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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胭想起,她第一次参加晚会,还是和容绍一起。
容绍实习的公司举办年终晚会,她也跟着容绍一起参加。当时公司要排节目,容绍被抓丁,安排着去上昆剧。
有次南胭去看他排练,正巧容绍在背戏词,南胭瞟了眼,“原来唱《公孙子都》啊?”
容绍惊讶:“你也知道这戏?”忽然拿词本拍在大腿上,“对呀,你是江南人。”
南胭笑:“小时候被妈妈抱在膝盖上,坐在茶馆里,听的就是昆剧。我妈最爱听《牡丹亭》和《桃花扇》,我爸就爱听《公孙子都》和《浮生三梦》。”
容绍垂头:“现在如何是好?我背了这半天的词,可你早就听腻了。”
南胭立刻兴奋道:“这哪儿能一样!公孙子都可是春秋第一美男,你要是把他给演好了,我一定被你迷死。”
容绍笑:“花痴!”
“我就花痴!”
花痴自己的男朋友,也没什么不好,南胭暗自还觉得这是件挺正经的事儿。
容绍整整排练了一个多月,那一个月他一直很辛苦,白天有忙不完的工作,下了班又要赶着去排练。南胭就体贴地做好了饭菜,装在保温桶里给他送去。
他太累了,经常南胭到的时候,他已经趴在独凳子上睡着了。南胭总是安静地坐在旁边等他,偷偷观察他的每一寸模样。她总是不忍心叫醒他,而他每次醒来都会说:“你叫醒我啊,早点排练完,我可以早点陪你。”
后来,南胭接到容绍的同事打来的电话。
“江小姐吗?容绍晕倒了,现在在医院。”
南胭拿电话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他太累了,因为她,他竟然累倒了。南胭几乎是飞奔到医院的,容绍躺在病床上,身上盖着单薄的白色被单,而他的身影比被单还单薄,脸色比被单更苍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只有病态的粉红。
南胭心疼极了,她在看见容绍的那一刻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容绍还笑她:“傻丫头,我又没死。”
南胭一个拳头重重捶在他的胸口,“不准说死不死的!”
容绍虚弱地扯起嘴角来,冲她笑,而她只是哭得更厉害,心里万分后悔刚才下那么重的手捶打他。
正式演出的时候他演得很好,豁叠擞嚯各种腔法,他都唱得有模有样。或许因为这是她从小喜欢的,他在面对枯燥冗长的词本之时,从心底就生出一股积极的力量。
他在台上演得那样精彩,而她在台下看得那样幸福。她几乎觉得那是她有生以来看过的最好看的昆剧。
所有的同事都激烈地鼓掌,她两手拍得最是用力,掌声最是响亮。最后手掌拍得痛了红了,辣呼呼的,她也不觉得,她的心就像被人拥抱着,那样的温暖,那样的安全,心底的甜蜜无穷尽。
回家的路上,他们并肩而走。隆冬的夜风是寒冷刺骨的,风吹在南胭的脸上,吹得她的鼻子红彤彤的,他见了,立马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给她,严实地包裹在她脖子上,遮住了她半张脸,一双大眼睛露在外面,机灵地转动着看他。
他伸出手指,在她俏皮的鼻尖上轻轻刮了一下,眼神里尽是宠溺。
可寒风还是刮得她的脸生疼,她的脸颊被吹得很干,干得起了皮,而他一直牵着她的手,揣在兜里,用自己的体温为她取暖,驱除寒冷。
只要有他在,她的疼痛里也有快乐。就像他们的遇见。
