质感很好,偶尔有一两张带着浅浅的颜色。
我见过男生桌肚里的打孔器,想必这些笔记都是他亲手装订的。
他的书写习惯也很特别,他喜欢竖着写字,从右到左。
很日式。
我翻到卡夫卡那页。
他写道:
“……人们都说只有快乐可以被分享,痛苦却无法感同身受。
其实不尽然如此。
时间是破开的豁口,若是你愿意,也可以真实地体会到那种漫长的绵延,历史的巨大割裂之伤造就的后期哀伤,以及与之同来的自我救赎。
所有沉默着的受害者,大人,孝,在这个时代下,创伤必定会蔓延到多年后。
而当他们体会到痛苦的滋味时,是希望从与之牵连的人那里得到帮助的。
这样做最大的理由,是为了不要让眼前这个世界,再度晃动……”
用词不见得有多特别,但这些普通的字眼,却满载一个少年的慈悲。
我,可以感受到。
完全可以。
三天后我才把笔记还给他,说了谢谢,我问他:“没想到你这么感性,我以为你会在故事的叙事结构方面做剖析,你们男生不是都比较擅长那个吗?”
规格一致的课桌椅总让长手长腿的男生感到约束,这导致他很喜欢伸懒腰。
他打了个哈欠:“他的书,还是共鸣比较重要。”
“共鸣?”
我不是很懂。
“那你是怎么看这本书的?说实话,我在里面感到了一种混乱。”
我坦白承认。
他想了一下,问我要了原着,然后打开翻到目录,拿笔在空白处画了一些线条。
像小学生在做连线题。
书摊在桌面,他的眼睛没有离开书:“1、3、5等奇数章节,和偶数章节是两个故事围绕一个主题,一种错开描写的双线结构。”
人遇到强者时,总会产生油然钦佩,并且诚服于这种单纯的情绪。
我可能表现得太明显了。
他笑着说:“干嘛露出这种表情?”
我惊魂未定,“我……我打算再看一遍!”
“那你要不要试试中文版?”
“……”
我说不出话来,每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只觉得脚底痒痒的。
后来,我又陆续交了几篇读后感,十分勤奋。
像个渴望得到老师夸奖的小学生。
组长看到了我的坚持和毅力,终于在会议上夸了我一次,但同时也有两个女生选择了退会。
我很惊讶,那些女生居然会因为交不出作业而舍弃与他时常碰面的机会。
为了不被看不起,我干脆在书店给自己谋了一份兼职。
书店的名字叫“宇宙岛”,是个小众文艺书店,拥有大量建筑类艺术类书籍,来往的客人也都十分特立独行。
我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分类、整理、喂猫、煮咖啡。
我这个人吧,没几样拿得出手的本领,好在耐心还不错。
即便是如此枯燥乏味的工作,我也能在其中找到零星的乐趣。
书店老板是个戴眼镜的微胖青年,嘴唇厚厚的,圆圆的脸和圆圆的肚子让他更像是西瓜摊摊主。
背地里我喊他“瓜哥”。
瓜哥的志向在于“每天只卖几本就行了”,因此“宇宙岛”的书从不打折,从不促销,一天下来也没几个客人。
大部分时间,瓜哥总是捧着书在收银台后看书,新书到了他也不关心,工人看了我一眼,把书往过道里一丢,绝尘而去。
于是,我成了这个“岛”的苦力,而且薪水少得可怜。
周末我几乎都泡在书店,为了追上男生的阅读速度,工作的间歇我大量阅读。
当然,事前我制定了工作目标,每个礼拜替瓜哥清理一次收银台的书堆,外加整理两个书架。
不多不少,就两个。
看到我提交的工作计划表,瓜哥毫无表情,问:“你会泡咖啡吗?”
“当然。”
我可是纽约长大的女孩。
“那给我来一杯。”
他指着茶水间说。
我无语。
不过料想他也不会在乎我的抗议,我还是乖乖去泡咖啡比较省心。
茶水间的控制板上集结了“宇宙岛”所有电路,店内光线是可调制的,这对我来说很稀奇。
我喜欢把整家店调成晶莹的焦糖色,就像法国街头的面包店那样。
我曾想象过,有一天那个男生会推开店门走进来。
我希望他能第一眼就喜欢上这家店。
诶?
骄傲的那个我说:“谭斐啊,你能不能不要一想起他的名字就脸红?”
