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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也对我妈妈说了,我说我和她合不来,她也很讨厌我,不如让我们离婚吧。我妈妈说,‘离婚怎么可以?我和你爸爸,不也是这么过来的吗?这就是我们的宿命。慢慢地一起过着吧,如果老了,能变成一对老熟人,互相守着说说话,像一对白头宫女一样,一起说说共同经过的天宝轶事,还是满不错的。你说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过,谁不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可我们的命运就是如此,无法改变。我看,以后如果你能遇见自己喜欢的女人,我还是支持你和她在一起的’。我说,如果那时候,如果我喜欢的女人因为我已经有老婆了,不想和我在一起怎么办?我妈妈说,‘那么,我可以告诉她,我可以去对她说:我倒是原配,我倒是明媒正娶,倒是东宫,倒是正印夫人呢,可是,你们有谁看见了我心里的寂寞?我人生中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唯一成功的地方就是,我自己生的儿子还算和我亲,有话也肯和我说。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真的一点都没有了。做女人,注重的是要有芯子里的快乐,而不是光活了一张面子。面子算什么,一撕就破惨不忍睹的东西。”
听他这么说,我倒是突然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怜惜,这种怜惜之情就像有一种力量,让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母性(而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个母性不足的人),我过去搂着他,像搂着自己的孩子,受伤的寂寞的孩子,让他靠在我的怀里,得到抚慰。
“乖。”我摸摸他的头说:“你以前……让我真的很心痛。”
“没关系,我现在有你了。”他让我坐在他的腿上“来,你摸摸我的心,现在已经是很完整的了。”
“对了,”我忽然提醒道:“你对文洁若也是太苛刻了,既然她觉得事业是一种慰藉,那你就多给她一点方便好了,为什么要对她赶尽杀绝?你不知道,我听她说出‘还我河山’这样的话,感觉很悲壮呢。”
他听了,在我背上拍了一下,笑着喝止道:“去,女人懂什么?去做你的面膜吧,你该去维修你这张小脸了。”
如果是性格大女人一点的,肯定听了他这样的话会有点不舒服,不过我倒是一点都不介意,我觉得他天生就是那样的男人,而且,他很爱我,所以,我有底气可以应对自如:“那我是要做保养去了。谁愿意来管你们这些闲事?我这个人就是懒,有你在,我就更懒得动脑子动心思了。”
“这就是你聪明的地方,”他夸奖道:“我常常说你很聪明,因为你从来都不会声嘶力竭地和男人去争夺天下。名言说,男人通过征服世界去征服女人,而女人只需要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整个世界。”
“谁那么有空去征服这个征服那个?”我依然剁着高跟鞋跑到他对面的厅里,坐下来涂手霜,做手膜,我觉得他妈妈有一句话说的很对,这世上的大部分女人都是在为别人活着的,她们很在意别人怎么看她们,别人在用什么样的评判标准评判她们是否幸福,是否完美;其实呢,“做女人最主要的是要有芯子里的快乐”,这是远远要比有一张虚浮的面子更重要的事情。
过了两天,关逸朗说要带我去见他妈妈。我赶紧问可不可以不去。
“为什么?”他问。
“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我回答。在我心里,我感觉他妈妈是一个非常精明犀利的女人,应该很难应付。
“你不需要说话,就打扮好了站在她面前,让她看看她儿子喜欢的女人是什么样的,就可以了。”
那就纯粹是一个芭比娃娃嘛。我想,他妈妈会不会很失望,觉得自己儿子的品味如此之低,就光喜欢一个漂亮脸蛋?
