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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朦朦胧胧中听到了老鼠跑动时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响和从远处旷野里传来的猫头鹰叫唤声。不知过了多久,这一切都结束了,耀眼的光芒又从窗帘遮挡不到的玻璃窗户里照射进来。
我刚起床就听见吴晓玥叫唤我的名字,因为头昏脑胀的缘故,我并没有急于去开门,而是爬在地上做了几十个俯卧撑。等我去开门的时候看见她坐在小楼上和夏丹她们一起吃早餐。
“喂!大个子!羊肉馍!”阿冲边吃边晃动着手里的馍馍。
大约在昨天晚上,阿冲说要吃夏丹的爸爸做的羊肉馍,想不到今天早上他的愿望成真了。我们居然也能跟着享受一顿美食。我快速洗漱一番也上了小楼,细细品味起来。
“傻瓜!那东西要大口大口地吃,看你那娘们样,真——”阿冲几乎把脸埋进了桌子里面。
我瞅着他狠狠地一口一口地咬起来,直乐得阿冲的口水从嘴角肆无忌惮地流出来。
“喂!”夏丹大声喊道。
阿冲赶忙转过身去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
我向吴晓玥眨巴了两下眼睛。
“喂,干嘛?”吴晓玥拖长了声调温柔地说。
“要是你也会做就好了。”我用气球的眼神看着她。
“你干嘛(这样说)?”吴晓玥尴尬地说。
“你干嘛不自己学着做?想学的话我教你。”夏丹看着我说。
“拜托!他——怎么学得会?”吴晓玥在一旁不屑地说。
“是他不会学,所以永远都学不会。这可怎么办?”夏丹接过了吴晓玥的话。
“放心吧!两位善良的姑娘!饿不死!”我自信地说。
吴晓玥和夏丹都沉默不语,也许是无奈,也许是心照不宣的无言。
经历过毕业后那段漫长而无奈的时光,清醒对我来说无疑是种噩梦。
多么不可思议的家伙!
吴晓玥决定离开尤乐镇,那已是中午,又或许她早有打算,只是未曾告知我,她在想什么很多时候只有她自己知道。听到即将离开的消息,心情再怎么说都算不上沉重,毕竟我只能算是一个局外人,在她们的友谊里。
我们乘坐的轿车再一次行驶在曲折蜿蜒的乡村公路上,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感觉像是没完没了了。我摇开车窗,把灼热的空去放进来,不一会儿就吹干了身上的汗渍,可是新的汗水马上又流了出来。无风的午后可不怎么好对付。肠胃里的羊肉和咸菜开始翻腾起来,直闹腾得我头脑有些发胀。
直到行驶到岔路口那儿,上了高速路才好了许多。可阿冲这个时候偏偏接到了他爸爸打来的电话,说让他回山庄去找他。阿冲只好把我们放在刚进城的地方,回去复命去了。
“真要命!”吴晓玥蹲下来说。
我也蹲下来,仔细地看了看她的脸才发觉她的脸色有些苍白。
“没事吧?”我十分懊悔地说,“你应该早点跟我们说,我们可以在路上休息一会儿。”
“可是如果那样的话除了暂时好过一点又能怎么样?”
真不知道该生气还是怜悯!
“我们就在附近找家店吃午餐吗?”
