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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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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胭病得更重了。

嗓子像是着了火,沙哑得一句话也拼凑不出来,耳朵里也有好多小蜜蜂嗡嗡乱叫。一直发了三天的烧,每天总是早上起来温度稍降,可晚上的时候又会烧回来,就这么反复折腾了三天,第四天终于还是去了医院。

南胭很怕痛,吊针的针孔刚一刺到皮肉,南胭的眼泪就“啪”地掉在手背上。圆圆滚滚的,像一颗饱满的珍珠。南胭只好用力咬嘴唇,来忍受皮肉的刺痛。所幸只打了两天就退了烧,南胭立马就回了公司销假上班。

芷香就骂她:“平时也没见你这么热爱岗位,该休息又不休息,难伺候!”

她需要忙碌。

堆了几天,事情本来也多,南胭闷起头来工作,连午饭也顾不上吃。同事们来叫她,她的回答都是那一句话,“我把这做完再去”。有时候公司里人都走干净了,保安就来关门,南胭才蓦然发觉已经下班了。

瑾秀担心她饿,去吃午饭的时候会顺便帮她带盒饭。

“生了这几天病,倒把你给病勤快了。”

南胭心里感动:“瑾秀万岁!不然我没病死也准饿死。”

“去!”瑾秀抄起文件,卷成一个卷,作势要敲南胭,“瞧你说的,什么死不死的!不过说实在的,你再这么艰苦奋斗下去,黄花闺女也得变成深闺怨妇!”

南胭扑哧一笑:“什么深闺怨妇,我还没嫁人呢,我要真嫁不出去准拉你一起。”

“成啊,大不了咱俩将就将就。”

“想得美!”南胭抢回瑾秀手里的文件,准备继续埋头苦干。

瑾秀见状,忧思满怀似的:“只怕我要一语成谶了!”

其实瑾秀明白,南胭这样子,大概是心里有事。而南胭也自知,她只有这样,才能克制住自己不去想起端峥阳。既然已经做了决定,那就一定要履行彻底,免得日后彼此扰心。

就这样,日子重归平静。

除了偶尔还是被老板抓去应酬,南胭会有一个晃神间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不过很快的,她就会调整过来。手头的工作繁多,身边的环境也热闹,南胭很少有静下来想心事的机会。她就是要让自己这么忙。

再偶尔,就是碰到那天晚会见过她的人,客套寒暄过后,她老是被问到,“端总呢?”她怎么知道端总呢,她和端峥阳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生活不会整一片灰暗,不管再黑沉,也会有一丝光彩。现在南胭生活里的光彩,大概就是姐姐——芷香交男朋友了。

“他叫易以一!我听到这名字的时候多凶险啊,那么多人的饭局,我差点儿就喷饭了!”芷香说着,捧腹大笑,“我给硬忍下来了,忍笑真内伤!可要是真喷了,我江芷香以后就别混了。”

南胭呆在沙发上,面前是芷香正手舞足蹈,说得惊涛骇浪:“我就问他,什么,一一一?没想到他还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不是,是易以一!”

“我人都还没见过呢,这也太快了吧?”南胭问说。

“小妹!缘分来了的时候,就跟大姨妈似的,挡也挡不住!”

又来歪理了!

南胭拿她没办法,只好顺从:“好好好,那你的大姨妈是做什么工作的呀?”

芷香把手里零食一收,正色道:“他是伟大的人民教师!”正要打开零食袋继续吃,忽然又平静地补充道,“端总的表哥。”

南胭只差下巴没脱臼。

见着易以一的时候,南胭心里忐忑不安,只怕他会说起那个她不想提到的名字,好不容易才忘记了些,南胭求神拜佛,那个名字别再往她生活里打岔了。

吃的是日本菜。木质的桌椅上投射着橙黄的光线,桌上有正开得艳丽的红百合,被整理得有姿有色,插在同样木质的圆花桶里。鼻尖缭绕着淡淡的檀香味,耳边却响起声声弦音,一声一声,时而铿锵时而温和,如遥远的天音,一直深深荡漾进人的心底,使人心安。

鲜美的刺身刚摆上桌,有南胭爱吃的象拔蚌。易以一坐在对面,姐姐和她一起坐在一面。

易以一和南胭想象中的样子很不一样,南胭以为他会和端峥阳气质仿若,可事实却大相庭径。易以一是一名教师,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睛,眉目很俊秀,举手投足儒雅有礼,完完全全一股子书香气。

