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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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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昨天夜里,朦朦胧胧地下了一场秋雨,清晨起来,这城市就似无端端地披上了一层风霜之色,如同风华少年一夜白头,草木秋零落,望眼看去,皆是冷色清秋。路边的行道树落了叶子,孤零零的青黑色枝干参差交错,形态杂乱,犹如猛兽死后的爪,给人一种凄凉的感受,和着这微凉的秋色,更显得如同满目疮痍。

只那青山之上,偶有枫树火树,大片大片的红色却并不显得刺眼,反而被这灰蒙蒙的四周衬得格外明亮,身处的都是灰色青色,远处却有那一片火红,就像是素色的绸缎子上被心灵手巧的女官绣上了一簇鲜艳的花朵,不是花团锦簇的繁复,自有她独特的一番深秋风韵。

南胭的心情就像那一片红艳的枫叶,因为今天,赵枭霁要带她回家见他的父亲。

赵枭霁打电话回家的时候着实挨了一顿骂:“爸您先听我说,南胭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她是正经女孩子,您一见准喜欢她。”

赵中清痛骂:“胡闹!你以为你在外面的事情我不知道?上次那个姓沈的女孩子,后来弄得这么麻烦才收了场,你是不是非要气死我你才高兴!”

赵枭霁软语相求:“爸,您是这样的英明神武,您和妈不也是挺轰烈的,妈还只是一个小镇人家的女儿,你们不也生下了我。”

赵中清听到儿子提起早殇的妻子,话里顿时就软了下来:“繁盛是一个很好的妻子,贤良淑德,样样都为咱们父子俩着想,只可惜……”

赵枭霁见机说道:“爸,您就见一见南胭吧。”

赵中清果然就中招了,所以南胭现在正和赵枭霁一起,在去赵家的路上。

今天赵枭霁没有开车,南胭被他折腾过一次,这一次,怎么也不肯坐上他那辆叫公牛的车,赵枭霁倒也顺着她,“我那车要开了回去,准又给老头一顿臭骂。”南胭却松了口气,“你那车上街就是四个字,招摇过市。”

毕竟两人已经算是未婚夫妻,就算他性子再怎么骄矜,现在也不得不考虑她的感受,所以只是喊了家里派车来接他们。

赵家司机开车的速度很适合南胭现在的心情,不缓慢,也不急迫,只是平和的,步步向着目的地前行,周围的风景既不至于一闪即逝,也不至于迟迟不变化。

赵家宅子坐落在本市最具盛名的桐山上,风景秀丽,环境清幽,没有市区的噪音污染,而且因为空气富氧,非常清新怡人。赵家是声名显赫的资本世家,祖上又是世代簪缨,到了赵中清这一代更是在商界创下了一番赵氏天地,几近是雄霸一方。

车上了山路走得很顺畅,因这桐山上住着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只建有几处别墅,但每一座别墅都占据了方圆几里地,除了屋子,更是在山中造起了私家花园,说是花园,却是依山傍水而建,若是寻了个晴日,花上个三五个小时,只怕也逛不完花园的大半,所以一行山路都是极好的泊油路,车子开着十分顺畅,只二十分钟就到了赵家别墅门前。

司机还没按喇叭,门卫早就远远看见了,打开了铁栅栏让出道来,车子又开了一会儿,才停在了别墅的大门口前面。

车门打开的瞬间,一阵清香扑鼻而来,醒人心肺,南胭微微笑起,见是门前的花圃里种下的花草。那花竟然通体碧绿,心形姿态,两面疏生短柔毛,边缘与脉上密生细柔毛,淡淡有一股特有的清香。南胭不曾留意过这些,于是询问赵枭霁,赵枭霁告诉她:“这是杜衡花,老头最爱种这个。”

赵中清却不像南胭想象中那么威严,一个半百老人,红光满面神采飞扬,一双眼睛熠熠生辉,眼神也是极温和的,只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会有一丝难以察觉的犀利闪过,赵枭霁生得俊朗不凡,却是遗传了父亲的长处,赵中清虽然添有几分风霜之色,然而看着像是不到不惑之年,相比赵枭霁飞扬跋扈的气质,他的父亲更显得内敛成熟。

赵枭霁冲着父亲笑着:“爸!”