“别跟我说吃的,我现在一想到食物就头晕。看来我得洗个热水澡睡上一觉才行。”
吴晓玥这一说可就当真了X到家后冲了个热水澡就躺下了。而我坐在客厅里无所事事。
我关上了卧室和客厅的门离开了那儿。
我边走边琢磨着找个什么样的地方打发时间,结果走进了一条陌生的巷子,被一家叫做“红兴”的酒吧吸引住了,我毫不犹豫进了那家酒吧。进去了之后才有些后悔。
我刚坐下就有一个长相还过得去但穿着打扮很随心所欲的女人朝我走来。那女人的出现让我感觉像又回到了大三那年。那年ABC也是来得那般突兀。
我想那女人一定是昨晚接不到活儿所以早早地守候在那里,她的出现让我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我甚至都不愿去多想她的存在。
“嗨!”她一上来就跟我套近乎天南海北地闲聊起来,先问我为什么一大中午就泡在里面,她说,像我一样“体面”的家伙都应该呆在家里或是老老实实地坐公交车去上班,又问我的名字。我干脆告诉她我没有名字,至于职业更是无从说起,我是个地地道道的无业游民,也让她触一触霉头。一般女孩早生气地离开了,可她反而同情起我来,不知道是不信还是太过于相信,她并没有那样做。她后来说要给我介绍事情做帮我摆脱“困境”,我不禁暗自好笑起来。我拒绝了她的好意,并且告诉她我就喜欢我目前的这个样子。那个女人终于流露出了失望的神情。
我不禁得意起来,干脆问她是干哪一行的。她可能从事的几种职业我都想过,可是却万万没想过她回答的那个职业,她说她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怎么着我都不愿相信她是这儿的老板,即便这是个事实!我知道我只是出于对她先前的无礼的厌恶,但心里却着实想反驳一番,证明她大错特错,证明她只是在撒谎。我们仿佛在进行一场心理上的较量,自尊心的博弈。可话说得越多,对她就越有利。最后我输了,输得一塌糊涂,输得恼羞成怒。于是跟她拼起酒来。
“阿森!”那女人大喊一声把杯子重重地摔在桌子上赌气离开了。
等等!阿森?我心里咯噔了一下。那个名字的确很熟很吓人但我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叫“啊森”的何止成千上万。我可没有跟那样手段残仍的家伙打交道的心理准备,而且宁愿一生与之失之交臂,也不愿再见到他的尊容。我老了吗?
可偏偏不凑巧,诸事不顺,可以这样说。那人就是阿森,如假包换,我对他映像深刻,一脸傲慢的微笑。
阿森微笑着从柜台后面一块柔软的蓝色布块后面钻了出来。他绕过柜台,朝我这边走来,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尖头皮鞋,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贴身背心。从外貌上并看不出他有多凶悍,多凶残。
啊森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他的凶残完全不会表露在外,让你措手不及,甚至产生友好的愿望,不过那完全是错觉。他可是个既能从容于地狱般的战场又能挥“笑”于无聊的生活的家伙。不过,每个人都有缺点,阿森的缺点就是女人,只要漂亮女人一伸手他就不知所措,魂迷九幽。
当那个女人大声呼喊后,他微笑的嘴角不自然地颤抖了一下。那可是十分僵硬的微笑,看起来反而不怎么可怕了,甚至有些滑稽,在我看来。
心理战归心理战,实实在在的战斗还是会有的。
阿森极不自然地在我身边坐了下来,看着吧台,半点没有要跟我打招呼的意思,样子冷酷得要命!
那女人从柜台后方的柜子里拿出两瓶伏特加放在阿森面前。阿森迅速揭开瓶盖后说:“先下一般!”动作干脆有劲,像个打手的样子。说着就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
“再来一半。。。。。。。”
那之后我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等我醒来,我躺在吴晓玥先前睡过的那张床上,阳光刺痛了我的手指。
我忽然觉得很好笑,于是我笑了。
“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
“老灰你干什么?”我对着卧室外面大叫道。
一会儿老灰钻了出来,站在卧室门口傻呵呵地看着我笑。
那样子很像十年前那样。我的桑丘好像回来了。
但那是错觉,绝对是错觉!打发他走算了!
“不用谢!不用谢!听够了。”老灰看着天花板。
“等等!等等!吴晓玥呢?算了,她走了。”
“那么?接下来轮到我了。”老灰说完转身离开了卧室门口,接着重重地坐在沙发上。
一会儿,歌声又起,伴随着烟草的味道。一会儿他也走掉了。房间里突然变得很空旷,很寂静。
我估计的没错,吴晓玥的确走掉了,她给我留了一条短信,是三点钟发的,我呆呆地看了它一会儿。两点!“真他妈的该死!居然有时差!”我把手机丢在一旁。
我用力从床上跳下来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些晕眩,而且肚子饿得要命!
我捡起了床上的手机,拨通了吴晓玥的号码。
“喂!你起来了,感觉怎么样?”电话那头传来了吴晓玥那优美动听的嗓音。仿佛一剂止痛剂。
“还好——”我突然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那就好!我一个星期后回来,到时来接我。”
“嗯!”
“那就这样吧!”
“等等,”我打断了吴晓玥的话,“你吃过东西了吗?”
“刚刚在飞机上吃过。”
“好吧!那就这样吧!”我挂掉了电话。
我像是得到了点化,突然知道了自己该做什么。
我穿上鞋子,离开了公寓。
在公园北面的一家小吃店旁停了下来。刚想进店,突然听到老灰在身后喊我的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