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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是各个监号之间的联系通道。.看守所里有规定,各监室之间严禁互通消息。这里关押的都是未判决的嫌疑人,要严防团伙犯罪的串供或是订立攻守同盟。所以这里所说的通道当然是私下秘密的,供牢犯们传递信息的。
市一所是近几年建起来的,在建筑硬件上对牢犯的防范很到位,两个监室之间可以老死不相往来,没有直接的联系渠道,如果实在要私下联系只能通过劳动号来传话了,据说这个代价很高,而且根据这个“话”的内容、价值按质取酬,质越高价也越高。这些我都没有利用过,也没有看到有人利用,都是听号友们闲聊说的。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可告诉大家。
红看里的监室,靠楼道的一面都有一个一平米多、只树着几支铁栏杆而没有其他东西相隔的窗子。在窗子上可以看到对面的监室,“大不点”曾用它偷窥人家对面女号洗澡,这是看守所里的个案,到目前为止被发现的还只有他这一例。.而它对号里人真正的妙用,就是成为了沟通各个号之间信息的主流“秘密通道”。
当然平时不行,由于窗子较高,在号里无论坐着还是站着都不能通过它看到外面。只有每星期六大扫除时,两边的人都去擦窗子,双方的人才能见面。这就是沟通信息的时候了。
乙九与乙五两个监室就在斜对面,由于监号都是门在左。窗在右,两个窗子就离得很近。乙五从乙九出来的人,当时在原号和大家混得都不错,不像有的号的人出了这个号,回头就骂街。而这两个号的人好像在一起还没待够,总有点藕断丝连的感觉,互相都很关心。现在分开了,都乐意打探打探对方的信息。现在每星期六就都要联络联络,像谁捕了、谁判了、谁放了这都在交流之内。每次乙五里最积极的就是牛壮,乙九那边通常是我那位照顾我“大茅”的高邻。俩人连比划带“说”,有时全号的卫生都做完了,他们的窗子还没“擦”完呢。
这种做法违犯《监规》,管教发现肯定是要制裁的。所以双方见面之后,先左顾右盼看看管教的位置,是巡视着呢还是在哪坐着呢,然后把身体都向后靠一些,这样管教观察的角度就小多了,被发现的概率也就降低了。这种沟通当然不能发出声音,都要使用肢体语言,再辅之以口形。在肢体语言上,多年以来看守所里也形成了一套通用的“普通话”:“捕了”,就是双手并拢带铐子的样子;“判了”,是一手张开,另一手在上面作写字状(表示《判决书》),再比划一个数字,表示判了几年,对方就明白了;“放了”,则是在“捕了”手势的基础上双手突然放开,表示被捕的反义词,即该人开放了。还有一个手势表示“走了”,即到别处去了,如到市二所上诉去了,则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在左手手背上交替向前模仿走路来表示。“警察”、“管教”则是用拇指和食指构成一个圆环,往头上比划一下,含义就是“帽花”。这是笔者观察到而且容易理解的几种,还有什么复杂的,我就不了解了。
由于乙九、乙五双方沟通得很勤,除了了解了双方人员的现状之外,还有人由于这种沟通占了大便宜。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先在乙九后来又到了乙五的“大将”了。
他实际姓江,因为长得高高大大,身高足有一米九以上,身板也很厚实,往那一站显得很威武,如果有身军装穿上,还真像一位将军,在号里就被大家叫成了“大将”。
大将进了看守所确实有点冤。他的案子也如同老齐一样,也是由于职务引起的。他的职务和他这副好身板很相匹配,是一家大商场的保卫部经理。据他自己说,他那个商场所处的地点不好,历史上水路运输发达时,那里曾是一个沟通南北水系的重要码头,多年来“码头文化”一直很兴盛,“雁过拔毛,平地抠饼”为当年很多人的经济来源。虽说码头已经消失很多年了,但这点“文化积淀”却还一直“积淀”到今天。他所在的那个商场处在这样的环境中,就总要同这种“文化积淀”作斗争。大将由于职务所系,自然应该首当其冲。平时有个小打小闹也就算了,可这次碰到了一个“张大嘴”的。