赵中清许久不见儿子,心里也实在欢喜,仔仔细细打量儿子,似乎想看出什么端倪,他问道:“怎么又瘦了?骨头都显出来了。”

赵枭霁没个正经:“就是啊,我就是瘦了,所以都没以前帅了,爸您气色可真好,我这么风流倜傥的,都赶不上您年轻时候的万一。”

赵中清哈哈大笑,拍着赵枭霁的肩膀。赵枭霁的母亲早死,赵中清又没再娶,活了半辈子就只这么一个儿子,所以对他倍加宠爱,赵枭霁也只有父亲,父子俩感情倒是极好。

赵中清眼神一转,看向南胭,神情间倒是十分自然:“这位就是江小姐吧?”

南胭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说道:“叔叔好。”

赵枭霁蹭了她一下:“该叫爸。”

南胭还在犹豫着,赵中清就缓缓正了脸色,只说道:“先进去再说吧。”

三人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坐下,赵中清坐在一边,赵枭霁陪着南胭坐在一边。佣人送来了热茶,茶盏是康熙窑青釉花枝瓷,茶是上等普洱,佐以菊花,普洱雍容,菊花清新,相辅相成,天造地设。

南胭只浅浅抿了一口就没喝了,捧着茶盏轻咬杯沿,过了一会儿就放下了。赵枭霁把手轻轻搭在她手背上,语气坚定对赵中清说:“爸,你也说了,咱们家崇尚开明,没那么多的门户偏见,南胭虽然不像叔叔伯伯家的女儿那样,是个大小姐,但是她性格温婉,善解人意,也是知书达礼的,绝对满足您的要求,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只愿意和她结婚,要是唤作了别人,我宁可孤独终老。”

赵中清倒也不好当着南胭骂他,虽然南胭知道,赵枭霁已经在电话里被狠狠骂了一顿。

赵中清语气平静问南胭:“请问江小姐父母都是做什么的呢?”

语气这样客气,又是请问又是江小姐,看来赵中清还并不想认她这个儿媳妇。南胭心知肚明,可是提到父母还是忍不住难过:“他们都已经过世了。”

赵中清微微一惊,仍是从容地说:“抱歉。”

南胭摇摇头,抬起头来直视赵中清慑人的眼神:“我父亲叫**山,是一名大学教授,我母亲叫窦素素,在父亲教书的大学里做文职工作。”

赵中清的手指忽然颤了一下,眼神仿佛瞬间闪烁,然而只是一瞬,他已经面色如常:“那他们……是为何过世的?”

南胭说:“四年前,我父亲中风去世了,我母亲因为伤心过度,一病不起,在半年后也跟着父亲去了。”她尽量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声音颤抖。

四年前,她被容绍狠心抛弃,容绍割舍得那么彻底,分手之后就去了国外,与她相隔一整个太平洋。那个时候,他是再也不想和她有交集了吧,否则怎么能够这样对她,这么干脆地撇开她,甚至不曾有过丝毫留恋。分手后她却遭逢巨变,父亲的猝然离世让她几乎崩溃,而他不在她身边,可是为了不让母亲伤心,她甚至不能哭,她就像一夜之间变成了大人,她变得超乎想像的坚强,就连目睹着父亲下殓,她的心痛得粉碎,她也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哀毁骨立,风木含悲,而他不在她身边。

母亲终究病了,她和芷香揽起整个家,瘦弱的背脊不堪重负,可是她从没哭过,她不哭也不闹,只是变得异常坚强,和芷香一起照顾母亲。直到母亲也撒手离开了她们,她终于觉得自己就要绝望,连老天也不可怜她,她所伪装的坚强统统都没了意义,她再也支撑不住。在母亲离开她们的那一刻,她就已经被击溃,从此变得软弱不堪,她已再不能失去了。

终究都熬过来了,南胭想。赵枭霁默默地握着她的手,仿佛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她,他一直都在,她不必害怕,不必彷徨,因为,他会一直陪她一起。

