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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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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雨琪终于回来了。她得偿所愿,自负得一塌糊涂。因为情况特殊,小班还给她多批了几天,但她却迫不及待地赶来上课,把小班感动得一塌糊涂。不知道这学校里有什么好,她这个白痴准是脑子出了问题了。

在意料之中,楚雨琪俨然成了一个骄傲的公主,大家心目中的蒙娜丽莎。

上编程课的秃顶糟老头居然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大谈美声唱法。上专业英语一脸褶皱的蒋嬷嬷也不甘示弱,在课堂上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谈国外的社交礼仪。仿佛我们是即将出国巡演的马戏团成员。简直糟糕透顶。

更荒唐的是B班的马云同学嘴里含着带刺的玫瑰花在下课的时候跪在我们A班的教室门口向她求爱,简直不把我们A班的男生当一回事。恨得大虾直咬牙切齿。

大虾一改往日的审美观念,发出一句近视恒言:楚雨琪穿上灰色短裙的样子简直比杨贵妃还性感,比B班的罗云(跟我们学同一个专业的另一个班的女孩)要好看得多。

几天过后,大家开始逐渐遗忘楚雨琪参加比赛这件事,而楚雨琪这傻瓜似乎还沉浸在其中。楚雨琪已经有四天没有跟我说过半句话了,课间她总是坐在一堆女生的中间,叽叽喳喳地没完没了。

“我说你有完没完,还没哭够是吧?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楚雨琪用冷冷的眼光注视着我。周围的同学都看着我,他们有理由相信即刻将有一场暴风雨向我袭来。一秒过去了,两秒过去了。。。。。。楚雨琪突然推开我说:“借过!”

后面一节课是给我们补充睡眠的课,无聊得一塌糊涂。楚雨琪却掏出几张照片放在笔记簿上,一只手拄着脑袋,一只手旋转着画图用的铅笔,不停地旋转。边上的大虾迅速伸手把照片抓了过去,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楚雨琪把大虾抢剩下的一张捡了起来,迅速藏进书页里。我却看得清清楚楚,那是她和一位男士的合影。我抢过她的书本,翻开书页,然后在她的肖像上图画起来。瞬间楚雨琪长出了猪嘴巴和猪耳朵。

正在我乐得不得了的时候,她用脚后跟重重地踩在我的脚尖上。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气急败坏。我想她总不至于那么小气,但谁知道呢,她有没有变成了葛朗台。可是明明是我受伤了,过后她还是装作很生气的样子。我想她可能还学会了小鸟依人的样子。

那天下午情况不是太妙,我走路时必须借助大虾的肩膀,还去了一趟医务室。

晚饭后,楚雨琪说要来看我。我拒绝了。

后来的几天我们都没有说话。

直到有一天,她像是从来没有跟我发生过不愉快一样,竟然附和着曹杉杉他们跟我开玩笑。可是我的气还没有消,我一直阴沉着脸,她居然没有看出来。后来连我自己都忘了为什么要生她的气。那是在我有求于她的时候。

我们的宿舍没有了苹果绝对是一塌糊涂。我指的是晚上打发时间这件事情。三个人打牌太闷,但我们又不可能去隔壁借,因为隔壁的“牛仔”也很忙。大虾每次过去都没能够顺利归来,那边的世界的确很精彩。老马在球场上的奔跑绝对是一塌糊涂,但在宿舍里裸奔、聚众娱乐的水平绝对一流,他善于发现,善于指挥,善于总结,善于无事找事。我们宿舍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我一个。我不知道一个人能玩什么游戏,网络太贵,游戏太无聊,于是我又把目光转向楚雨琪,即便是在自己极不情愿的时候,作为朋友还是可以为你提供一点点慰藉,只要不要太过分。我想找她泡吧不算过分。

我约楚雨琪去喝酒,打发时间,而她倒是跟没事人一般地闲暇,严格地说她的确能够泰然自若,可以听着音乐半个小时内不跟我说话,她的脑袋跟她的衬衫颜色一样地白。

“我说你能不能正式一点?!”

“正式什么?”

“我现在的脑袋也跟你的衣服颜色一样。”

“那挺好,可是为什么要用‘也’。”

“这个以后再告诉你。”

“那我们现在说点什么?”

楚雨琪弱智的样子真是可以气死人。

“你觉得这样是挺好,已经够好了?”