真实的那个我回:“不能。”
于是。
我从此失去了酷。
失去了酷后,我爱上了去他的hoe瞎逛。
也不是没想过匿名留下点什么,然而普通的追随附和,只会成为无意义的字符,我不屑于。
我更喜欢这种长时间的沉默注视。
虽然一度想在留言板上写下“你们这群人真是太好笑了”的话,但我并没真的那么做。
既然那么多来到这里的人,都没有打搅这些充满爱意的女生,那我也不会去做那样让人扫兴的事。
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也会为了一个男生,犹犹豫豫,行踪鬼祟。
而且,自从关注了这个男生,我瞬间拥有了一个数量可观的情敌团伙。
当我默默看着他的时候,已经有女生为了离他近一点,故意在周一晨会上迟到,甘愿被老师发配到队伍的最后罚站。
身高的缘故,男生总是排在队伍最后。
好在罚站的女生太多,他也不是每个都记得。
他穿着校服,歪头和身边朋友讲话的样子,想必印刻在了很多女生的青春里。
谁叫他是那种每逢节日,储物柜就堆满各种礼物的男生呢?
尽管那些女生都知道,他不会喜欢上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可是她们还是很没出息的,一直一直、长长久久地喜欢着他。
有时候我也觉得可笑,我那么讨厌学习的一个人,居然会喜欢上一个顶级的资优生。
开什么玩笑呢?
可是,每个夜晚我都在期待天快点亮。
想快点吃完早餐。
想快点去学校。
深吸一口气,然后,见到他。
要不要告诉他我喜欢他?
要不要?
要不要!
他会吓到吗?
他会吓到吧!
还是不要了,万一被拒绝了呢?
座位就挨着,以后见面多尴尬……
可能是我踌躇太久,所以那个叫陈绿的女生,捷足先登了。
不对。
这么说的话,好像我不犹豫,他就可以属于我似的。
……
陈绿的介入,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我不禁怀疑:暗恋这种事,其实很蠢吧?
我真的喜欢他吗?
如果真的喜欢,为什么我心中的气馁,会多过愤怒?
如果不喜欢,又怎么解释我那些不酷的行为?
每天到学校,总是先看他在不在教室;
在教室后玩耍的人要是碰到他的桌椅,会很生气;
路过b班后门的女生对着他的背影窃窃私语,很讨厌。
无疑,我是喜欢他的。
那么,偶尔给他一个暗示,并不过分吧?
古诗词里不是有很多描写这种情感的诗词吗?
我统统都读了一遍,努力查字典,向陈茉征询。
最后,我挑中了一句最喜欢的,工工整整地抄到笔记本上。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下课时,很心机地故意把笔记本摊开,人离开座位,假装在忙别的事。
幸好,他没有和朋友离开教室。
我说。
别讲你的冷笑话了,看看它啊。
低个头吧,求你了。
你倒是看看啊,看看我有多喜欢你啊。
我忍不住在心里大喊。
但是他没有。
他很热衷自己的冷笑话。
巧的是,第二天的语文随堂小测上,考了这首《越人歌》。
全班只有一个人拿到了这道解析题的全部分数。
我瞄了他的试卷,横线上只写了四个字:她喜欢你。
看见了吗?
不是“她喜欢他”,而是,“她喜欢你”。
就好像他眼前正在上演一个关于暗恋的古老故事,他有些着急故事里不为所动的王子,恨不得跑进故事里,摇着王子的肩膀大声告诉他:“你知不知道她喜欢你!”
她喜欢你。
没人知道他的满分答案是回答了题目,还是回答了他的人生。
正如那个在他主页留言的女孩子写的那样:你啊,入心的人。
可恶的是,还总是优秀到让人失去放弃他的决心。
道之为道,不在于得,而在于悟。
学了很多知识,其实大部分并派不上用场。但有些道理,好像在某一瞬间,就突然能明白了过来似的。
比如,你喜欢他。他知道,他说谢谢,但他不会喜欢你。
那么,他究竟喜欢谁呢?
要知道,换座位的时候,我难过得要命。
早知道要按成绩排座位,我也愿意“囊萤映雪”“悬梁刺股”。
但,也松了一口气。
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翻我那些琳琅满目的时装杂志了呢。
苦笑。
那个叫陈绿的女生,很瘦,有种纤弱的古典味道。
见到她的每个瞬间,我都想端起我的相机。
但她一直很警戒,像头正在树林中跳跃的漂亮小鹿。
本质上我并不讨厌她,她是个会说俏皮话的女生。
爸爸总说,幽默是智商的溢出,所以,她一定也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