南胭想,这个易以一和端峥阳,明明是表兄弟,可不管是外表还是气质都没有丝毫相像,端峥阳就像是一轮最明亮的太阳,而易以一就像是一席最皎洁的月光。

其实她和芷香也一点不像,芷香那么女强人,成熟又能干,而她那么软弱,总是在生活的洪流里拼命滚打着。从小到大,都是芷香保护她。小时候调皮,玩耍时打碎了父母的结婚照,她害怕得大哭,一直哭,起初芷香也怕,可没多久她就镇定下来,反而还来安慰南胭。最后父母回来了,芷香把所有的罪名全揽在自己身上,而南胭只会睁着一双大眼睛,拿小拳头去抹干了眼角的泪,远远看着芷香被父母责骂。

从此,芷香也会有一个人来保护她了。她的强势,是因为她是姐姐,她必须保护妹妹。如果有依靠,谁会愿意独立,谁会愿意坚强?南胭真心地为芷香高兴。

在易以一面前,她可以任性,可以小女人。就像现在。

“我要吃吞拿鱼!”

“可是我们才吃到赤贝。”

“我不管,我就要吃吞拿鱼,我现在就要吃!”

易以一好脾气地哄她:“乖,先吃赤贝吧,你看这赤贝多好。”

芷香撅嘴:“吞拿鱼。”

“芷香!”

“吞拿鱼。”

“好。”

说着就给芷香拿吞拿鱼。南胭忍不住笑了,她还从没见过芷香耍小性子呢。

姐姐的幸福像冬日暖阳一样温暖着她。是的,生活不会整一片灰暗,不管再黑沉,也会有一丝光彩。可是,生活也不会只停留在有光彩的地方,光彩过后,南胭还是得回到灰暗黑沉里头。

比如她那个天杀的老板,对她来说就是一大片的灰暗。

她永远都是被抓去应酬的那个,当然,也少不了瑾秀。南胭纳闷着,瑾秀五官清秀,容色温柔,大概也算是个美女,而她勉强算是标致,可是并不算甚美,皮肤很白,眼睛很大,鼻梁也不低,但看看镜子,总觉得有点太清淡了。

或许因为她能喝吧,饭桌上会喝酒简直就是一种技能。

“江小姐好酒量啊!”面前这位刘总就对她竖起了大拇指,“来来,咱们再来。”

南胭也不推拒,仰着脖子一骨碌就干了,刘总一见,笑得更开怀了,那声音大得,南胭的耳膜都在颤动。

“江小姐真是女中豪杰,我见过的女人里面,就数江小姐最豪情!”说着还拍拍南胭的手。

刘总的手有些腻腻的,不知道是汗还是油,南胭觉得有些恶心,扯着嘴角勉强笑了笑,装作拿酒杯,顺势却挣脱了刘总的手。

刘总也不惊,接过南胭敬的酒,也是一口气喝了个干净。

南胭想的就是灌醉他——省得他明里暗里地对她动手动脚。

果然,三两下的,刘总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了。南胭心里正庆幸,谁知那刘总发起酒疯来,也不知是真疯还是装疯,抓着南胭就作势要抱。南胭给吓得冷汗涔涔,一个颈儿给瑾秀使眼色,可瑾秀早就醉得晕乎,看见南胭表情异样,还笑嘻嘻地望着她。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南胭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刘总一只手已经搭在南胭肩上,醉红着脸,靠得南胭很近,满嘴的酒气,忽然神色清醒了些,对着南胭身后说:“哟,这不是端总吗,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南胭只觉得心里一紧,像是被人一把揪住,酸酸的,说不明是什么感觉,她不愿回头去看,只是把头低得就快要埋到桌底下去。

端峥阳瞥了一眼刘总搭在南胭肩头的手,眼神里闪过一丝光芒,面无表情地反问道:“刘万泰,你在这儿干嘛?”

刘万泰半躬身子已经站了起来,也顺势把南胭给拉了起来:“我能干嘛呀?还不就喝喝小酒,端总您贵人事忙,其实我啊,是经常来这儿!”

端峥阳随便应了句,眼神一直没去看刘万泰,毫不掩饰地落在南胭身上。

南胭觉得难堪,回想起来,距上次他来她家,都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二十天不见,偏偏在这诚遇到,既是陌生又是尴尬。

气氛僵硬得南胭连动都不敢动,好容易才喘顺了口气,南胭很小声地说了一句:“端总你好。”

端峥阳心想,装腔作势,他们不早就认识了!