到了见面的那一天,我刻意地没怎么打扮,装饰的太隆重,会让人觉得我有点上赶着的感觉,不如随意一些,倒更符合去喝下午茶的诚。
据说他妈妈喜欢园艺,自己常常在花园里试着培育各种花草。所以,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戴着遮阳帽和园艺手套,手套上还沾染着点泥,很抱歉地说:“啊,我刚才在种地水仙呢,不好意思了。”
是一个皮肤白皙,性情温婉的女人,倒看不出具体年龄。眼角已有皱纹,但是很清淡,像是用画笔淡淡地一笔一笔地描上去的。态度很有点日式贵妇的风范,永远都是那么的未语先含笑,沉静娴雅中夹带着些微的,很自重的矜持。
看她脱了手套和帽子,坐下来招呼我们喝茶,然后就随便聊了几句天。她的表现是既不怎么热情,但也很不冷淡,一切都恰到好处。我在心里寻思道,没想到这样外表的女人,也能说出那么沉痛的话来。可见,每个人的躯壳都是带有伪装性的。
坐了大约一个小时不到,关逸朗扯扯我的衣袖,低声道:“我们该走了。”
我听了如蒙大赦,赶紧站起身告辞。他妈妈对我们的告辞,似乎也很是欣然,不过,她温和地叫我等一下,让人从里面拿出一个行子递到我手里,然后温文地说了两个字:“再见。”
回到家拆开盒子一看,是一块古董表,但不是我所欣赏的风格,因为对于我来说,那白金表链做的太粗犷了,表链上有一只豹子,眼睛上镶嵌着血红的红宝石,带着一股霸气。
“这个豹子好眼熟……”我忽然叫道,这是某大牌珠宝的标识物之一。
“咦,这是‘狂野之心’嘛,”他拿起盒子说道:“这是以前温莎公爵买给公爵夫人的,我妈妈的外公在拍卖会上买回来送给我妈妈的外婆,他们是一对很难得的恩爱夫妻。以前我对妈妈说过,如果我找到了我喜欢的女人,希望我妈妈把这只‘狂野之心’送给她,没想到妈妈一直都记得。”
说着,他把这只手表戴在我的手腕上:“不过,你手腕太细了,要找个工匠改一下才好。”
因为自从关逸朗做手术那天起,就一直陪在他身边,我连工作都辞了。白天有时候就变的很空闲很漫长,平时常常会开车出去转一圈,买点东西之类。那天刚去车库拿车,小郑忽然过来对我说:“文董的车坏了,她自己有那么多车不开,偏要来用关先生的那辆跑车。”
“那就让她用吧。”我说,反正他在办公室,也不会开车,我开别的好了。
小郑坚持说:“如果我打电话告诉关先生,关先生是不会同意的。他最讨厌别人开他的车了。”
“你不说他不就不知道了吗?”我想还是宁事息人比较好,搞那么多事烦不烦。
“这才对嘛。”正说着,只见文洁若戴着大框乌蝇镜过来,普通脸型轮廓不够鲜明的人,戴这样的太阳眼镜都不会好看的,但她的鼻梁很高,五官比例也非常和谐,可以说是笔笔中锋,长的很是端丽,戴那样的眼镜是锦上添花。
“钥匙。”她向小郑一伸手。小郑看了我一眼,最后很不情愿地把车钥匙交给了她。
“现在连个奴才跟班都是那么势利,”她淡淡地说道“也怪我们文家人自己不争气。”
我想我似乎是没有资格和她讨论她的娘家人如何的,不如各自走开,各自做各人的事情算了。
“你等等,”她叫住我,好像还满有兴趣和我聊天的样子:“怎么,现在做这里的女主人了?那些奴才还都是很听话的嘛。”
“人家只是来打工的,不要奴才奴才叫的那么难听。”一般说起来,我是不想和她有什么言语上的冲突的,但是听她那么叫小郑,我的心里很不平。
“我一直在想,如果是我姐姐嫁给关逸朗,他会像对我这么地对她吗?他敢吗?”
这是她永远的死结。一生都解不开的结。对于她来说,姐姐无时无处不在,如影随形,永远插足于她的生活里。她都能在我身上看见她姐姐的灵魂附体。
“我想他是不敢的。他会像对你一样地对她,宠着她,把她捧的高高的,怎么还敢去外面找情妇,那是在找死呢。他平生只喜欢同一类女人,除了那一类,别人对他再好,再是真心,他都看不见。”
我听了心底蓦地一动,关逸朗说她向来很讨厌他,看来却是未必。
阳光下,她忽然摘下她的大乌蝇镜。眯起眼盯着我的手腕,手腕上的豹子和她的表情一样的剑拔弩张蓄势待发:“‘狂野之心’?他妈妈把这只‘狂野之心’给了你?”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明了“狂野之心”的涵义,但是看起来她绝对不会是一无所知的。
“关家的人,真是欺人太甚。”她低声说道。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奇异的念头,其实我并不喜欢“狂野之心”这样的设计,我倒是觉得,“狂野之心”的风格,和她倒真是绝配,可世事却往往很悲哀的是反讽的,反高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