赵中清却忽然像是换了一个人,南胭初见他时,他虽然略显风霜,然而整个人熠熠生辉,那股慑人的气魄令人不可逼视。可是此刻的他,犹如瞬间苍老了百年,他的眼里有凄哀,他的脸上有沧桑。

南胭不明白自己的事情为什么会让他忽然变化,他是如此意气风发睥睨天下的一个人,他的人生几乎拥有了众人渴望的一切,他具有这世上最闪耀夺目的光环,可是此刻的他,只让南胭觉得他是一个老人,一个历经人世悲欢离合的疮痍老人。

赵中清的声音略显喑哑,仿佛从遥远的异世传来,可那声音里又像蕴含着另一种情绪,就像黑夜的海面,表面微波荡漾,底下却暗潮翻涌,他望着南胭,又像是透过她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枭霁,你以后要好好对待江小姐。”

赵枭霁根本没想到父亲会这样轻易答应,欣喜若狂:“爸,你答应了?”

赵中清深深叹了一口气,说:“江小姐很好,但愿你能和她共度此生吧。”

赵枭霁虽有些察觉,但是疑惑盖不住喜悦,南胭听了,更是整理了思绪,两个人喜极相对视,赵枭霁看着她,吻着她的手背,“这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刻。”

夜风袭来,冷冷清清,凄凄惨惨,赵枭霁已经陪着南胭下了山,一个瘦弱的荒颜老人,孤独地站在风中迎风独立,就像是这秋色里的枯枝,狰狞着身子,固执地傲立在树梢,久久不愿凋零。奈何风冷雨急,纵是如何倔强,纵是曾有拥有过最昂扬的青春,往事却已随风。

他也曾经年少,就在这桐山之上,遇过此生最爱的女子。她是那样的美丽,袅袅身姿,立于杜衡花丛中,她的脸颊微红,如同微醺的酒意,又像是抹了胭脂,娇艳不可方物,明媚不可方物。他如痴如醉,耳边有她铜铃般的声音,犹如清流击石般清凉醒心,“我叫窦素素,你呢?”

那是他这辈子珍藏最深的记忆,他把一切都保存得这样好,他甚至在桐山上为她建造了一个家。但是这么多年来,他连打听她的消息也不敢,他内心里害怕听到她的消息,只怕自己一触即,回忆就会洪水决堤般的泛滥,他会不能控制地想念她。

那些她的情况,他本该是最熟悉的人,可是命运弄人,他和她天涯各一方,数十年匆匆,却是再也没有相见。他把这一切都保存得这样好,只是想要她看见,可是她再也看不见了。那一年,桐山上,那个明艳动人的女子对着他笑,“我叫窦素素,你呢?”却不曾想,今生那已是最后一次相见。

或许多年以后,会有人纵观他的人生,纵观他浮沉数十年的戚戚哀哀,而他得到过一切也得不到她,那个时候,他是可笑的吧,他显赫四方的一生,他傲世天地的一世,在百年之后,也不过被淹没进黄土里,只那些关于他的痕迹,于来来去去的岁月中被留下,被印上一层荒芜的烙印,渐渐的,最后被遗忘,不余任何蜘丝马迹。

赵中清看着这幽幽桐山,山下的辉煌璀璨如星夜垂幕的夜色,这天空,这桐山,历经万世而不变,可是他已经老了,他不能实现的承诺,或者留给他的儿子吧,他不能给她的幸福,或者他的儿子可以给她的女儿吧。

夜色仿佛消融,就像是初春的白雪,沉甸甸地坠满了枝头,可是寒冬总会度过的,春天来了,万物总会复苏的,这桐山上的一切,原来早已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只有他枯守着曾经不肯忘,这么多年,他都等过来了,可是他忽然间领悟,这一切就好像这夜色,就好像这冬雪,晨曦破晓,春风送绿,这一切终是会消融的。

到了市区,赵枭霁送了南胭回公司,南胭下了车,他也跟着下了车,“我送你上去。”她也不推辞,他现在要陪她已经是最天经地义的事情。她微笑着挽住他的胳膊,他愣了一秒钟,然后和她齐步走进了大楼。