刘万泰注意到端峥阳的神情,似乎对南胭上了点心,立马见机讨好道:“端总,您别看这小妮子柔弱,她还真能喝!不信,端总来和她喝一杯,准能喝个畅快!”说完就把南胭往端峥阳的方向推了推,又去拿来了一瓶酒和两个杯子,斟满了递给端峥阳和南胭。

端峥阳忽然笑了笑,接过了酒杯,却不马上喝,只是用手指摩挲着杯子,饶有兴致地看着南胭。

南胭在心里骂他,都这情况了也不帮她解解围,硬是挤出一个难看得要死的笑,也接了杯子,“我敬端总一杯。”

刚要喝下,端峥阳突然伸手挡在她和酒杯之间,南胭诧异地看着他,搞不懂他要干嘛,端峥阳已经笑着放下了他和南胭的酒杯,牵着南胭就往外走,嘴里留了句,“我就跟她单独喝喝。”

刘万泰以为端峥阳真看上了南胭,而自己正好做了个恰当的媒,心里高兴得很,转个背就和南胭的老板喝起来了。

南胭被他牵到了包厢,除了他和她,包厢里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模样雍容的中年女人,一个是美丽优雅的年轻女子。

端峥阳指着南胭说:“这就是我喜欢的人。”

南胭瞪大了眼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没等她弄清楚状况,端峥阳又扔出一个让她更加惊诧的词,“妈。”

妈!!!

这里坐着的,原来是端峥阳的母亲!!!

端峥阳的话像利箭一样,一句一句地射在南胭身上,晴空霹雳也没他这么惊人,南胭的耳边像是有雷响。

那个模样雍容的中年女人站了起来,看样子很是生气,颤抖着手,慢慢指向端峥阳:“你这个逆子!”

端峥阳义正严词:“反正今天杜笙也在这儿,咱们干脆一次把话说明白了,我不爱杜笙,我喜欢的人是她,您就别逼我了,您应该知道,怎么样我也不会屈从。”

“啪——”

一声脆响,清亮又锋利,如同利刃刺中南胭的心,而她惊醒,端夫人猛力甩了端峥阳一巴掌,包厢很大,那声脆响就这么回荡在房间里,来来去去,都似进了南胭的耳,久久不能消去。

端夫人气得很了,但模样仍然是雍容的、优雅的,连生气都生得这么大方得体。

“你这个逆子!你怎么对得起杜笙!你怎么对得起你爸!”

端峥阳唇线紧合,下颚紧绷,良久不语。而南胭惊魂未定,心里还在想着刚才突如其来的一切,努力地想要理出一缕思绪。端夫人笔直地站在那里,眼神狠狠地看着端峥阳,时不时还看向南胭。那位杜笙小姐低垂着眼,细碎的刘海遮住了她的额头,看不清表情,只有肩头微微颤动。

四人都沉默。

端峥阳忽然抓起南胭的手,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包厢,再走出了那酒楼。端夫人气极,情绪太过澎湃,以至于只能吐出几个断断续续的“你”字。南胭不敢有所动作,只好闷着头,跟着端峥阳走。

一直到了酒楼外面,端峥阳的车就停在不远处,他拉着南胭走过去,打开了车门,动作甚至有些粗鲁地,把南胭扔在了副驾座上,一甩手,车门巨响关上。

南胭被他拉扯得很痛,捂住手腕,只差没掉眼泪了。而端峥阳已经坐进了车内,什么话也不说,似乎心情也不怎么好。

南胭郁闷极了,她都跟他说得这么清楚了,他还把她拖进来淌这一趟浑水!

过了一会儿,端峥阳似乎平静了些,他看着前方对南胭说:“对不起。”

南胭只觉得手腕疼,疼得她的骨头跟着疼,眼泪吧嗒吧嗒,断了线似的往下掉。她不想哭的,可就是控制不了,眼泪不听使唤,她控制不了,或许刚才他拽得她太疼了,那么大的力气,她只觉得心里难过。

夜刚深,车窗外的世界是极度的繁华,灯红酒绿,霓虹乱窜,而车窗户紧紧关着,硬生生的,把外面的一切鼎沸声响隔绝,窗玻璃上有热汽结出的水雾,从车内看出去,所见都是模糊的,只有许多缤纷各异的颜色,发散着炫目的光芒,侵入了水雾之中,一点一点地,蔓延开来,就像一堆七彩碎钻,被人随意一挥洒,洒进了这釜惊艳的尘世。