可是他却抛弃了她。
那样绝情,那样彻底地抛弃了她。
远远隔着一整个太平洋,他把她生生隔离在他的世界之外。
南胭的心就像被蒙上了死灰。从此之后,她想,从此之后,她是再也不会幸福的了。没有人可以取代容绍,可是他已经离她太遥远。
她孤身一人参加毕业晚会,她记得他曾经说过,这辈子都要陪着她爱着她,可是仅仅才到毕业,他就已经离开了她,任由她孤独,任由她难过。
她痛恨他的食言,更痛恨自己的软弱。
晚会上,她独自站在学校的礼堂里,台下有许许多多注视着她的目光,可是没有他。他不会像当初她看他一样,在台下看着她,等着她,他已经离开了她,那么狠心绝情地抛弃了她。
舞台之上,灯光灿烂,聚光灯打在她身上,她的视线却模糊起来。
她唱起了《玉簪记》,陈娇莲和潘必正在几百年前就可以不顾礼教束缚而私定终身,可是他就这么离开了她,不顾他许过的承诺,不顾她如何的伤心,硬生生地,抛弃了她。
排练之时她也曾病倒,和他一样,过度疲劳。只是不同的是,那个时候的他,是因为太爱她,才会让自己这么累,而她却是因为他不再爱她,她才故意放任自己用忙碌来麻痹痛苦。
那个时候,她木然地看着吊针,药水滴滴嗒嗒,一点点渗入她的血液,冰冷彻骨,她连骨头都冷得痛了,针孔很小,可是她怕痛,他一开始就知道的,她怕痛,她痛得都哭了。
排练《玉簪记》,她真的觉得很累很累,但她还是一直梦见他。每天晚上,梦见他和她的点点滴滴,他的疼爱,他的温柔,他的气息,他的模样,然后哭喊着从梦魇里惊醒,身旁没有他,只有无边无际的黑夜。黑夜那样的冰冷,还有渗进她血液里的冰冷,她觉得前所未有的孤独。
他就是她内心深处的爱情,她珍藏心底的宝藏。只要她触及到爱情,他就会出现在她的梦境。
那个时候,她绝望地想,这辈子,她再也找不回他了,她再也不会幸福了。
一生那么漫长,孤独那么漫长,痛苦那么漫长。
“南胭。”
南胭把视线从车窗外收回,才发现端峥阳已经站在车门外等她,他向她伸出了手,脸上有浅浅的笑容。
南胭有点诧异,他从来都礼貌地称呼她“江小姐”,可刚才却亲密地唤她“南胭”。南胭并不反感他这么唤她,于是默许,把手搭在他的手心,披了件外套和他去吃夜宵。
吃夜宵还是南胭提出来的,刚才的宴会上,她只喝了些红酒,其他什么也没吃,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就要软倒在路边。
车子在一间灯火辉煌的会员制酒楼前停靠,南胭刚一下车,门童已经乖觉地接了钥匙去停车。
南胭乍看了眼酒楼的装潢,心里暗骂,纨绔子弟!
大门两旁整齐地站列着仪态得体的迎宾小姐,见是端峥阳来,立马笑脸相迎,“端总晚上好!”
大厅里摆放着皮革沙发,被擦得油光照人,细小如纹路都清晰可见。橙黄的灯光从珠光夺目的水晶灯里闪烁而出,空气中有淡淡的玫瑰花香。
经理已经出来迎客,四面玲珑地说:“端先生,杜小姐今天就在二楼,需要给您安排一间三楼的雅间吗?”
端峥阳稍微犹豫,突然拉起南胭的手,转身就走,“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南胭云里雾里,已经被端峥阳半拖半扯地出了大厅。
南胭两眼坏笑:“杜小姐?”
端峥阳鼓着腮帮子,下颚的弧线硬梆梆的,连着说话的语气也是硬梆梆的:“我不认识。”
“不认识?”难得逮着个打趣他的机会,怎么能轻易放过,“那你干嘛避开她?”
“谁说我避她了!”端峥阳没好气的说。
“瞧瞧,人还没见着,大少爷脾气就上来啦?还死不承认!”
端峥阳蹙着眉头:“你这人怎么就得理不饶人了啊!”