刚踏进公司的门,瑾秀眼尖,张大了嘴直直盯着他和她。

“赵少爷来公司了呀。”

赵枭霁因为心情好到了极点,居然就对着瑾秀笑了笑:“不是,我送她上来,马上就要走了。”

瑾秀被他这么一笑,立马被迷得昏头转向,最聒噪的人奇迹般地说不出话了。

南胭有些害羞,毕竟公司的同事们都还不知道她和赵枭霁要结婚了,于是笑着推赵枭霁:“你快去忙吧。”

等赵枭霁走了,瑾秀才逮住南胭,严肃逼问:“江南胭同志,你可是知道的啊,规矩就是坦白从宽,老实交代,是不是近水楼台摘了赵少爷这颗月亮?”

南胭反应迟钝:“近水楼台?”

瑾秀皱了下眉:“你怎么这么笨呀,你不是给赵少爷撞了嘛,是不是趁机把他给钓上啦?”

南胭“哦”了好几个:“算是吧。”

这下子瑾秀更夸张了,那眼睛险些就要从眼眶子里掉出来,南胭担忧地把手伸在她眼前去接住,结果被她一把拍了回来,拍得南胭手心生痛。瑾秀还凶她:“你给我具体点招了啊!”

威逼之下,南胭抵抗不住,老老实实都招了。瑾秀一直听得瞠目结舌,特别是听到她说结婚的时候,直接就扯着嗓子尖叫了:“你要和赵少爷结婚了!!!”

果然瑾秀是靠不住的,南胭心里想。可是她想后悔都已经来不及了,被瑾秀这一副破铜嗓子一吼,公司里所有的同事都瞬间簇拥上来,把她围在中间,围了个水泄不通,眼睛眨巴眨巴着问她:“你要和赵少爷结婚了?”

南胭被围得太严实了,想挤都挤不出去,不一会儿空气就稀薄了,南胭已经呼吸困难,可是同事们的好奇劲儿一上来,她怎么止也止不住,只好打起精神回应着。

都怪那个瑾秀!

这下子弄得瞬间就人尽皆知了。就连她那天杀的老板也开始殷勤地巴结她:“你真是本公司最杰出的员工!”南胭皮笑肉不笑,老板自言自语地滔滔说了许许多多歌功颂德的话,半小时后,老板念叨完了,终于放了南胭走。

刚走到门口,南胭的手还在门把手上,只听见身后老板的声音招魂铃一样的响:“南胭呀,听说你和赵少爷要结婚啦,哎哟,赵少爷可是个好对象,恭喜恭喜!”

南胭在心里捶胸顿足地怒吼:“赵枭霁!”

这苦X的日子才刚开始,她没有忘记,自己已经是赵枭霁的未婚妻了。

所以赵枭霁理所当然地出入她家就跟自己家似的,再一说赵枭霁是这间屋子的房东,他比南胭更有权力在这里进进出出。有好几次,南胭刚一到家,就看到赵枭霁大摇大摆地坐在沙发上,翘着个二郎腿看电视,少爷性子原形毕露。

南胭无力回天,只是恨赵枭霁恨得牙痒痒!自从他们认识,他就老爱欺负她,现在他们都是未婚夫妻了,他也丝毫没变,不但没有半分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南胭能做的反抗就是在心里好好“问候”他一百八十代祖宗,连做梦都在想把拖鞋扔在赵枭霁脸上。

果然就梦到了,她在房间里睡午觉,梦里她就那么把手一扬,拖鞋迅速飞向赵枭霁,在他洁净而帅气的脸上印上了一个黑黑的脚板印。南胭做梦都在笑。

赵枭霁原本是想来看她睡醒了没有,没想到刚走到床边就被甩了一巴掌。清脆的“啪”的一声,他又惊又怒,看向南胭,只见她穿着小熊睡衣窝在被窝里,脸颊因为睡得很暖而微微泛着红晕,此刻却正闭着眼睛咯咯笑着,看样子是在做梦。他没辙地摇摇头,捂着半边脸轻手轻脚地出去了。

这女人到底梦见什么了?那笑容,就跟个孩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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