端峥阳开着车,没有目的地随意逛着,南胭觉得有些累,额头靠着车窗,迷迷糊糊就要睡着,或者是感冒还没好完,又或者是刚才哭得倦了,很快的,她就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大学的时候,容绍陪她在图书馆里自习,有时候她打个小盹儿,就睡深了,容绍又不忍叫醒她,半梦半醒之间,她记得自己趴在容绍的背上,她揉着眼睛问容绍,“我们去哪儿啊?”容绍会回过头来,看着她睡得粉红的脸颊,“送你回宿舍呢,继续睡吧!”她也就大大方方地继续睡了,任由容绍把自己背回宿舍。

梦里还有人叫她的名字,那个声音很好听,低沉又有磁性,似乎还跟她说了什么话,她睡得很深,听不清楚话里的内容。后来有人把她叫醒,睁开眼已经是家的楼下,原来她还在端峥阳的车上。

端峥阳说:“到家了,回去好好睡吧。”

她点点头,下了车。

刚走出几步,有人站在她的面前,挡住了她的路,她抬起头一看,竟然是容绍!

四年了,他们分手已经四年。他一点也没有变,熟悉的眉,熟悉的眼,还有那熟悉的嘴边温柔的笑意。南胭觉得晕,她刚才一定是睡了很久,不然怎么会睡得这么腿软,连步子也不会迈了。

她的心咚咚跳动着,像是擂鼓般,震动着,激烈着。四年来,她以为已经把他忘记,就像是心里的宝藏,被她保藏到最深最深的地方,连她自己也挖不到,就这么封存在过去里面。可是她忘了,他是她心里的宝藏,就是一天只挖出一点点,她也会一辈子追寻着、回忆着、体会着,就是不会忘干净。

四年来,她已经习惯了孑然一身,然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想起他,想起她也曾经那样的幸福过。

四年了,他还是能让她心动,他还是能让她的心系着他,只因为他,那么剧烈地跳动,就像是身体本能的提醒,告诉她,她之所以心跳,之所以活,是因为她爱他。

南胭以为,她再见容绍的时候,会平静得如同麻木,可是她没有料到,四年过去了,她还是那么那么的爱着他,一千多个日子里,她的爱随着时光沉淀,随着时光,只增不减。

还是他先开口说话了:“南胭。”

只是一句呼唤,那么熟悉而遥远,南胭的眼泪就再也止不住,就像要把这四年来的思念,全都倾注在眼泪里面,在他面前,一股脑地全部倾诉。

她没有回答,只静静地流泪,他有唤了一声:“南胭!”

声音如同呓语,就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再见她时,会觉得这么想她。

端峥阳站在车门外,痴痴地看着南胭,看着南胭看另一个男人的神情。他的心像从最深处开始碎裂,很痛很痛,是他前所未有的感觉。

端峥阳静静看着她,喉咙忽然发出一个声音,连他自己后知后觉。

他说:“南胭。”

南胭抹了抹眼泪,抬头看着容绍,深吸一口气说:“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容绍微惊,似乎没有想到南胭第一句话会问这个:“我问了子阳。”

原来是官子阳,南胭心想。也对,他们曾是最要好的兄弟,官子阳告诉他也是情理中的。

“上去坐坐吗?”南胭问。

容绍笑了,略颔首道:“好。”

南胭提了口气,步子还有些沉甸,她努力让自己微笑着,故作镇定地,带容绍上楼。

身后,端峥阳看着她的背影,稍微提高了声音:“南胭!”

南胭停了下来,回过头来,脸上仍有泪痕,但却微笑着说:“谢谢端总送我回来,慢走。”说完已经消失在楼道间的阴影里。

端峥阳怔忡地看着南胭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一直到夜风把他的身体吹得冰冷,他才醒过神来,开车离去。

刚才的车上,她就坐在他身旁,白腻的肌肤,粉扑的脸颊,她的睡脸是那么的可爱。车内似乎还留有她的气息,端峥阳恨自己,恨自己居然只有在她睡着的时候才有勇气说出口,说出他爱她。

她和那个男人离开的背影,是那么的坚决,而她对他的道别,是那么的客套。她拒绝了他,难道就是因为那个男人?她还有什么事是他所不了解的?

端峥阳想着,突然狠狠的,一拳捶在方向盘上,车子尖锐地鸣叫,如同受痛的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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