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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第一次前往她的家乡。一个到处是推土机轰鸣声的地方,一个叫作菱城的小镇。虽然只有四五条不大像样的街道,但小镇的东边一片狼藉。楚雨琪说那是小镇的新城区,到处是建筑公司的施工队伍。相较之下,西边的小镇安静得多。我们从小镇的车站出来,正好遇上几个领导摸样的人在自娱自乐,其中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子面对着一台摄像机器,叽里呱啦乱叫一通。楚雨琪说那是她们的家乡话,我听不懂。的确,我一句都没有搞懂。
楚雨琪拉着我不停地往西边走。我们一直在破旧不堪的街巷里穿行,一路上街道两边东倒西歪像火柴盒一样的房屋不断映入眼帘。真是破败不堪,最高的也只有四层。家家户户都敞开着二三楼的窗户——阁楼是没有窗户的,多半用来做仓库。想必住在街对面的房客都可以把对方家里看得清清楚楚,窗户正对着窗户,而且离得很近。从街道上看去,窗户和墙面上满是青藤,偶尔有几户人家的花盆里种着我没有见过的植物。小镇很小,可是街道上却热闹异常,我们在拥挤的人群里穿行。
一路上楚雨琪跟我开玩笑说,这里是她们的商业区,这里是他们的文化区,这里是他们的住宅区。可是一路上的楼房都没有什么区别,在我看来。
在临街的窗户里,一些闲得两眼发光的青年爬在窗前看着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包括像我和楚雨琪一样的路人,就像看猴一样津津有味。当我们路过一户窗户漆成橙色的人家时,几个葡萄皮连同葡萄籽一并落在我的身上,可是窗户里却不见人影,连句道歉的话语都找不到。楚雨琪虽然说她早已见怪不怪,可还是差点笑断了气。不知道是我可笑还是她可笑。我跟着她一直走到像蚯蚓一样的街巷的尽头,然后被她拉进一栋有三层楼的房子。小楼的一楼临街门牌上鲜然写着“陈氏面馆”几个大字。里面的陈设古色古香,在一个不大的店面里摆放着五六套被食客磨得光滑的粗纹木头桌椅,地上镶着十多年前的青砖。食客却络绎不绝,食物的味道一定不错。不知是因为上午把药当早饭吃了,还是因为食物的香味太浓,我的肚子一阵叽里咕噜乱叫。
楚雨琪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刚进门就奔向黄梨木柜台后方的一个四十多岁光景的妇人。她和母亲的感情一定不错,这让我多少有些纳闷。在我看来,乖女儿通常和母亲的感情很好,而刁蛮女孩通常和父亲关系不错。也许,楚雨琪有时乖巧,有时刁蛮。
楚雨琪的母亲对我异常客气,她多半是以为我是楚雨琪的新交的男朋友,这点我在之前并没有考虑到,所以十分难为情。要是我是她家真姑爷反倒没什么,可关键我是个假货。的确很难适应,所以我不得不央求楚雨琪把我带到一个安静的角落。结果她把我带到了她在二楼的闺房里,虽然不是很合适,但那里还算安全。晚饭前我们就一直躲在那里。
到了晚上,楚雨琪把我安排在他家三楼的一间客房里。那里视角很好,推开窗户可以看见小镇背后的景色,一群群形态各异苍黛如冥界般的山峰。楚雨琪指着那边说:“明天我们就去那边,我最喜欢的地方。”
菱城这个地方虽然小,但旅馆和饭店却是出奇的多。据楚雨琪说,六年前这里来了一伙陌生人,带着图纸和金属架在后方的山坡上一阵乱忙活,结果等这些人走后小镇就逐渐热闹了起来,他们在附近发现了一个特大矿床的消息不胫而走,十里八方的人们聚向小镇做起生意来。街巷里铺面林立,食客络绎不绝,楚雨琪家还趁机把对面一户人家的房子盘了下来改作旅店。即便这样,小镇依然容纳不下这么多的人群,所以上面决定在东边兴建一座城市。
而楚雨琪最引以为自豪的还是附近的那片群山。她说天下再没有比那里更美丽的地方,因为那是她和她的小白脸师哥认识后第一个畅游的地方。楚雨琪不知道从那里翻出一把吉他,调了调音色后就弹奏了起来。
“伍佰的《挪威的森林》,不错啊楚雨琪!”
楚雨琪笑笑,继续弹奏那首曲子。
“凑合着听听吧!”楚雨琪弹完一曲后,从橱柜里取出了一瓶红酒和两个杯子,坐在我面前,“还喜欢什么?”