南胭还没见他这么急躁过,心里觉得好笑,眼角已经绽开了笑意:“有问题!”说完还伸起手指头来,在他眼前晃了又晃,一副博大精深的样儿。
端峥阳却没有被她激怒,反而也笑起来:“她就是我一个冤家,等有机会再告诉你。”
南胭开心起来。
其实伤心的都已经过去了,而此刻,端峥阳给她的都是快乐。她对自己说。
后来夜宵没吃成,端峥阳却陪着她步行回了家。两个人沿着江河之涘悠悠散着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天南地北地聊着。身旁有垂阴的柳树,隔着一段距离就种着一颗,一排一排地,生长在河流两岸。绿叶在夜里看不真切,只看出一片碧绿的影,投着并不刺眼的路灯光,千姿百态地铺在他们经过的路上。
南胭这才知道,端峥阳的父亲严厉,所以端峥阳才发了奋,一举成了今天的端总。
一直送到了南胭家的楼下,端峥阳才打电话叫司机来接他。南胭又陪着他等到司机来,看着那辆宾利渐渐驶向目极,一直到消失不见,她才进了楼。回了家刚挨着床就睡着了,她今天很开心,至少今天,她是不会梦见容绍了。
就是给夜风吹的,南胭感冒了,发低烧,可鼻塞得厉害,嗓子也哑。
没办法,只得请了假待在家里,大热的天却紧拥着棉被出汗,昏昏沉沉,半睡半醒。姐姐早去上班了,家里就她一个人,迷糊着也懒得做饭,饥寒交迫地躺在床上。
家里的门却突然开了,南胭以为姐姐良心发现回来照顾她,囔着鼻子喊了声“姐姐”,却没人应。南胭想,难道是强盗?正是此时有人破门而入,她本来想着,心里就紧张,一惊吓,闭着眼睛尖叫了一声,随手扔了个枕头过去,正好砸中了来人的脸。
只听没有动静了,南胭才慢慢从棉被中露出一双大眼睛,也许因为太惊讶,眼睛瞪得更大了,瞪着端峥阳。
端峥阳竟然没生气,没辙地摇摇头:“我还头一次被人砸枕头。”
南胭瞪得大大的眼睛忽然弯成了月亮,棉被调皮地抖动着,闷闷传来她咯咯的笑声。她猛地掀开被子,手里抄起另一个枕头,用力砸向他。谁知这次他有了防备,头一歪,轻易就躲开了,“我会这么笨,还被砸第二次?”
南胭摆出胜利的架子,从床垫上站了起来,耀武扬威地俯视着他:“端总还没试过这么不受女人待见吧?”
她灵动而活泼地笑着,大概因生病,一天不见,又瘦了些,一双大眼睛显得更大了,嵌在她凝脂般的肌肤上,脸色有些潮红,因为还发着烧。
她只穿一件最轻薄的睡裙,浅蓝色,有波浪形的花边荡漾在裙摆上,一下摇摆就泛起柔美的波浪,如同有鱼儿游过,水波兴起的美丽弧线。
他只觉得口舌发干,胸口渐渐加快了起伏。他突然说:“我给你做饭。”
是啊!她都两顿没吃了,不说起还不觉得,一听到他说,她只觉饿得快成照片儿了。于是鼓动他:“好,我要吃白粥,还有煎蛋。”
他睥了她一眼:“有送上门服务还这么刁钻。”还是系上了围裙,站在厨房里做得手忙脚乱。
她本来睡在床上,突然听见厨房里砰砰乱响,她一醒觉,只怕他大少爷还没做过饭,别把厨房给烧了。她一个翻身就起来,快步走去厨房。
端峥阳正抓着一把米,锅里烧着水,见她来,便随口问:“是先放米进去,还是等水开了再放?”
她扑哧一笑,引得他也窘窘地笑自己。
她说:“得了大少爷,我来吧。”说着就去拿他手里的米。
可他偏不放,执拗地紧紧捏着米,就是不给她,嘴里还振振有词:“说了给你做饭,你要相信我。”
南胭还是不肯,两人就在狭窄的厨房里抢起来,他人高,又把手举得老高,不让她抢,南胭踮着脚尖,伸出手去抢那高高的米。终于抢到了,他乖乖地放开了手,南胭得逞地笑出声,手里已经拿到了米,而他却突然吻住了她。
南胭一片空白,只觉得全身血液如同被点燃,身体热热的。手里忽然就失了力气,米粒倏然掉落,洒在地上,簌簌地响,有的就跳动在她脚边。而他早就握住了她的腰,制住她贴在自己的胸膛。
南胭昏昏沉沉的,是还在感冒吧,她想。
他的吻其实很温柔,温柔得就要将她融化。没有那晚的酒气,没有那晚的霸道,就是一种水般的温柔,渐渐的,透过唇舌的缠绵,流淌进她的心里。他们吻了很久,他已吻得忘情,而她被他抱着,就似没了力气。
他突然放开她,眼神怔怔的看着她,他的脸背着光,她要抬着头才能看他,她看不明他的表情,却才发觉刚才发生了什么。她突然说:“我去拿泡菜。”
她迅速地走过他,而他愣在那儿,似乎已经出神。
他想,自己居然爱上她了。怎么会是她?他的身边不是没有女人,好女人也不止一个,怎么会是她?