“我觉得差不多。在我小的时候我妈妈亲手给我做了一个万花筒。。。。。。”

“不要提什么万花筒,我没有见过!”

“万花筒呢,就是五颜六色的东西。就像咖啡一样,里面什么都可以放。”

“在成年人之间可不可以不要交流那些幼稚的想法。当然,我喜欢喝纯的,我是说什么都不放,当然没有五颜六色。我没见过,他妈的!我为什么也要说万花筒?!”我想我是喝多了,连我也忘记了想要表达的主题,就像藤条一样,乱七八糟地缠绕在一起,“读中学的时候,就喜欢喝纯的,她的天空和我的一样,都是浑浊的琥珀色。。。。。。”

“那是友情的颜色。爱情应该是蓝色的。”

“一派胡言!你让我在咖啡里放墨水?”

“你要放,随便。反正我想我的已经是蓝色的了。哎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反正也没什么不好。”

“你把谁放进去了?”

“他。”

“哦,恭喜!再见!”

。。。。。。。

我喝多了之后,除了感觉有点晕之外,没什么可丢人的。我是说我不是酒鬼,即便喝醉了也不情愿做小丑,我会很好地躺在自己的床上而不是路灯下面或者是天桥下面以及以外的什么舒服的角落。

而且我也不太清楚真正醉了会是什么样子。唯一能够证明喝醉了的是我居然把楚雨琪忘记在酒吧,就像吃完饭忘记把桌上的手机带走一样。连人也会忘记?真是奇怪!

第二天,我已经想不起来,为什么把她一个人留下,我透过被阳光涂成金色的玻璃窗,想楚雨琪说过的话,想她的天空会是什么颜色的。

“蓝色,傻瓜!天空还能是棕色啊?”

“白痴,滚一边去!”

大虾的嘴巴是最不牢靠的。我想多半是智商的问题。

相较之下,楚雨琪的也不怎么高——

两年前,她认识了比她大两届的小白脸师兄。那是楚雨琪的第一次恋爱,傻得可以,面对谈过无数次恋爱表白足以感动自弃中的奥菲利娅的小白脸师兄,楚雨琪像个三岁孩子。可是毕竟那时候的她幸福得一塌糊涂。

小白脸居然能动员到一个师的力量,站在楚雨琪的楼下面卖傻,也着实不简单,我是想说——可笑。我想大学生因该是一个容易被愚弄的群体。看到他们我想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一年半后小白脸飞走了,坐飞机离开的,做了一家出版社的副主编。稀奇。我想那多半是脸白的功劳,不像我,我有伤。据说是为了事业,天呐我居然没有揍过他。不知道楚雨琪这个傻瓜相不相信,以她的智商,难说。

有事可想,毕竟也是件幸福的事,可是我怎么也想不出往咖啡里放墨水会有什么后果。

真如她之前所说,她有男朋友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马上传播开来。当然,还好,男朋友不是我。

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和她一起去逛音像店,我说的是在大家都无聊的时候——读书那些年,晚上逛音像店是最流行的事——那个时候还不知道MP3是什么东西。

为了证实,晚饭后我又约她一起去买歌带。在音像店见到她时,我的脸像被火烧一样地难受。还好,她没有提昨晚的事。

“我说楚雨琪,你别一天到晚地听F4、刘德华的歌,你也应该听听王菲的歌。”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我想听什么就听什么。”

听她这么说,我虽然有片刻地气愤,但之后还是被不安占据着,所以我沉默了许久。

“喂!你觉得这盘怎么样,怎么样?”

她拿过一张张学友的专辑塞在我的手里,居然像只兔子般地跳跃起来。也许是我看错了。

“你错了,你难道没有听过一首歌吗?《朋友的话,你要听听》。”

我想我是被她气糊涂了。

“是‘朋友的心,你要听听’,”楚雨琪边唱边说,一脸无奈的样子,“唬,真是无知得可以。”

“上一次他来昆明的时候你去了?”

“恩。喂,你到底想怎么样嘛,别东拉西扯的。”

“你说什么?你竟敢说我无知,怀疑我的见识?以后再也不跟你单独逛街了!”

我想我是大脑短路了,整整慢了一个节拍。要不就是语言障碍。

为了表达我的想法,我送给了她一张王菲的专辑。价格不菲。“里面有我那天看电影听到的那首好听的歌。”我想这样跟她说,但又怕说不清楚,于是就不说了,随便她怎样想。楚雨琪自然很高兴。

可见做比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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