“许巍的会吗?”
楚雨琪一连弹奏了好几首许巍的曲子,边弹边小声地唱。
第一次听到楚雨琪唱歌是在大一迎新晚会的时候,那个时候她代表新生参加演出,凭着一曲《红日》劲爆全场。那个时候我还以为她是来我们班插班的,因为在新生的面孔中没有那么沉着自信的。或许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引起了前男友的关注。
在那个时候听来颇为伤感,她每弹完一曲都会大大地喝一口杯子里的红酒。
“别弹了,好吗?明天还要比赛。”
“不碍事,就当是塞前拉练吧,明天只是海选,宽且我有这样的经验。”
“你高中时候就有这样的经验?”
“嗯,不然怎么敢在迎新晚会上献丑呢?”
“你——高中时候,就像这样吗?我指的是什么人都可以不放眼里。”
“没有。从小父母就给我安排好了一切,又给我买吉他又给我请老师,向来都是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可是自从上次高考出现意外,我就什么人的话都不愿意听了。就算表面上很听话,可是骨子里却想按自己的想法去做。”
“明白了,难怪你会成为我的死对头,原来我们有着共同的地方。”
“不打不相识?”
“或许吧!”
“夜深了,你休息吧!”
她站起来的时候,不知是因为伤感酒喝多了,还是因为脚麻,重重地倒在我身上。本来我跟她一样盘腿对坐在铺在地上的泡沫板上,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事情的发生,由于失去平衡,我的脑袋重重地磕在身后的床沿上。幸好木头上方还有一层棉絮,不然我从此定会成为一个傻子。楚雨琪整个躺在我怀里,要命的是她那滑腻的脸蛋贴在我的粗糙的留有纤细疤痕的脸上。
楚雨琪迅速从我的身上起来,然后转过身。
“你没事吧?”
“这句话该我问你呀!”
“没事就好,明天见。”
说真的,我想不到楚雨琪的身体这么柔软,我以为她身上全是骨头。
差不多三年了,我从来没有碰过她。想想就觉得好笑。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扎着马尾,那个时候已经是十月了,早晨她还只穿一件长袖衬衫,淡蓝色,像天空一样清新,藏青色的裤子上系着白色皮带,看起来很精神,可是除了脸蛋怎么都不像一个刚离开中学的大一新生。最可气的是那个三十多岁穿着西服戴着小眼镜的我们的代理班主任一眼就相中了她,让她做我们班的班长。第一天,就让我跟她去打印班费管理的册子,而且她居然敢对我发号施令。所以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很糟糕。第一印象很重要,它是我采取任何手段措施的根本出发点,就像对待老灰一样。不过她没有那么幸运。我总是让她狼狈不堪。历史证明中国人喜欢内讧。
在班会上,她总是借商讨集体日常事务的时候,对我的日常表现横加指责,当着老师和同学的面,揭发我的诸多罪行,连我喝酒斗殴、考试不及格这样的小事都要妄加评论,完全没有女孩该有的矜持。而我想她之所以对我的行为如此了解,一定是在我的身边安插了内奸——大虾的嫌疑最大。在大学里,那是个互不相干的年代,那是一个彰显个性的年代,我总是搞不懂她为什么要那样斤斤计较,而且似乎只是针对我一个。在集体的眼里我是不折不扣的害群之马,可是大家居然都喜欢和害群之马在一起,苹果对我言听计从,隔壁老马对我的球技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些都说明我的想法没错,错的肯定是楚雨琪和小班,他们的思想过于保守。滑稽的是小班居然认为我应该成为楚雨琪的帮扶对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结果楚雨琪没有把我改造好,却被我同化了,不知是福还是祸。
这样想着,我反倒担心起来,倘若我进入社会后真如小班寓言的一事无成的话,那么楚雨琪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想我真应该和楚雨琪保持一些距离。我这样的人的确不适合她。
小镇的夜里十分寂静,寂静得可怕。我躺在床上无所适从。
我不知道楚雨琪是怎样度过的,对于我来说的确是一种煎熬。眼看着窗外的天空开始泛白,心里才平静下来。
“起床了!”