她踮起脚去拿柜子里的泡菜,小时候她就爱和姐姐一起吃泡菜,有时吃着玩,有时拌饭,泡菜又香又辣又脆,嚼在嘴里很是爽口,所以和姐姐一住进来,她就亲自腌制了这一坛泡菜。
放得很高,她险险地才把坛子拨到手边,眼前忽然晃过他的脸,想起刚才她也是这样,踮高了脚尖,去拿他手里的米。她一个晃神,泡菜坛子“啪”的一声,摔得粉碎,泡菜的香味瞬间传开,弥漫了整个房间。
他连忙跑了过来,问她:“怎么这么不小心?”
怎么这么不小心,居然会爱上他?姐姐的话还在她耳边,他是一个花心大少爷,他有钱,有家世,有地位,有女人,而她只有奔波糊口的生活。爱上了他,她就付出了她的一整颗心,而他呢,她对他而言,也许只是万千粉黛中的一抹颜色。他们本来就不该有交集,一开始就是错的,那个侵犯的吻,简直就像一场闹剧。
既然是场闹剧,那就别再让自己变得更加可笑。
既然已经下了决心。
她蹲下身子,一块一块捡起那些破碎的瓦片,她想,如果一颗心碎成了这样,恐怕也只好丢了弃了,难以复原吧?
盐水面上泛开层层涟漪,原来是她的泪,她怎么会哭呢?刚下决心要放开这个人,不再见他,所以她伤心了吗?或者她已经破罐子破摔,自从失去了容绍,她就再不奢望可以幸福吧?
祸不单行,一颗圆润鲜红的血珠从她的手指尖上滴下,滴在盐水里,瞬间晕染开来,变成飞舞的红花。
他着急地抓她的手来看:“还好伤口不太深。医药箱在哪儿?”
她呆楞几秒,终于指了个方向,他转身就去找医药箱。而她片刻已经回神,走去客厅,坐在沙发上等他。
他已经拿来了医药箱,细心地替她包扎。
他的额发低垂着,从她的角度看,还可以看见他长长的睫毛,像一把小扇子,又黑又密,很是好看,她想,一个男人怎么能有这么漂亮的睫毛,真让女人嫉妒。
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太阳的光斜斜地从窗户的花镂中照射进来,投在地上也是一朵朵华丽的花样。外面的街道上应该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吧,可她关上了窗户,这里就只有他和她,身周围是那样的静谧美好,这样的情景陌生而熟悉。
她记得,曾有个人,也为她包扎过伤口。她记得,曾有个人,也让她怦然心动。
他突然开口说话,而她抢在他说话的时候同时说出了一句话。
他说:“我们在一起吧。”
她说:“我们别来往了。”
他和她都楞住了,茫然地看着对方,他的眼里只映着她,而她的眼却没有焦距,似乎在想什么事情。
他想问,为什么。
为什么?明明他已经感受到她动心,明明他们互相喜欢着,明明两情相悦情投意合。
为什么?
他正要开口,大门却被敲响,两个人猛然回过神。她觉得尴尬,主动起来去开了门,姐姐站在门外,笑着说:“今天端总听说你病了,找我借了钥匙来看你。”
芷香走进来,见端峥阳正半蹲半跪在沙发旁,就笑说:“端总还在呢。”
端峥阳站了起来,神色已经换上了冷峻,“正准备走了。”
“这丫头没给您添乱吧?”
端峥阳的眼中闪过几不可查的复杂情绪:“倒是我添乱了,想给她做饭又做不来。”
芷香惊诧地盯着他,重复道:“给她做饭?”
端峥阳不答,顺手拿了放在沙发里的外套,打了声招呼,就已走了。
芷香仍在惊诧,又拉着南胭问:“端总真给你做饭了?”
南胭心里堵得慌,脸上却还在笑,“是啊,就是没做成,被我把米洒了。”
芷香张大了嘴:“天呐,你这丫头出息了,端总这么关心你!”
谁也没想到,芷香也没想到,她的一句话,南胭就扑在她怀里,芷香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觉得肩头有些凉凉的,这才发现,南胭在哭,眼泪打湿了她的衣裳。
芷香疑惑,但更多的是焦急,忙把南胭拉在沙发里,并肩坐着,轻言细语:“丫头,受了什么委屈就说吧,姐在呢。”
南胭本来只是细声啜泣,越哭着越收不住,到最后已经哭得说不出话。
她吸着气,断断续续地告诉芷香:“没什么,就是泡菜坛子被我摔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