楚雨琪踢了一下门就向卫生间走去,然后就是哗哗的流水声。
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推开窗户,深深地做了一个呼吸,尽量把夜里的担忧忘得一干二净。楚雨琪并没有穿平日里的那身短裙,而是穿上了一条灰色涤棉混纺的短裙和一件白色丝边绣花短袖衫,看起来稳重了许多,可是缺乏信心。楚雨琪把昨晚为我演奏的那把吉他放进套子里背在身上。
我们在她家楼下一起用过早点之后,就匆匆地向她的父母告别离开了。一路上楚雨琪看起来似乎要比我想象中的平和许多。偶尔也会跟我开开玩笑。
“你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
“你确定没有听到耗子打架的声音?”
“很遗憾,没有!我只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声音。”
“呵呵,看来你昨晚摔得不轻啊!要不要看医生?”
“不要啦!对了,你们小镇怎么会举办这样的大赛?我都听食客说了,奖金有三万,还有出国旅游的机会。”
“你才知道啊!真是二百五,我以为你早就听小米她们说了。何止这些,还有就业的问题,要不然那天怎么会让你帮我决定呢?真是傻得可以。”
“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能随随便便让一个不相干的人帮你做决定呢?你才傻呢!我差点遗臭万年呐,还好!”
那时我真为没有草率地打发了她而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祸害楚雨琪。也许真像小班说的,我终归会害人害己。我不禁捂住了自己的胸口,仿佛看见了什么寓言似的。对于懦弱的人来说,也许最怕的是那些看不见的事实真相。
最后我们坐上了一辆前往赛场的中巴车。楚雨琪说那边看起来很近,可事实上要翻越几座大山才能达到,也许需要半小时的车程。车上除了有像楚雨琪一样的选手,还有一些前往矿山的工人,他们可没有时间去看那些华丽的表演。他们更关系的是一个月能挣多少钱,政府打算怎样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从他们的口中,我才知道小镇的未来命运。原来上面除了投资这里的矿山外,还打算在旅游景区大作文章。届时会有更多的人富裕起来。一个带着红色安全帽的矿工兴叹到:“希望能喝到一口肉汤。”他的工友们扑哧大笑起来,笑得多么地灿烂,胜过早晨的阳光。“俺听说这里不久就是大城市咧。”“球!南方的城市都扯淡,说有就有。”“今天可真热闹啊!”“球!想想怎么赚钱回家娶媳妇吧!”那些矿工在中途都下车了。车子继续把我们带往大山深处。
不知是哪个天才想起来在小镇的山上举办大型歌唱比赛,搞得人心惶惶,这下他们发了。只可惜除了那些没事闲得发慌的酗、老太外没人买他们的帐。毫不夸张地说,这样会场里几乎都是一半演员一半主办方邀来的各单位领导,除此之外很少有顾客,完全是自娱自乐,自家开戏自家看。会场零时搭建的舞台上方赫然写着菱城第一届全国歌唱大赛,只可惜一个操普通话的演员都见不到,全是地方口音。
罗嗦了半天,我差点忽略了记述那一趟行程的主题。
比赛的会场的确是个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且那种自然的秀美超出了我的想象力,本以为那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不会有什么好东西。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我错了,那样的色彩和线条,我从未见过。在那样一个不大的空间里到处是奇花异草奇石怪洞,不但秀美而且奇特、清幽。只可惜宛如天堂般的胜景被熙熙攘攘的人群揭穿了它的平凡和凌乱。什么样的演唱会那么无聊呢,非要搞得满目疮痍。
那时我只想跟楚雨琪一起欣赏在那个阳光初现的早晨邂逅到的美丽,可这却成为了无法实现的奢求,一方面人山人海,一方面楚雨琪心不在焉。楚雨琪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大赛在即,她的确不该有欣赏山光水色的心思。
正当我沮散的时候,暮然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前方的一辆旅游大巴上走了下来。再次见到她,把我激动得一塌糊涂。我确定从车上下来的那人就是吴晓玥。她依然还是我上次见到时的那身装束。纤细笔挺的腰杆,黑亮可爱的马尾,像一个悠扬的音符出现在我的面前。当她靠近我时,拉了拉纤细的鼻梁上的那副咖啡色的太阳镜,可马上又装作不认识一般。她的身后跟着一群悠闲的人群。
“这边!这边!这里是我们滇南七日游的第一站。。。。。。。”
“嗨!吴晓玥。”
“这谁呀?”吴晓玥身旁一个留着光头戴着墨镜肥头大耳的像极了一个白面馒头的中年男子朝我这边看过来,“怎么对我们导游大呼小叫的,不像好人。”
“对对,不像好人!”一群尖嘴猴腮的青年马上附和道。
我看着吴晓玥毫无惊讶的表情,一脸茫然,呆呆站在原地不动。
白面馒头照着吴晓玥的肩膀轻轻一拍,大模大样地转身离去,手舞足蹈的样子像个不倒翁。身后的猴孙和其余的游客像潮水一般把吴晓玥卷走了。那阵势绝对的俗。可气的是吴晓玥居然没有和我相认。这让楚雨琪在一旁幸灾乐祸了一番。
“我懒得和她们计较。”
“是吗?我看是人家懒得和你计较。”
那时楚雨琪没少打击报复:“真不要脸。我看你是看女孩来了。逮谁漂亮都想认作妹子吧?”
“我说你有完没完!快走吧!再过会儿人家把你扫地出门了。”
“那也比你强!”
楚雨琪是个很容易对付的女孩,可是吴晓玥不同,简直是莫名其妙,就像夏天的天气一样阴晴无常。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憎恨白面馒头,仅仅是因为他的一些不巧当的话语,和可笑的举动?还是仅仅因为他的长相?的确,看起来像有钱人的样子,也许比付公子还要厉害一些。
我和楚雨琪跟了上去。因为会场入口就在她们一群人所在的方向,不得不跟上去。离吴晓玥越来越近,这时前方传来一些不堪入耳的话语:“小妞身材真好”、“还背着野营的帐篷”“里面是吉他,你们真老土。”。。。。。。
楚雨琪这样的女孩哪听得这些野话,我怎能让她受这样的委屈。可是无奈白面馒头他们人多势众,我只好牵住她的手,告诉她等以后有空再收拾他们。
。。。。。。
看样子白面馒他们真是把我当作敌人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还好我有吴晓玥的电话号码。我得发短信告诉她那些人不怀好意。
我想她收到了,可是她为什么不回呢?
毫无悬念,楚雨琪以初赛第一的成绩杀入了决赛。看来她夺冠在望。接下来就是领导训话。真是郁闷,连这样的诚也不放过。无数个领导像排队上厕所一样站在话筒后方,等待着自己的那一刻到来。这让我又一次想起那部叫作《自娱自乐》的电影。
我适应不了那种激动的场面,我得赶快逃离现场,向卫生间的方向逃去。退出拥挤的人群,我看到吴晓玥和白面馒头他们站在另一边的看台上饶有兴致地观看比赛。仿佛我们身处不同的时空。
“周文你死哪去了,我找你半天不知道吗?”
一刻钟后,楚雨琪在景区的卫生间外面找到了我。我正无滋无味地抽着烟。
“知道!知道还坐在这?”
“看来你真是撞坏了!”
“我要走了,没意思!”
“看我比赛没意思!有你这样的粉丝吗?”
“我的心情很坏,我怕影响到你。”
“好啊,你滚吧!”
我以为她同意了,回到小镇后我就径直走向车站。三十分钟后楚雨琪在电话里哭得一塌糊涂。可我不想回头,我已经坐在车上离开小镇了。
我记得天气很好,湛蓝的天空没有一朵白云,那时的菱城天空还很干净,连风都是柔软的,蓝色的。可是糟糕的事情总是在这样的时节发生。我不知道在手机结束通话后她还会哭多久,可是我的心情真的很糟糕,我甚至在客车上开始呕吐。坐在客车前门边上负责收钱的一个妇女匆匆赶到我的座位旁问我怎么样。我说还好,只是有点紧张。那个妇女笑笑又回到原来的位置。我闭上眼睛,吴晓玥和陈苒的容貌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我感到一阵又一阵的晕眩,接二连三。更糟糕的是这一次里面还有楚雨琪哭泣的样子,虽然我没有亲眼所见,可是那幅画面再清楚不过。
我完全把楚雨琪当做哥们了,我忘了她也是个感情丰富的女孩。很久以来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楚雨琪会是什么样子,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假如离开了她我会很孤独,没人理我;我会放各种错,我会变成小班寓言的那个样子,我的生活会变得一团糟。我不确定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明明我的救星就在眼前,可是我还是要刻意地避开她,也许是为她好,也许是我的自私与贪婪。我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向她做像样的告别。真是自负得可以。她的哭泣把我吓坏了。我希望她像往常一样在我的胳膊上狠狠地拧一下,可以是历史上最狠的一次,就算留下淤血,拧断肌肉我也不介意。
可是我毕竟走了。就那样离开了她,没有跟她分享快乐,没有为她惩戒白面馒头,一个人回到了学校。一个小班对我诅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